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 事,安全重于泰山” ,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 位” 。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 究制。 一、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与分工 (一)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光平 副组长:苏杰 朱方 成卫国 汪勃 组 员:各班班主任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曹建强为办公员 (二)责任与分工 朱光平(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曹建强(政教主任):主要负
2、责策划、指导政教处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 韦彦荣(总务主任):负责住宿、饮食方面的安全及校园内部各种设施的 检查和维护; 王永亮(办公室主任):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法律 法规,提高会员同志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推进“师表工程” ,组织好有关 评优评先进的推选工作,发挥好工会的教育职能。 赵仁(教导主任):具体负责全校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教学安 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 业务素质,推进“师表工程” ,组织好有关评优评先进的推选工作,发挥好教 育职能。 大队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学校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及课余时间学生 安全工作;
3、 任课教师:负责所教年级及所任学科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保障工作; 门卫:负责校园安全及校产安全保卫工作。 二、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 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 ,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 门卫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 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由教导处负责人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
4、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三、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政教处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 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部门、教研室负责人是所部门、教研室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 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
5、全问 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 分钟内向校长报告, 并在 1 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管理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 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 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 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 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
6、门卫安全工作:门卫保卫为直接责任人。责 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6、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7、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 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 ,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 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 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 卫生习惯。 8、学校周边环境的
7、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 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 抓好治理工作。 (2)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 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 护能力。 9、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四、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
8、系学校的发展和稳 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 “安全无小事” 、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 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学校发生安 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 “谁组织、谁负责” , “谁失职、谁负责”的 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教研室、部门负责人 责任。 (二)各部门一但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 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 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
9、报学生处。瞒报、迟 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 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 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 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夜晚照明,发现 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 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
10、任。 (六)总务处对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在校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 者的责任。 (七)医务室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 医务室负责人责任。 (八)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 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九)学校集会、做操应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 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组织集会、做操负 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组织者管理不到位 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十)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 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 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十一)本制度从二一五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