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责任书 按照测绘法 、 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权籍调查成果和涉密测绘成果的管 理,确保权籍调查成果和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保密,促进成果合法 有效利用,防止发生涉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为,签署责任书。 一、签署单位为不动产权籍调查中介机构,签署单位已被告知 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 测绘法 、 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 计 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 、 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 件的要求,对权籍调查成果和涉密测绘成果进行有效管理,做好
2、安 全保密工作。 二、本责任书所述“涉密测绘成果”为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测 绘数据、信息图件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 转让或者转借。未经主管部门书面许可,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 独立法人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成果。禁止与外国组织和个人以及 在我国注册的涉外背景企业以任何名义的协作中涉及涉密的测绘成 果。 三、调查中介机构应该注重保护权利人的隐私,不得泄露权利 人个人及其不动产相关信息,权籍调查成果不得擅自查阅、复制、 转让或者转借。未经主管部门书面许可,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权 利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权籍调查成果。 四、权籍调查成果与涉密测绘成果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
3、合国家 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测绘成果 资料保密内部管理制度;经批准复制的秘密载体要进行编号与登记, 按同等密级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系统应按相关规定管理,成果不 得在互联网上传输,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签署单位被撤销或合 并时,应当将涉密测绘成果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或上 级机关,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五、利用涉密测绘成果开发生产的产品,未经保密技术处理的, 其秘密等级不得低于所用涉密测绘成果的秘密等级。 六、签署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工作, 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涉密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 项保密制度,并支持配合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 七、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承诺按此责任书执行。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主管部门、中介机构存档备查。 签署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经手人(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