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TV 员工奖罚制度 奖 惩制 度 一、 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 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奖罚制度。 二、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三、 奖励:分奖励,小功、大功、晋级。 奖励 1: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与嘉奖(奖励 20 元): 1. 模范遵守规章制度者; 2. 勤奋耐劳,任劳任怨并自始至终; 3. 维护公司声誉有具体事实; 4. 责任心强,勇挑重担,愿承担最艰苦的工作; 5. 刻苦钻研,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奖励 2: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 50 元): 1. 因优质服务或拾金不昧而受消费者表扬为公司赢得赞誉 者; 2
2、. 维护公司消费者利益,避免或挽回较大损失者; 3.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并指挥得宜; 4. 检举揭发毁坏或偷窃公司财务行为或检举揭发违反公司 规章制度者; 5. 为公司节约资金和原材料超过一定数额; 6.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效益显著者。 奖励 3: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 100 元): 1. 在关键时刻能不顾个人利益奋不顾身执行任务; 2. 对于有危害公司利益和权益事件,能事先举发和防止而 使公司减少损失; 3. 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省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作为较大 成绩者; 4. 研究发明并对公司有重大贡献。 5,检举和揭发他人严重违法乱纪行为。 奖励 4:有以下事迹者,给予
3、晋级(奖励 200 元): 1. 有出色的组织能力并有一年以上管理经验; 2. 对于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 3. 十二个月内记大功二次; 4. 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四、奖励申报:由部门提出申请,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 理审批。 五、公司对员工在职时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给予相应的通报批评,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开除等处 分。公司对违纪现象及因处理问题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经 济损失的,将追究连带责任,即对发生问题的部门相关人 员的上两级领导进行连带性处罚。 处罚标准为:当事人 100%;直接领导人 50%;间接领 导人 10%。 惩罚 1: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警告一次处理(罚款 20 元)
4、: 1. 在规定场所未佩戴工作证及工作服,或不按要求着装, 仪容不整者等; 2. 在工作时间及宿舍内高声喧哗、嬉戏、吵闹但未造成严 重后果者; 3. 在工作区内乱扔纸屑、烟苇、果皮、随地吐痰、乱丢垃 圾等; 4. 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电缆、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 7. 未经批准未安排班表上班; 8. 上班时间内顶撞顾客,服务态度差,一经查实,情节较 轻者; 9. 上班时间擅自窜岗,聚集影响其他员工工作者; 10.工作时间到处乱坐、聊天、说笑、打闹、背靠门、墙或 其他物品,双手叉腰、挽手者; 11.未经许可私自更改工作服原有的式样者; 12.在工作岗位上照镜子、梳头、化妆者; 13.存包员在保管行李
5、过程中,不安流程办理或粗心大意令 顾客包裹或物品丢失,必须照价赔偿并处以警告。 惩罚 2: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严重警告一次处理(罚款 30 元): 1. 上班时间内顶撞顾客,服务态度差,一经查实,情节较 重者; 2. 公司管理人员因疏忽大意,管理不善,造成公司损失轻 微者,除照价赔偿损外另加行政处罚; 3. 包庇违反规章制度之人员; 4. 未经允许挪用其它部门物品; 5. 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安排,消极应付,出言顶撞者; 6.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制造事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7. 利用公司计算机发送与公事无关的电子邮件及擅自安装 或卸载计算机软件;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证履行义务; 9.
