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镇民生项目进社区廉政风险点防控操作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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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金桥镇民生项目进社区廉政风险点防控操作细则 (试行 ) 为有效防控财政性资金投入社区民生项目中的廉政风险, 按照公开透明、群众参与、严格审计以及程序规范的要求,对区、镇财政性资金出资进行的住宅修缮、 社区公益性项目 、就业保障、帮困救助等四项工作 制定 廉政风险防控细则。 第一部分:住宅修缮 一、适用范围 由区、镇财政性资金出资进行的住宅修缮工程项目。 与居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 居民区道路、绿化、公共设施 等 改造 工程 项目 视具体情况参考 本细则 执行 。 二、责任主体 各单位(部门) 要树立项目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管理、多元防控的原则,加强廉政风险预警

2、防控工作,打造廉洁工程。 (一)项目实施主体 ( 镇规建办或其他实施主体 )负责 工程 项目的整体 推进实施 ,从方案设计到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推进及管理工作。 (二)镇财政所负责 项目资金预算的安排、付款手续的监督审查以及 资金拨付等工作。 (三)镇 纪检 监察部门 、 审计部门负责 对 镇级财力投资 项目进行监察和严格审计 工作。 ( 四)居委会负责组织居民代表全程参与,通过“三会一代理 ”2 (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群众事务代理) 制度 确保 政府的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居民区党支部负责人牵头负责“三会”组织、 与会人员确定、 居民代表选取、施工 现场监督、施工 矛盾化解、

3、工程竣工评议等工作。 三、工作机制 按照全流程 、 全覆盖的原则, 从工程项目的申报开始,直至项目验收决算,各责任主体 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规范透明、便捷高效 的风险防控机制。 (一)申报 立项 阶段 。 居委 会 牵头 组织召开居民代表听证会,充分征询居民代表、业委会、物 业公司等 各方代表 意见,确保申报项目符合居民实际需求和房屋及设施设备实际情况,避免出现多报虚报项目。 未经 听证和居民代表会同意, 不得申报 立项 。 经居民代表会通过的 项目,按照金桥镇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进行 申报 立项。 (二) 方案设计 及 预算阶段。 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实施,总投资50 万元 (含)

4、以上项目,设计方案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方案及概算 经项目实施主体及居委确定后, 报镇长办公会审定。总投资 50 万元 (不含) 以下的项目,设计及 概 算原则上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20 万元及以下工程项目可委托施工单位负 责),设计方案经 项目实施主体、居委 确认后, 施工 预算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审价单位 进行 审核。 (三) 招投标阶段 。 总投资 200 万元(含 )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总投资 5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不含)以下的,可以采用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方式;3 总投资低于 50 万元的(不含),可采

5、用直接发包方式,须履行报批手续 。采用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的项目,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实施,项目确定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四) 施工阶段 。 监理单位按照金桥镇政府采 购项 目管理办 法择优 选择。 项目实施主体、居委 会 、 业委会、 居民代表、 设计单位、 监理 单位 等 组成工程现场监督小组, 一般由居民区党支部负责人担任组长,小组成员 可单独或以小组形式对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发现问题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做好 记录 。 必要时由现场监督小组组长提议召开居民代表协调会,做好相关 矛盾化解、善后处理、 施工方案优化等工

6、作。 (五) 验收阶段 。 工程竣工后, 由居委 会 牵头 组织 召开 居民代表评议会, 参与评定和反馈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主体、业委会、居民代表、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等 参加, 未经居民代表评议会同意,不得完成竣工验收 及 进行工程决算;项目实施后评估 发现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限制施工单位 及监理单位 承接本镇 其他工程项目。 (六) 决算阶段 。 项目竣工验收 合格 后, 及时安排决算审计 。 施工单位准备结算资料,提交项目实施主体初审,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审计部门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价。 (七) 资金管理 。 属于 “三重一大” 住宅修缮工程项目,按报批流程经

7、镇长办公会审核后提交镇党委会研究决定。 镇 审计部门对 镇 财力投入的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对享受上级补贴项目按有关规定执4 行。 附件: 社区民生项目“三会”具体 组织 实施 指导意见 第二部分:社区公益性项目 一、适用范围 对由区、镇财政性资金出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落地的公益性项目,主要针对镇层面部门(单位)牵头组织实施的,与社区居民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公益慈善、文体活动等社区公益性项目。 二、责任主体 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管理、多元防控的原则,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相应的工作平台和制度。 (一) 镇 党委政府 是加强制度设计、做好组织协调、落实风

