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市级部门分工 我局内部分工 完成时限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牵头处室 配合处室一 我局牵头需完成的事项(共12项)1 统一审批流程优化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级相关部门 勘设处规计处、水资源处、建管处、河道处、水保处、移民处、农水处、质监站、水管总站2018年7月底2 统一
2、审批流程 分类细化流程:按照项目类别分别绘制审批服务流程图,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建设项目可结合实际绘制专项流程图。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始发站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勘设处规计处、水资源处、建管处、河道处、水保处、移民处、农水处、质监站、水文局、水管总站2018年7月底3 统一审批流程深化并联审批: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梳理细化各阶段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办理事项,优化申报表单、要素设置和流转环节并向社会公布。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级相关部门 政法处勘设处、规计处、水资源处、建管处、河道处、水保处、移民处、农水处、
3、质监站、水管总站2018年7月底4 精简审批环节合并审批事项:实行联合勘验。积极推进规划选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人防设计审查确认、防雷设计审核等现场联合勘验,由各阶段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实行一个阶段最多勘验一次。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交委、市水利局、市民防办、市气象局市级有关部门 水保处 勘察设计处 2018年7月底5 精简审批环节合并审批事项:制定并实施限时联合验收管理办法,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验收标准、工作规则、办事流程和验收时限等,牵头部门限时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 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 市级有关部门 建管处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移民处、农水处、质监站、水管总站
4、2018年7月底6 精简审批环节 推行告知承诺制:已经实施区域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水利局、市文化委、市安监局、市地震局水保处 2018年7月底7 完善审批体系“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制定各审批阶段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材料目录。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级有关部门规计处(可研),建管处(初设、施工及竣工验收)勘设处 2
5、018年8月底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市级部门分工 我局内部分工 完成时限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牵头处室 配合处室8 统筹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制度文件。试点推进过程中,总结好做法好经验,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各相关处室(单位) 勘设处 常态化工作二 我局配合需完成事项9 加强前期策划 推动项目策划生成:对于划拨用地项目,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投资项目滚动规划,强化全市投资项目基础库。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相关部门 规计处信息中心、市水利规划院、水资源处、建管处、河道处、水保处、农水处、水文局、水管总站、
6、水电中心2018年10月底10 加强前期策划 开展区域整体评价:制定并实施区域评估实施细则,明确实施区域评估的主体、内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 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水利局、市文化委、市安监局、市地震局水保处 2018年8月底11 加强前期策划开展区域整体评价:在开发区、产业园区和其他特定区域,对城市景观评审、市政配套设施、园区绿化方案、交通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物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等事项,将原来由企业分头进行的各项评估评审
7、,改为由政府统一组织,按区域统一编审。各区县政府,开发区、产业园区等特定区域的管理机构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水利局、市文化委、市安监局、市地震局水保处 2018年12月底12 统一审批流程分类细化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划分为六类: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小型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工业建设项目、一般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线性工程建设项目。市城乡建委 市级相关部门 规计处 勘设处 2018年7月底13 统一审批流程 深化并联审批:制定并实施并联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并联审批工作规程,严格落实牵头部门责任,
8、建立并联审批协调机制。 市政府职转办 市级相关部门 勘设处规计处、水资源处、建管处、河道处、水保处、移民处、农水处、质监站、水文局、水管总站2018年7月底14 精简审批环节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符合上位法和不合规的审批事项。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制定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明确保留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必要的前置条件。市编办 市级相关部门 政法处规计处、水资源处、建管处、河道处、水保处、移民处、农水处、质监站、水文局、水管总站2018年8月底15 精简审批环节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社会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取消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审
9、查、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批、建设项目消防方案设计技术审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审批事项。市编办市城乡建委、市城管委、市民防办、消防总队、市水利局建管处、水保处 政法处 2018年8月底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市级部门分工 我局内部分工 完成时限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牵头处室 配合处室16 精简审批环节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施工合同 (含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结建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等备案事项。不再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签订白蚁防治合同等作为施工许可办理前置条件。市城乡建委、市民防办、市城乡建委 市国土房管局 建管
10、处 农水处、水管总站 2018年8月底17 精简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等事项下放给区县实施。 市编办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公安局等相关市级部门办公室 建管处、政法处 2018年8月底18 精简审批环节合并审批事项:制定并实施审批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审批主体、办事流程和完成时限。将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许可等23项审批及办理事项合并为8项。市编办市规划局、市城管委、市水利局、市文化委、市林业局政法处、勘设处规
11、计处、水资源处、建管处、河道处、水保处、移民处、农水处、质监站、水文局、水管总站2018年7月底19 精简审批环节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工作机制,将竣工验收事项涉及的测量项目及产权登记涉及的测绘项目,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明确实施范围、工作流程、资质要求等具体内容,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并纳入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市规划局(市测绘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消防总队等市级有关部门建管处水资源处、河道处、水保处、农水处、质监站、水文局、水管总站2018年8月底20 精简审批环节制定“多测合一”综合技术标准,统一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明确“多测合
