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盐津县 2013 年实施项目第一标段 安 全 保 证 体 系 云南东辰建设有限公司 二 0 一四年二月 27 施工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 1.1 安全管理 1.1.1 安全管理目标 本 合 同 施 工 安 全 管 理 目 标 是 : ( 1) 工 伤 事 故 : 不 发 生 群 伤 群 亡 事 故 , 重 伤 率 0.1, 杜 绝 死 亡 事 故 ; ( 2) 交 通 事 故 : 百 车 事 故 率 0.5 , 不 发 生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 ( 3) 机 电 事 故 : 不 发 生 重 大 机 电 设 备 事 故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率 0.5;
2、( 4) 火 灾 事 故 : 不 发 生 重 大 火 灾 事 故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率 1 元 /人 .年 。 ( 5) 施 工 过 程 中 不 发 生 可 逆 转 的 职 业 病 病 例 。 贯 彻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的 宗 旨 , 坚 持 “安 全 为 了 生 产 , 生 产 必 须 安 全 ”的 原 则 , 做 到 思 想 保 证 、 组 织 保 证 、 技 术 保 证 、 措 施 保 证 、 确 保 人 员 、 设 备 及 工 程 安 全 。 1.1.2 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方案 建 立 严 格 的 经 济 责 任 制 是 实 施 安 全 管 理 目 标
3、的 中 心 环 节 ; 运 28 用 安 全 系 统 工 程 的 思 想 ,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 教 育 为 先 、 预 防 为 主 、 管 理 从 严 是 做 好 安 全 事 故 的 超 前 防 范 工 作 , 是 实 现 安 全 管 理 目 标 的 基 础 ; 机 构 健 全 、 措 施 具 体 、 落 实 到 位 、 奖 罚 分 明 , 是 实 现 安 全 管 理 目 标 的 关 键 。 项 目 部 成 立 项 目 经 理 挂 帅 的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 施 工 队 成 立 以 队 长 为 组 长 的 安 全 生 产 小 组 , 全 面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的
4、 保 证 措 施 , 实 现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组 织 保 证 体 系 , 落 实 安 全 责 任 考 核 制 , 实 行 安 全 责 任 金 “归 零 ”制 度 , 把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与 每 个 员 工 的 经 济 利 益 挂 钩 , 使 安 全 生 产 处 于 良 好 状 态 。 开 展 安 全 标 准 化 工 地 建 设 , 全 面 按 安 全 标 准 工 地 进 行 管 理 , 采 用 安 全 易 发 事 故 点 控 制 法 , 确 保 施 工 安 全 。 2.2 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2.2.1 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施 工 现
5、 场 成 立 以 项 目 部 项 目 经 理 领 导 下 的 , 由 项 目 副 经 理 、 项 目 总 工 程 师 、 质 量 安 全 部 、 工 程 技 术 部 、 机 电 物 资 部 、 综 合 办 公 室 等 负 责 人 及 专 职 安 全 员 组 成 的 施 工 安 全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 各 工 区 、 厂 、 队 和 部 室 负 责 人 是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第 一 责 任 人 , 保 证 全 面 执 行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对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施 工 负 直 接 领 导 责 任 。 各 工 区 、 厂 队 设 专 职 安 全 员 , 各 部
6、 门 设 一 名 兼 职 安 全 员 , 在 质 量 安 全 部 的 监 督 指 导 下 负 责 本 项 目 部 、 工 区 、 厂 、 队 、 部 门 的 日 常 29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 各 施 工 作 业 班 班 长 为 兼 职 安 全 员 , 在 队 专 职 安 全 员 的 指 导 下 开 展 班 组 的 安 全 工 作 , 对 本 班 人 员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和 健 康 全 面 负 责 , 确 保 本 班 人 员 按 照 业 主 的 规 定 和 作 业 指 导 书 、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进 行 施 工 , 不 违 章 作 业 。 2.2.2 安全管理