8、险防控的牵头主体。 研究、出台 相关实施意见和办法, 审议 社区公益性项目立项、购买服务的重大问 题、运作机制、工作制度等, 制定 项目实施的 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二) 镇纪检监察 部门是按有关法规要求,对本级财政性投入项目进行监察的 监督主体。 镇纪检监察 部门对本级财力投入项目进行监察,对违纪问题进行查处。指导 督促 各项目实施主体 健全制度规范、落实动态监管,加强 对职能部门 、居 (村 )资金使用情况的定期抽查,会同镇人大加强对年初预算执行情况和全年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将有关资金使 用情况纳入镇级内审范围,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镇财政所应 加强公益服务项目的资金管理, 指导

9、 业务部门的支出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规范性。 5 (三) 镇 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 是负责供需对接、业务指导、综合防控的工作主体。 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 具体实施购买服务的日常工作,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落实内部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引入第三方监督、做好社会监督,完善镇级层面 社区公益性项目 的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和风险防控流程。 (四) 居 ( 村 ) 是开展自治共治 , 实现从需求到服务的全过程协商主体。 居 (村) 健全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通过“四议两公开”、“三会”(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 1+1+X”等工作方法,提高服务项目的需求精准化 程度 ,扩大服务

10、对象 的广泛参与性,健全服务内容的评价绩效化, 促进 社会监督多元化。 三、工作机制 根据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和工作要求,加强对 社区公益性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规范透明、便捷高效、及时纠偏、长效管理的风险防控机制。 (一) 建立自 下而上 的项目形成机制。 强化居民参与。项目立项前,一是召开沟通会,加强与相关居民区领导、工作人员等层面的沟通,充分 听 取意见建议。二是完善居民参与措施,建立自下而上的项目形成机制,形成意见清单,作为立项的重要依据。三是对 10 万元以上的公益性项目,由各牵头实施单位(部门)组织居民 代表座谈会或意见征询会,进行全镇面上民意的征询,参与人数

11、不少于 20 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进行立项、报批等程序。 (二) 建立分层分类招标和市场化运作机制。 根据 金桥镇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 规定, 由 项目实施主体 填写金桥镇项目计划申6 请表,履行报批程序后 确定立项 。 服务类项目中,服务费 20 万元(不含 20 万元)以下的,采用直接发包方式,选择至少 2 家以上服务供应方进行价格和服务理念、服务举措、服务质量的综合考量,填写金桥镇项目立项申请书履行报批程序,经领导同意后,签署购买协议。服务费 20 万元以上的,进入政府采购招 投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按规定履行程序之后再行实施。资金审批及使用按照镇财务审批的规定及流程执行。 根据分层分

12、类采购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谈判 等方式确定 项目承接主体 ,严禁层层转包、豪华采购、暗箱操作。 金额较小的项目 ,通过价格比选、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签订项目合同 。合同应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以及服务期限、服务标准、服务总量、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三) 建立绩效动态评价和经费分段拨付机制。 一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项目实施主体、居 (村) 领导和有关人 员、居民代表,或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阶段性评估或总结评议等,找出存在的问题,讨论确定、落实改进措施。二是项目实施完成后,同样由项目实施主体、居 (村) 领导和有关

13、人员、居民代表,或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评估过程中 充分发挥评议会作用,原则上邀请的被服务对象不少于 20 人,将资金使用情况、实际效果等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评估的结果(满意率)将作为下一阶段或年度项目实施的依据 。 在经费拨付上,结合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实施分段拨付,期末评估后给付相应尾款。项目经费接受镇财务制度延伸管理。 7 第三部分:就业保障 一、适用范围 根据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完善鼓励市民创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浦人社 2014 112 号)、金桥镇关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则等规定,对开业及自主创业、劳动用工、就业援助、技能培训等基层就业保障类的扶持项目。 二、责