12、一”的内容、精度、成果形式等要求。 市规划局(市测绘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消防总队等市级有关部门建管处水资源处、河道处、水保处、农水处、质监站、水文局、水管总站2018年8月底21 精简审批环节实施联合验收:将联合竣工验收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管理。 市政府职转办 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 建管处 农水处、水管总站 2018年8月底22 精简审批环节将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园林绿地指标事项审查等事项调整为内部协作事项,制定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的目录,明确政府内部协作事项管理方式及相关要求。 市规划局 市级有关部门河道处、水资源处、规计处、水文局2018年8月底23 精简审
13、批环节推行告知承诺制:制定并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范围、工作方式、各方职责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市编办、市城乡建委 市级相关部门 各业务处室 政法处 2018年8月底24 完善审批体系“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整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规划等各类规划,形成覆盖全市的“一张蓝图”。基本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明确编制“多规合一”规划目录、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构、梳理各类规划基础数据、统筹各类空间规划等事项的完成时间节点。市规划局各开发区、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14、规计处信息中心、市水利规划院、水资源处、建管处、河道处、水保处、农水处、水文局、水管总站、水电中心2018年9月底25 完善审批体系“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基本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整合空间图层数据,完成差异图斑分析,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在一张图上划定各类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了的空间规划图。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水利局、市文化委、市安监局、市地震局等规计处信息中心、市水利规划院、水资源处、建管处、河道处、水保处、农水处、水文局、水管总站、水电中心2018年10月底序号 工作任
15、务 具体内容 市级部门分工 我局内部分工 完成时限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牵头处室 配合处室26 完善审批体系“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构建“共同策划、共同论证、共同决策”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制定并实施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实现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等市级相关部门规计处信息中心、市水利规划院、水资源处、建管处、河道处、水保处、农水处、水文局、水管总站、水电中心2018年10月底27 完善审批体系“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
16、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各部门审批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市政府电子政务办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信息中心 各相关处室(单位) 2018年10月底28 完善审批体系 “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完善强化项目统一代码管理,以项目统一代码作为项目唯一身份,推进建设项目“一个代码”全程流转。 市政府电子政务办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勘设处 2018年7月底29 完善审批体系 “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建立在线支付系统,优化缴费方式,拓展缴费渠道。 市政府电子政务办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财务处 水保处、水资源处 2018年7月底30 完善审批体系“一个窗口”
17、提供综合服务:依托市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构建市级工程建设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大厅,各区县依托现有政务服务中心构建政务服务大厅,相关部门及市政公用单位全面实行“三集中、三到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统一办事指南和服务标准,推行“扫码办事”。推行建设项目同一审批阶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一窗缴纳服务。推行“综合窗口受理、并联集成审批、一个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制定“一个窗口”运行规则,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市政府办公厅、市城乡建委,各区县政府市编办、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组织人事处、办公室 勘设处 2018年8月底31 完善审批体系“一套机
18、制”规范审批运行: 建立“分级负责、统一监管”的行政审批效能监管体系,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完善“日扫描、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年考评”工作机制和首问负责、投诉问责、倒查追责的责任追溯体系。市政府职转办、市政府督查室 市级有关部门 办公室 2018年10月底32 强化监督管理 实施行政许可标准化。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动态调整,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审查细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市编办、市质监局 市级有关部门 勘设处 各业务处室(单位) 2018年8月底33 强化监督
19、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检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工作细则。建立基于不同风险级别的项目监管检查机制,加大对高风险项目的监管力度。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法制办 市级有关部门 各业务处室(单位) 常态化工作34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重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健全覆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招标代理、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各类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部门 建管处 政法处、
20、勘设处 2018年10月底35 强化监督管理 健全完善黑名单制度,明确应当列入黑名单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部门 勘设处、政法处 各业务处室(单位) 2018年7月底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市级部门分工 我局内部分工 完成时限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牵头处室 配合处室36 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建立完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管理制度,对未纳入清单的事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服务。 市政府职转办、市编办 市级有关部门 政法处规计处、水资源处、建管处、河道处、水保处、移民处、农水处、质监站、水管总站20
21、18年8月底37 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中介服务实行服务时间、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三承诺”管理,原则上中介机构的服务时限不超过部门审批事项办理时限。 市政府职转办、市编办 市级有关部门 政法处 各相关处室(单位) 2018年8月底38 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网上“中介超市”,推行中介机构集中入驻,实行服务竞价、合同网签、成果评价和信用公示,对中介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管。电子政务办 市级有关部门 各相关处室(单位) 2018年10月底39 统筹组织实施以企业和群众感受为标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明确考核部门、考核内容、考核时间等。 市政府职转办、市政府督查室 市级有关部门 办公室 2018年7月底40 统筹组织 实施 基本完成改革涉及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 市级有关部门 政法处 各业务处室(单位) 2018年10月底41 统筹组织 实施 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等宣传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改革试点工作成果,加强舆论引导。市委宣传部、市政府职转办、市城乡建委市级有关部门 宣教处、勘察设计处、政法处 各业务处室(单位) 常态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