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检查类第 1 项: 社会保障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 情况监督检查 流程图 财政监督检查中 心正式下发检查 通知。 财政监督检查中 心组织复核审理 小组对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逐一进 行复核审理,确 保检查结论和违 纪违规问题“事 实清楚,定性准 确,依据充分, 建议恰当。 ” 财政监督检查中心 根据财政违法行 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法规将问题分整 改、行政处罚、移 送三类处理。 财政监督检查中 心将检查情况向 有关业务科室反 馈,督促加强财 政管理。 制定检查方案 下发检查通知 组织开展现场检查 复核和审理 汇总和上报 问题分类处理 问题处理跟踪落实 检查报告运用 财政监
2、督检查中心根据 财政监督年度工作计划、 领导批办事项、组织开 展查前调研,制定检查 方案。 财政监督检查中心按照 通知要求和有关检查制 度办法,依法开展检查 工作。 财政监督检查中心对 复核审理结果进行汇 总,撰写总检查报告 并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上报领导。 财政监督检查中心对处 罚决定执行、问题整改 落实、移送问题反馈进 行跟踪、确保问题处理 落到实处。 行政检查类第 2 项: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流程图 依法公开检查结果 依法对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检查 检查依据和结果应告知被检查人 行政检查类第 3 项: 地方金融科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 资产和财务
3、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流程图 向被监督对象送财政监督检查通知书 依法作出检查结论和行政处理、处罚的决定,并将检查结论和 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送达被监督检查对象 被监督对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并在 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执行情况书面报告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财政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进行 跟踪监督 财政部门将财政监督中发现的影响财政税收政策、预算执行等 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 行政检查类第 4-5 项: 会计科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 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调查取证 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当场告知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和
4、陈述申辩权,并听取陈述申辩 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罚决定报行政机关备案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立卷归档) 行政检查类第 6 项: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国有资产收益收支及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流程图 公开:将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上报政府和财政部门,接受上级 部门监督。 处置:被监督对象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检查:依法对被监督对象的国有资产收益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类第 7-9 项: 财政监督检查中心流程图 准 备 阶 段 组 织 检 查 阶 段 终 结 审 理 阶 段 提报检查重点项目
5、 检查方式 财政检查报告 年末年初,中心各业务科室 围绕局工作重点,根据财政检 查工作需要及省厅工作要点, 提报年度具体检查项目。 采取调帐检查或者进单位检查。 检查组根据被检单位 的书面反馈意见和认定 结果,形成财政检查报告。 制定全年计划初稿 实施检查 检查审理复核 中心办公室拟出全年初 步检查计划。 中心主任审核 中心主任对初步汇总后 的检查计划进行审核。 召开查前见面会,必要时 张贴检查公示,坚持亮证执 法,检查人员运用查账、盘 点、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 性复核等方法,经批准,还 可以实行存款查询、证据先 行登记保存,并编制工作底 稿。 指定专人组成审理小组, 对检查组提交的全部资料
6、 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 恰当”的要求,进 行审核,提 出审理意见,提交监督检查 中心办公会复核。 局长审定 延伸检查 中心主任审阅 局长对全年需开展检查 的项目进行最终审核确定。 根据检查的需要可延伸检 查部分相关单位和年度会计 资料,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 盘查。 中心主任对财政检查 报告以及相关处理、处罚 建议进行最终审阅。 制定具体检查计划 汇总检查资料 局长审阅 监督检查中心根据局长最 终确定的检查项目落实具体 检查计划及完成时间。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 组负责将检查资料进行汇总、 整理,对检查工作底稿进行 完善。 局长对最终出具的检 查报告进行审阅,并做
7、出 相应批示。 查前初步准备阶段 撰写检查报告 出具检查报告 1.先行熟悉相关法规进行 查前培训;2.与局相关业务科 室沟通了解基本情况;3.中心 业务科室确定重点检查内容; 4.编制财政检查项目工作方 案。 检查组组长根据汇总后 的检查资料撰写具体检查 报告。 监督检查中心审理科根 据局长的批示,依法定程序 向被检查单位出具财政检 查处理处罚决定书,必要 时进行查后公示。 成立检查组 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 整理归档 检查实行组长项目负责 制,检查项目涉及局相关 科室业务时,需派出专门 人员参加检查小组,并根 据需要聘请中介机构。 完成项目,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下达检查通知 检查组制
8、作财政检查通知 书,并应于 3 个工作日前向被 检查单位送达,填写送达回执; 若遇特殊情况,经财政部门负 责人批准,检查通知书可在实 施财政检查前适当时间下达。 初稿经审核后,就检查 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 单位存在的问题等事项书 面征求被检查单位的意见, 要求被检单位在 5 个工作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者说 明,逾期视为无异议。 行政检查类第 10-11 项: 非税征收中心财政收入监督检查和 财政票据监督检查流程图 检 查 准 备 阶 段 检 查 实 施 阶 段 总 结 处 理 阶 段 确定检查项目 检查方式 检查结果复核 根据非税收入工作需要 及省厅工作安排,提报具 体检查项目。 采取调帐检
9、查或者进单位检查。 中心稽查科对检查组提交 的全部资料按照“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 法、处理恰当”的要求,进行 复核,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中 心领导。 中心领导审核 实施检查 意见反馈 中心主任对检查计划进 行审核。 对拟处理、处罚单位下达处 理、处罚预先告知书,收集单 位反馈意见。 制定检查计划 中心领导审核 根据最终确定的检查项 目落实具体检查计划及完 成时间。 召开查前见面会,坚持 亮证执法,检查人员运用 查账、 盘点、 查询及计算、 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进行 检查并编制工作底稿。 中心领导对检查报告以及 相关处理处罚建议进行审核。 成立检查组 延伸检查 局长审阅 检查实行组
10、长项目负责 制,中心派出专门人员参 加检查小组,并根据需要 聘请中介机构。 根据检查的需要可延伸 检查部分相关单位和年度 会计资料,必要时可以进 行现场盘查。 局长对处理决定进行审阅,并做出相应批示。 检查前期准备 汇总检查资料 出具检查报告 熟悉相关法规进行查前 培训,了解检查对象基本 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 小组负责将检查资料进行 汇总、整理,对检查工作 底稿进行完善。 中心稽查科根据局长的批 示,依法定程序向被检查单位 出具检查处理处罚决定书。 下达检查通知 撰写检查报告 整理归档 检查组制作财政检查通 知书,并应于 3 个工作日 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填 写送达回执;若遇特殊情 况,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 准,检查通知书可在实施财 政检查前适当时间下达。 检查组组长根据汇总 后的检查资料撰写具体 检查报告。 中心稽查科对检查资料 归档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