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依据、标准、方法和程序,做到 奖罚公开、 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现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并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新植农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关 联公司全体在职 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 行政管理中心 一、负责按本办法对全体员工奖惩的实施; 二、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并报批; 三、行政管理中心经理按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惩罚项目的最 终审批; 四、负责将奖惩的书面报告和记录扫描存入电脑系统
2、中备案; 纸质文档签批完毕后,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存入员工档案。 第四条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一、负责起草、修订、解释本办法。 二、负责保障本办法内容的合法性 三、负责奖惩材料存档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提供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 申请; 第六条 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终审批。 第三章 奖励 第七条 奖励的原则 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根据本办法之规定予以奖 励。奖 励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严禁弄虚作假、贿奖等丑恶行为,员 工存在前述行为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一经查实,公司有 权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理。 第八条 奖励的种类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四、其他:有另行规定的,按奖
3、励最高原则执行。 第九条 嘉奖 员工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绩效考核连续三个月为 A 者或绩效达成 100%的; 二、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经营方针 、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 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三、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 对其它部门工作 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得到相关部门认可。 四、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的; 五、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事项及时举报减少公司 损失的。 六、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 良好风气的。 第十条 记功 员工有下列事实之一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 10005000 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 200
4、元。 一、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管理中心 统计 后,直接报董事长批准; 二、对科研、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流程优化、或质量体系运 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取得经济效益的; 三、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者; 四、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有突 出贡献者。 五、从事对公司有显着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六、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七、公司遇到突发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 得当,具有功绩者; 八、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 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第十一条 记大功 员工有下列事实之一(包括但不
5、限于以下事 实)或/和直接经 济效益在 5000 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 300 元。 一、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记大功一次,由行政管理中心 统 计后,直接报董事长批准; 二、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 议改进,提出合 理化建议并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的; 三、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四、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 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五、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四章 惩罚 第十三调 惩罚的原则 一、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 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或多数员工利益、 ,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
6、、违背职业道德等行为做出相应惩罚措施。 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于违反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严肃和公 正的处理。 三、惩罚时应向被惩罚人出示惩罚单,注明被惩罚的事实情 况、违 反条款和公司处理意见。员工在惩罚单上签字表示确认、 知晓惩罚内容;惩罚不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 响惩罚单的效力。若员工因被惩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 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做进一步处理。 四、惩罚员工需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惩罚单,由行 政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 五、被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但应按照制度规定的办法进 行申诉,不得影响工作和
7、公司的正常运作。 第十四条 惩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职降薪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有另行规定的,按从严从紧,惩罚最大的原则执行。 七、对员工每月扣款的数额不得超过员工工资的 20%,且扣 款后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当月不能完全 扣款,可在下月扣除,以此类推。 第十五条 警告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或 /和对公 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300 元以下的,对该员工予以警告并处以 扣款 100 元以下的处理。 一、以下予以警告并处责任人 10 元扣款 (一)上班迟到 10 分以内。 二、以下予以警告并处责任人 30 元扣款 (一)
8、由于工作失误、拖延不能达到作 业文件标准,影响到相 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的; (二)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 微的; (三)布置的工作,届时未完成造成轻 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 释者; (四)擅离职守,闲游、炒股、看视频或上班打瞌睡等与工作无 关行为者; (五)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 (责任人不清时,由主 管承担责任); (六)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导致所在班组同事向直接 主管投诉,或直接主管认为在工作中不支持直接主管的工作,情 节轻微; (七)上班迟到早退 10-20 分钟的。 三、以下予以警告并处责任人 50 元扣款 (一)妨害生产或经营秩序,情节轻微的; (二)在公司内喧哗
9、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 ,制造纠纷或不和 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的; (三)工作上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 导,情节轻微的; (四)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的; (五)任何违背公司文件运作要求的行 为,情节轻微的; (六)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公司轻 微损失的; (七)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配合相关岗 位工作,不能接受直接 上级和同事意见,被同事多次投诉或直接主管多次提醒拒不改正, 被跨部门投诉 2 次,被向公司分管领导投诉 1 次,情节轻微的; (八)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的; (九)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工牌 进出公司的; (十)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 (十一)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
10、关的事情,或在上班 时间 内干私活的; (十二)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的。 四、由于故意、疏忽大意等过错或者重大 过失责任原因,给公 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300 元以内的,以实际损失金额的 100% 赔偿,前述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第十六条 记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 /和对公 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3003000 元之间者,对当事人予以记大 过并处以扣款 300 元以下的处理。 一、出现以下情况,给予记过并处责任人 100 元的扣款。 (一)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财务价值达到本条规定 数额的,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