7、部门的主要职责 ( 1) 项 目 经 理 主 要 职 责 1) 项 目 部 项 目 经 理 为 安 全 第 一 责 任 人 , 负 责 全 面 管 理 本 项 目 范 围 内 的 施 工 安 全 、 交 通 安 全 、 防 火 防 盗 工 作 。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的 方 针 。 2) 负 责 建 立 统 一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体 系 , 确 保 安 全 监 察 人 员 的 素 质 和 数 量 。 3) 坚 决 按 规 定 配 发 和 使 用 各 种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和 用 具 。 4) 建 立 安 全 岗 位 责 任 制 , 逐
8、 级 签 订 安 全 生 产 承 包 责 任 书 , 明 确 分 工 , 责 任 到 人 , 奖 惩 分 明 。 5) 严 格 执 行 “布 置 生 产 任 务 的 同 时 布 置 安 全 工 作 , 检 查 生 产 工 作 的 同 时 检 查 安 全 情 况 , 总 结 生 产 的 同 时 总 结 安 全 工 作 ”的 “三 同 时 ”制 度 。 ( 2) 项 目 副 经 理 职 责 1) 协 助 项 目 部 项 目 经 理 主 持 本 项 目 日 常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 2) 每 旬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安 全 检 查 , 对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安 全 问 题 , 按 照
9、 “三 不 放 过 ”原 则 立 即 制 定 整 改 措 施 , 定 人 限 期 进 行 整 改 , 30 保 证 “管 生 产 必 须 管 安 全 ”的 落 实 。 3) 主 持 召 开 工 程 项 目 安 全 事 故 分 析 会 , 及 时 向 业 主 及 监 理 单 位 通 报 事 故 情 况 。 4) 及 时 掌 握 工 程 安 全 情 况 , 对 安 全 工 作 做 的 较 好 的 班 组 、 作 业 队 要 及 时 推 广 。 ( 3) 总 工 程 师 安 全 管 理 职 责 1) 协 助 项 目 安 全 副 经 理 召 开 工 程 项 目 安 全 事 故 分 析 会 , 提 出
10、安 全 事 故 的 技 术 处 理 方 案 。 2) 对 重 要 项 目 进 行 技 术 安 全 交 底 工 作 。 ( 4) 质 量 安 全 部 职 责 1)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规 、 法 令 、 执 行 建 设 单 位 与 地 方 政 府 对 安 全 生 产 发 出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指 令 , 并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严 格 检 查 落 实 情 况 , 严 防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 2) 本 项 目 开 工 前 , 结 合 项 目 部 的 实 践 编 写 通 俗 易 懂 适 合 于 本 工 程 使 用 的 安 全 防 护 规 程
11、袖 珍 手 册 。 经 监 理 单 位 审 批 后 分 发 给 全 体 职 工 。 3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项目部经理 项目部副经理 项目部总工程师 安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生产调度负责人 机械管理负责人 消防管理负责人 劳务管理负责人 其他有关部门 1.监督施工全过 程的安全生产, 纠正违章。 2.配合有关部门 排除施工不安 全因素。 3.项目全员安全 活动和安全教 育。 4.监督劳保用品 质量和使用。 1.制定项目 安全技术 措施和分 项安全方 案。 2.督促安全 措施落实。 3.解决施工 过程中的 不安全技 术问题。 1.在安全 前提下, 合理安排 生产计划。 2.组织施 工安全技 术
12、措施的 实施。 1.保证项 目使用的 各种机械 设备安全 运行。 2.监督机 械操作人 员持证遵 章作业。 1.保证防 火设备设 施齐全有 效。 2.消除火 灾隐患。 3.组织现 场消防。 1.保证进场 施工人员安 全技术素质。 2.控制加班 加点、保证 劳逸结合。 3.提供必要 劳保用品用 具,保证质 量。 1.财务部保 证安全措施 项目的经费。 2.卫生、行 政部门保证 工人生活基 本条件,确 保施工人员 健康。 1.施工组织设计中 有安全技术措施。 2.机具设备状况合 乎安全要求。 3.施工人员经过安 全技术教育。 4.建立各种施工安 全责任制。 5.制定安全防护措 施及预防措施。 6.
