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全 区 国 税 地 税 征 管 体 制 改 革 座 谈 会 上 的 发 言 区人社局 * (2018 年 7 月 20 日) 各位领导: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为贯彻落实党国家机构改革方 案,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费征收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基 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 险费交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是进一步推动区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区人社局将坚决拥护,全力配合,确 保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能划转工作平稳、有序、顺畅。 一、改革准备情况 (一)总结合作经验。2001 年*省实施(社会保险费 征缴暂行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142 条)实施后,我 省外资企业
2、和城镇私营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原来地税 系统代为征收,为共同做好征收工作,保障参保人员的社会 保险权益,过去 10 多年中,人社,税务部门一直保持了密切 的沟通协作关系、建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机制和流程,在资 金管理、信息流转、工作对接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既 积累了经验也发现了问题,能够为此次改革提供借鉴和指引。 (二)做好前期准备。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区人社局 主动作为,组织局属有关单位对职能划转可能涉及的参保登 记,基数核定、基金管理、权益记录、稽核风控等全业务流程 进行了预先梳理,对区人社部门的征收机构,人员和工作情 况开展了摸底调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区的工作现状和实 际情况,形成
3、了做好征收职能划转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 (三)积极主动对接。我们依就征缴体制改革做好了 思想准备、相关经办机构积极为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政策规定, 全区基金征收规模以及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梳 理,及时为税务部门提供服务。 二、下步工作安排 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能划转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要 求高,牵涉到双方业务,财务和信息等多个方面,下半年区 人社局将认真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完善推动职能划转的工作机制。区人社局 将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改革任务的高度出发,提高政治 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形成局领导牵头协调,各单位分工负 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严格按 照既定的
4、时间节点和实施步骤推进改革,确保从 2019 年起 将我区各项社会保险费划转由税务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二)不断提升职能划转后的经办服务水平。社会保 险从参保、征收、账户管理到待遇支付的各个环节之间有内 在关联,区人社局在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的具 体指导下,全国优化完善各项经办服务流程,会同税务部门 着手建设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项经办服务流程、信息一致、 保证数据传递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让“数据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 ,确保 职能划转后既能增 强征收工作成效,又能 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扎实做好职能划转过渡期内的各项工作。继续 做好基金征收、发放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初省政府下达 的征收目标任务,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确保应 收尽收,应保尽保,应发尽发,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 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贯 彻落实到工作中去,推动我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