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医疗机构可 行性报告;选择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证 书复印件。 受 理 医政科经办人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 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 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 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 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 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 受理通知书 。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 定形式的,当场或 5 个工 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 一次性补正告知 。 医政科科长审查(5 个工作日) 分管领导审核(5 个工作日) 主要领导 依法当场或在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 不予许可的决定。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 书面决定,说明理由, 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许可的 书面决定,在网 站公开。 筹 建 不设床位 6 个月,设 100 张床位以下的 1 年 审查考核(5 个工作日) 登记注册(5 个工作日) 领取许可证 公示 5 个工作日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0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