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 减少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 、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 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实验室必须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实验室负责人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管 理工作,是本室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 二、实验室负责人必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实验室的管理工作之中, 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一样,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 三、实验
2、室要建立健全本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制度,实验室每个房间的安 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四、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科 研、教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之前,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对进入本室开展实验 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 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 全管理规定。 五、实验室要制定消防业务学习与培训计划、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开展 各种形式的消防常识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实验室要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记录,随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要遵循
3、“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教师或学生需要在假期、节假日、 夜间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和岗位责任人同意并完成安全责 任委托手续后方可进行,否则各实验室可拒绝提供实验场地和条件。 七、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使用和管理。随领随用,安全 管理。接触细菌、微生物、寄生虫的实验,必须谨慎操作,减少细菌向容器外 繁衍的可能及生长途径。细菌室的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八、对各种罐装易燃易爆气体、助燃气体、惰性气体、有毒气体要妥善保 管,分开存贮;更换或充气时要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要严格 执行操作规程。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九、对使用
4、完和未使用完的化学试剂瓶和玻璃器皿不准随便乱扔、乱放、 乱倒,必须集中统一处理。 十、实验室要加强水、电、气的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未经用电管理部 门允许,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 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打火引起火灾,出现问题要及时关掉电源。 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闭水、电、气开关。 十一、实验室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内部装修或变更建筑物用途的项目必须 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必须经校基建处批准,工程竣工后要主动向校主管消防、 安全的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实验室必须制定消防、安全各种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 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管部门。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采取一票否决制。对消防、安全工作出色的部门和 个人,学院将给予一定奖励。对不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造成消防、安全 混乱,安全隐患久拖不改,以致养患成灾的个人和负责人,将追究当事人和负 责人的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各持一份。 实验室名称: 房间号: 实验室负责人: 学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