1、售后服务说明书 为完善公司的客户服务体系,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对公司产品售后服 务及退换货的操作流程进行统一规范,特制订以下说明,请全员遵守。 、 维护服务 客户在我司购买产品,货款两清之日起的三年内享受一次免费的上门 维护服务。维护内容包括:打蜡、磨损修复、裂缝修复等。维护服务的 发起可以由我司售后人员联络客户,也可以是客户主动要求维护。营 销人员接到客户维护需求通知时,将维护内容与时间通知售后人员, 由售后人员与客户确认时间后上门维护。 注意事项: 1. 应提醒客户保留购买产品时为其开具的销售合同、发票、销售清单 等相关资料,以方便售后人员上门查验。 2. 售后人 员应尽职尽责,不得随意触碰
2、客户的东西,不得吃、拿、卡、 要客户物品,要爱护客户家居办公环境,不损坏其他物品。 3. 如遇现场无法解决的 问题,售后人员应与生产部沟通确认是否返 厂维修,若是客户人为造成的产品损坏,返厂维修所产生的运费等费 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4.由客户自行要求三年内多次维护,或三年后要求维护的,售后人员 按 100 元/小时收取维护费用。如客户要求维护非我司产品,费用暂 定为 150 元/小时,售后人员应在维护之前视维修难度和保养时间计 算预计费用并告知客户,由客户自行决定是否维护。 5. 维护完成后,售后人 员应清理并带走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当场 填写售后服务表格,将维护内容及时间等信息填写完整,要
3、求客户勾 选满意度并签名确认后回司存档。 二、 退换货服务 客户在我司购买的产品,享受家具“三包” 政策保护。按照国家相 关政策规定:“三包” 期限 为一年。玻璃 镜子发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 月,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活动期间购买的特价产品只享受包修服 务。“ 三包” 自产品送达客户签收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 时间。售出产品的“ 三包”规定如下: 1. 包修:凡属于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2. 包换: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 质量标准的包换同款产品。更 换后的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 包退:在包修期限内,同一缺陷 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 量标准的,在约定期限
4、内不能调换的,经检验为不合格的。 注:以上规定所涉质量标准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号:GB 28010-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号:QB/T 2385-2008 地方标准古典工艺家具,标准号:DB35/T 741-2011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服务。 1. 消费 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 自行拆 动 造成损坏的; 3. 无销 售合同或 发票的,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产品在“三包” 有效期内; 4. 超过 “三包”期限的; 5. 定制 产品。 三、 特殊情况换货 因红木家具属艺术品范畴,产品有价而艺术无价,原
5、则上我司产品无 产品质量问题不退换,但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高端客户,如遇特殊情 况,可由流程审批后依照以下规则给予换货。 在原购产品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且该产品未停产的前提下,以现 有终端价与购买时价格对比,就低原则进行换货。按照每年 15%计算 折价,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折价后款项可用于冲抵所换取产品的 货款,超出部分不予退还,不足部分需补足。由换货所产生的物流、包 装等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四、 退换货的发票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 发票后发生退换货,如是开票当月就退回且对方没有把销售发票抵扣 的,必须当月收回原发票并提交财务部。如果对方已把销售发票认证 抵扣,或者跨月,甚至跨年度的销售退回, 则需要买方自行前往所在 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 后到我司办理退 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