14、任主体 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管理、多元防控的原则,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加以执行。 (一) 镇 党委、 政府是加强制度设计、做好组织协调、落实风险防控的牵头主体。 严格执行经费审批制度,经费 1 万元以内,由分管副镇长审批; 1 10 万元 ,经分管副镇长审批后,报镇长审批。 10 万元以上,由镇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方能执行。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需经党委会审议决定。 (二) 镇纪检监察部门是按有关法规要求,对本级财政性投入项目进行监察的监督主体。 镇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级财力投入项目进行监察,对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指导督促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健全制度规范、

15、落实动态监管,会同镇人大加强对年初预算执行情况和全年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将就业创业资金使用情况纳入镇级专项审计范围。镇财政所要加强公益服务项目的资金管理,指导业务部门的支出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规范性 。 (三) 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是负责就业保障、业务指导、综合防控的工作主体。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受镇政府领导,具体实施8 就业服务和劳动力市场日常管理工作。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作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落实内部监督。 三、工作机制和防控措施 按照全流程、全链条、全领域、全覆盖的原则,根据本 镇就业创业全流程“正面清单”和工作要求,加强就业创业资金全过程 监 督

16、管理,建立规范透明、便捷高效、及时纠偏、长效管理的风险防控机制 ,并相应建立四条防控措施如下: (一)严格初审初核 。 加强就业条线全员政 策业务培训,吃透创业就业政策和操作流程,初审初核与绩效挂钩;加强业务指导力度,建立网格、微信公众号、宣传材料和工作人员“四合一”宣传机制,确保受理的补贴材料一次初审初核通过率;加强就业条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将业务考核作为年终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 (二)规范办理流程 。 按照区、镇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流程,涉及申请项目、覆盖范围、主要内容、政策依据、资金额度、工作流程等,按照规范实施,做到阳光受理 。严格执行创业就业资金申报财务流程,做到资金

17、事前预报、事中规范。 事后备案。 (三)注重透明公开 。 完善以 镇社区事务受理 服务 中心为枢纽,延伸到社区、居 ( 村 ) 、以及企业等信息公开机制,政策宣传全面到位,申请人资质和条件公开到位,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公示到位。安置特困人员(两劳释放、吸毒、残疾等)就业托底时,到居住地居委、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核实情况,考虑特困人员的特殊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征询意见,通过 社区事务受理 服务 中心 班子会确定,报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操作。 9 (四)加强“三审一评” 。 将 就业创业资金 纳入镇年度内部审计。加强审计监督,开展资金专项审计。根据资金实施情况适时开展人大评议或政策调整。 第四部分:帮困救

18、助 一、适 用范围 根据上海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沪府发 201690 号)、关于本市社会救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沪民救发 201533 号)等规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由区、镇财政性资金投入的项目。 二、操作流程及工作机制 居村负责初审初核、入户调查核对 等 工作,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镇政府委托, 负责帮困救助项目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公示、动态管理及资金发放 工作。 (一) 多方参与的初审评议机制 。 对符合条件的 申请人,由所在居村干部、党员、居 ( 村 ) 民代表组成 5-7 评

19、议小组,对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情况核实评议。初审评议过程要透明、公开,并留下会议记录、照片、评议人员签名等可追溯资料。初步核实评议通过后,由居 ( 村 )救助协理员向镇社区事务受理 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递交申请 ,并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材料,各级受理经办人在申请表上签字以备后查。 (二) “两核对一公示”机制。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审核经办人、入户调查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申请人资格审查。低保、10 低收入家庭由镇社区事务受理 服务 中心经办人员进入市收入核对系统核对,一般 困难家庭由镇社区事务受理 服务 中心和村居委工作人员共同入户调查核对。在居 ( 村 ) 公开栏就申请人本人及家庭相关

20、情况进行公示,并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相应的公示证明材料留档备查。 (三) “人财相符”的资金发放机制。 严格实行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杜绝发生拆分资金、冒名顶替等现象。除了网上审批的项目没有纸质审批单外,所有帮困资金发放均按照镇财务部门规定流程,提交申请报告经镇领导同意后发放资金,发放时做好规范签收,发放清单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镇领导签字审批。 (四 ) 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 及时开展低保季度复审工作,对已经超过救助范围对象采取应退尽退,提高救助的有效性。严格实施低保经办人员和居 ( 村 ) 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 (五) “三审一评”机制。 将帮困资金纳入 镇年度内部审计、专项审计和第三方审计范围,及时发现和堵住环节漏洞;纳入镇人大财政预决算评议范围,根据当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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