6、 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非公事在他人工作点, 值班点逗留,影响他人工作者; 10. 发现商品却少,未在半小时内报告上一级领导及管理 部。 惩罚 3: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记小过一词处分(罚款 50 元): 1. 私自擅自带外人进入寝室区者; 2. 在工作期间私自离岗,干私活,偷懒或打瞌睡; 3. 未经允许,私自将本部门器具搬至其他地方使用; 4. 不遵守操作规定,投机取巧及隐瞒蒙骗,弄虚作假者; 5. 利用公司计算机玩计算机游戏,擅自更改计算机设置及 硬件,及计算机使用规定者; 6. 以上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惩罚 4: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罚款 100 元): 1. 私自
7、涂改、伪造、转借公司证件或其它资料者; 2. 非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破坏公司财物或伤及他人者; 3. 携带违禁品,危险物品进入公司区或宿舍但未造成伤害 者; 4. 在公司区或宿舍区内打架及斗殴、聚众赌博,但未有严 重后果者; 5. 未经允许,乱动、乱开公司及其设备,未造成严重后果 者; 6. 泄露公司机密或技术资料、文件等,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者; 7. 不遵守管理人员的合理合法命令者; 8. 违反安全规定操作,不听劝告者; 9. 未经核验将公司产品、物料丢入废料处及浪费公司财产 者; 10. 不遵守计算机使用规定造成病毒侵害及发送带有病毒 的电子邮件者; 11. 对同事恶意攻击,暴力威胁或恐吓但
8、未造成严重后果 者; 12.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与监督,经劝导仍不服 从; 13. 在公司内有不道德行为者; 14. 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后果者; 15. 管理人员在处理顾客投诉时,若有不礼貌或与顾客发 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者; 16. 对于损失公物,按其物品或物品价格做出赔偿,情节 较轻者; 17. 发现员工及顾客有偷窃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者; 19未经许可私自动用商品作其它用途,视情节较轻者; 20工作失职,谎报商情,使公司蒙受损失轻微者; 21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公司利益,使公司蒙受损失轻微 者; 22丢失公司重要文件者; 23对同事恶意中伤或陷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9、 24拉帮结派,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予以抵触,给公司的经 营管理造成影响者; 25故意不服从上级的领导和工作安排情节较重者; 26丢失或找回物品而未及时记报者; 27因滥用职权,执法不当,造成不良后果; 28,公司范围内男女勾肩搭背等不雅行为; 惩罚 5: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开除处分: 1蓄意破坏或损坏公司之财产、器具、原料等; 2伪造帐单,账目欺骗公司; 3无故连续旷工 3 天已上(含 3 天)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 3 次者; 4消极怠工行为者; 5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者; 6伪造证明、证件等欺骗公司者; 7参与赌博造成不良后果者; 8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至使公司名誉及经济受损 失; 9贪污、滥
10、用公司财务物品,盗窃公司及他人财物(含各 类文件资料)者; 10利用职权受贿,纵容受贿者; 11欺蒙上下,有煽动行为及员工罢工者; 12相互殴打或在公司内,宿舍内殴打他人,聚众要挟; 13有偷窃行为者; 1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造成一定后果者; 15. 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造成一定后果者; 16在公司内有伤风败俗之行为,后果严重者; 17其他重大过失错误,造成严重后果者; 18一年之内有行政处分 3 次或 3 次以上者; 19违反公司规定其他行为及情节严重者; 20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机密场所; 21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公司利益,使公司蒙受较大经济 损失者; 22盗窃,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者
11、 23因渎职,危害公司利益者; 24偷窃,欺诈,故意破坏公司,顾客或其他员工财务者; 25对顾客,同事暴力威胁,斗殴者; 26吸毒者; 27故意涂改重要文件,谎报商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8未经允许,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 务者; 29散播不利于公司利益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关 系者; 30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31滥用职权,贻误公务造成重大损失者; 32以任何形式纂改公司档案或资料; 33携带枪支,炸药或其它危险物品进入公司者; 34为个人或其他人利益故意输入错误价格; 35,私自在寝室留宿公司以外人员者 36,私自窜寝住宿者。 35其他违反制度情节严重者,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在顾客或员工中产生严劣影响或态度不端正,采用欺骗等 手段妄图逃避责任者; 六、员工违反制度使公司受损失时,除受处分外,还应视 具体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七、奖惩的实施及计算规定: 1三次奖励相当于一次记小功,三次记小功相当于一次 记大功; 2三次警告相当于一次记小过,三次记小过相当于一次 记大过。半年内有两次大过者公司予以劝退。 十八、惩处申报: 针对员工的违纪行为人为已达到记过,开除的,须提出惩 处申请,填写申请理由或事实经过,提出惩处意见,报部 门经理加签意见,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奖惩制度做出惩 处决定,情节严重者或经理级以上人员,须报总经理批准 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