11、外,另处 100 元的扣款。 构成犯罪的,另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部门或本车间未能按规划完成管理目 标,导致管理目 标不合格者(考核至主管一级);研发体系、销售体系按照公司相 关制度执行。 二、以下予以记过并处责任人 200 元的扣款 (一)违规操作导致产品不合格,公司经济损失达到本条规定 数额,或者达到三次以上或拒不改善的; (二)工作中酗酒或者处于醉酒状态,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三)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数额 达到本条规定的; (四)直接上级评价连续三个月不合格的;不配合相关 岗位工 作,公司、部门组织同级评价不合格的;不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 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导致
12、跨部门投诉 3 次及以上,或向公司 分管领导投诉 2 次以上的;破坏工作氛围,导致部门人际关系关 系紧张的,情节恶劣等严重缺乏团队协作精神的; (五)缺乏敬业精神,绩效连续三月不达标,无正当理由任务 连续三月不能按时完成的,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 关部门运作的; (六)故意损毁公物价值达到本条数额的; (七)涂改重要文件的; (八)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未 经负责人同意, 擅自操作未造成损失者; (九)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 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 其他员工的; (十)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十一)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三、以下予以记过并处责任人 300 元扣款
13、。 (一)警告三次者记过一次。 (二)制造、散布谣言,制造事端、损他人的尊 严或影响公司正 常工作秩序的; 四、由于工作失误、拖延、责任心不强,为公司带来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达到本条规定数额,经总经理办公会确定赔偿金额。前 述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本该条款为准。 第十七条 记大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 /和对公 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3000 元5000 元的,对当事人予以记 大过并处 500 元扣款。同时,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补偿损失,补偿 金额和方式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一、 擅离职守,导致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记大过标准的, 虽然没有达到损失标准,但影响恶劣,在员
14、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怠慢或者疏忽大意进行工作、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 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记大过标准的或虽然没有达到损失标准, 但在员工中、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不服从工作安排,在员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 损害或伤及 他人的,导致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到 3000 元的; 五、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使公司遭受 损失 3000 元以上的; 六、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导致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 到记大过标准,尚未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标准的, 其处罚金额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予以确定;以上条款如与本条款 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七、
15、记过两次者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 降职降薪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 职降薪处罚,直至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待岗,待岗相 关规定参照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办法。 一、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 职行为,使企业利益遭 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尚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标准 的;特别是在记过期内再次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 二、经考核,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的; 三、经考核,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的; 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的。以下行为属于 本条款的具体表现,直接上级评价连续四个月不合格的;导致跨 部门投诉 4 次及以上,或向公司分管领导投诉 3 次以上的;破
16、坏 工作氛围,导致部门人际关系关系紧张的,情节恶劣等严重缺乏 团队协作精神的; 五、不履行职责,在本职工作中不采取主 动措施或措施不当, 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六、违背规章制度、操作规范等文件的运作要求,虽多次纠 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七、记大过未撤销,又出现记过的情况的。 八、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者,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 会的。 第二十条 严重违纪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或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0 元以 上的视为严重违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公司有权依法解除 劳动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并有权向有关机关请求追究相应 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连续
17、旷工 3 天、月累计旷工超过 4 天、一年内累计旷工 达到 7 天的; 二、一年度内事假根据考勤管理制度冲抵换休、年休假后 累计超过 30 天的。 三、一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及以上,公司经考核认定不宜 留用的; 四、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情节恶 劣者;严重扰乱公司 正常经营管理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的; 五、经查实偷窃或侵占公司财物、同事财物,数额较大或者 情节较严重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或者违犯法律,导致公司 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七、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价值达到 5000 元以上的; 八、挑拨劳资双方关系,煽动提出不合理要求、怠工或 罢工者; 九、未经许可,兼职、
18、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十、故意泄露商业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一、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商业机密管理办法的; 十二、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公司商业秘密的; 十三、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 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十四、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遭受损 失达到 5000 元以上的; 十五、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遭受 损失达到 5000 元以上的; 十六、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 术性工具,造成直接经 济损失 5000 元以上的; 十七、因主动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 司遭受损失达到 5000 元以上的; 十八、其它违反法律
19、、公序良俗给公司财物、声誉的造成严 重损害的行为。 第五章 员工功过相抵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 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一、嘉奖与警告抵消、记功与记过抵消、 记大功与记大过抵消 二、五次嘉奖转为一次记功,五次记功转为一次记大功。 三、三次警告转为一次记过,三次记过为一次记大过,记大 过二次为严重违纪。 第六章 各单位的奖惩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可以制定本单位的奖惩操作规程, 作为公司奖惩办法的细化和补充,二级单位的奖惩条例制定时应 按照从严从紧的奖励和惩罚原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单位的奖惩条例在制定时,必须由所 在单位全体人员
20、通过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认可者签字内容为“我 已知晓该制度并愿按该制度执行,姓名,年、月、日” 。 第三十三条 公司二级单位的奖惩办法在部门全体员工修 改通过后须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内容是否合法合规。人力管 理中心审核后送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第三十四条 公司二级单位的奖惩办法只能在本单位执行。 第七章 说明 第三十五条 公司 设立专项资金, 专款专用,行政管理中心 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第三十六条 奖惩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处罚的原因, 行政管理中心认真核实奖励/ 处罚事实,并 签署意见。奖励须呈请 董事长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三十七条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经
21、审批的“奖惩申请单” 予以实施奖惩,处罚有员工自行缴纳至财务部,拒绝缴纳或者延 期不缴纳者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以现金支付; 第三十八条 一项事故或 责任,若 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 可依据情节轻重分摊扣款; 第三十九条 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 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第四十条 若各部门、人员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有异 议,可在公司的决定做出后 3 天内直接向行政管理中心投诉,逾 期则视为同意,投诉最终处理部门为总经理办公会,协调人为人 力资源副总监; 第四十一条 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 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 改。 第四十三条 奖惩 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