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一)确保项目经理部每一名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最安全的工 作环境,把工伤事故率降低到最低并节约项目经理部施工成本。 (二)明确劳动保护用品从资金、采购、储存、发放、使用、销 毁的各个环节的管理内容和各部门应履行的职责。 第二条 安全防护设施专项资金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条例,生产企 业必须为从事特种作业、一般作业的员工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 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从安全措施费用内拨付。 (二)劳动防护用品专项资金由工程造价做出预算,经项目经理 签字后提交给财务部门。 第三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采购 (一)安质部根据各施工作业队人员的需求
2、向物资部递交劳动防 护用品申请书,申请书要明确物品名称、数量、质量及其他特别要 求。 (二)物资部根据报上来的安全防护设施申请单,进行物品种类 审核、数量审核等,经项目经理部经理签字后,实施采购。 第四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一)采购的任何劳保防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国家规范 的合格产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该具备“三证一标志”。 (二)在采购过程中物资部门应与安质部、工程部共同审阅样品, 对产品的“三证一标志”、外观、性能、功能、质量进行验收,合 格后才能购置,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储存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储存由物资部负责,储存仓库应干净、整 洁,以适于安全防护
3、设施的存放。 (二)对于物资部门集中分发给各作业队的安全防护设施,各作 业队应负责其储存。对于各作业队在领取安全防护设施后发生的遗 失及损坏,由各作业队负责。 (三)各作业队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整理仓库,确保库房中的安 全防护设施分类清晰、摆放有序。 第五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发放 (一)申请流程 1、员工申请。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申请,物资部审核后当 日给予发放。 2、损坏申请。由各作业队进行统计,对损坏情况进行核实,符 合规定的人员,填写申请书交予安质部,安质部审核后交物资部门 重新给予发放。 3、任何安全防护设施的发放均是为了工作需要,而不是福利待 遇,对于不是满足工作安全需要的,不予发放和
4、购买。同时对于遗 失劳保品的员工要按用品购置价格进行赔偿。对于外宾申请的物品, 使用后要归还。 4、安全防护设施的任何申请书和业务联络,必须填写真实、可 靠。安质部应进行核实,同时要做好统计工作。 5、发放地点、领取人 (1)发放地点为物资部仓库(情况特殊时临时通知) (2)领取人为申请单填写人。 6、发放标准 (1)根据本工程自身特点、工作环境,在不违背公司标准的前 提下可进行如下发放: 根据工作强度、工作环境恶劣程度、安全防护设施质量的特 点,对安全防护设施损耗度大的人员可适当进行加发。 以旧换新的标准。对使用期满和因施工原因致使安全防护设 施不符合要求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的领料单及旧
5、的安全防护 设施一起交物资部办理领用手续。 易耗易损安全用品申请。如口罩、手套等,采用定额形式每 月固定发放,物资部报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并发放。 第六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 (一)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施工、管理人员,必须 正确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 (二)从进入生产现场开始至离开生产现场结束,加班、值班时 同样必须佩带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 (三)各工种应按照安全防护设施发放标准的要求穿戴好各类安 全防护设施。 (四)每名员工应该爱护自己的安全防护设施,经常进行清洁, 延长使用寿命,节约项目成本。 (五)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在规定场所内不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而造成工伤的,无论事故主体责任为谁,安质部门均会对不佩戴或 不正确佩戴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者给予严厉惩罚。 (六)所有人员均有权监督各自是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各 安全防护设施使用者的直属领导负有主要监督责任。 第七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报废及处理 (一)为了周边环境,禁止将报废劳保品随意丢弃、焚烧。 (二)报废、退库安全防护设施由物资部门统一收回、处理,各 部门和作业队应收集好后统一交予物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