13、不安全因素的预 测及控制。 1.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中各种不 安全因素的控 制。 3.坚持和检查安 全操作规程的 措施。 4.坚持和检查施 工安全挂牌制。 5.定期召开安全 会议。 1.总结施工安全 经验。 2.找出施工安全 生产的薄弱环 节并提出改进 措施。 3.做好安全生产 的评比和奖罚 工作。 1.建立项目部、工 区、作业队、生产 班组四级安全生产 责任制,各级主要 领导为责任人。 2.各职能部门制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落实安全措施。 3.施工中如出现事 故,应坚持按“三 不放过”的原则处 理。 1.安全生 产奖励基 金制度。 2.安全责 任金“归 零”制度。 3.死亡事 故罚款和
14、 处分制度。 4.表彰安 全生产单 位和个人。 施工前准备 施工中检查 完工后总结 安全生产责任制 奖罚制度 32 ( 4) 质 量 安 全 部 职 责 1)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规 、 法 令 、 执 行 建 设 单 位 与 地 方 政 府 对 安 全 生 产 发 出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指 令 , 并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严 格 检 查 落 实 情 况 , 严 防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 2) 本 项 目 开 工 前 , 结 合 项 目 部 的 实 践 编 写 通 俗 易 懂 适 合 于 本 工 程 使 用 的 安 全 防 护 规 程 袖
15、 珍 手 册 。 经 监 理 单 位 审 批 后 分 发 给 全 体 职 工 。 安 全 防 护 规 程 手 册 的 内 容 包 括 : A 安 全 帽 、 防 护 鞋 、 工 作 服 、 防 尘 面 具 、 安 全 带 等 常 用 防 护 品 的 使 用 。 B 汽 车 驾 驶 和 运 输 机 械 的 使 用 C 用 电 安 全 D 模 板 作 业 的 安 全 E 混 凝 土 作 业 的 安 全 F 钢 束 张 拉 作 业 的 安 全 G 机 修 作 业 的 安 全 H 压 缩 空 气 作 业 的 安 全 I 意 外 事 故 的 救 护 程 序 J 防 洪 和 防 气 象 灾 害 措 施 K
16、 信 号 和 报 警 知 识 L 其 它 有 关 规 定 3) 遵 照 水 利 水 电 建 筑 安 装 安 全 技 术 工 作 手 册 制 定 各 工 33 作 面 、 各 工 序 的 安 全 生 产 规 程 , 经 常 组 织 作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学 习 , 尤 其 对 新 进 场 的 员 工 要 坚 持 先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基 本 常 识 的 教 育 后 才 允 许 上 岗 的 制 度 。 4) 主 持 工 程 项 目 安 全 检 查 工 作 , 确 定 检 查 日 期 、 参 加 人 员 。 除 正 常 定 期 检 查 外 , 对 施 工 危 险 性 大 、 节 假
17、日 前 后 等 的 施 工 部 位 还 应 安 排 加 强 安 全 检 查 。 5) 负 责 工 程 项 目 的 安 全 总 结 和 统 计 报 表 工 作 , 及 时 上 报 安 全 事 故 及 其 处 理 情 况 。 ( 5) 安 全 员 职 责 1) 每 天 巡 视 各 施 工 面 , 检 查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情 况 及 是 否 有 违 章 作 业 情 况 , 一 旦 发 现 及 时 制 止 。 施 工 队 和 班 组 安 全 员 在 班 前 交 待 注 意 事 项 , 班 后 讲 评 安 全 , 全 过 程 全 方 位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 把 事 故 消 灭 在 萌
18、 芽 状 态 中 。 2) 参 加 安 全 事 故 的 处 理 。 3.3 安全保证体系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保 证 体 系 , 贯 彻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和 劳 动 保 护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 定 期 召 开 安 全 生 产 会 议 , 研 究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解 决 。 逐 级 签 定 安 全 责 任 书 , 使 各 级 明 确 自 己 的 安 全 目 标 , 制 定 好 各 自 的 安 全 规 划 , 达 到 全 员 参 与 安 全 管 理 的 目 的 , 充 分 体 现 “安 全 生 产 , 人 人 有
19、责 ”。 按 照 “安 全 生 产 , 预 防 为 主 ”的 原 则 组 织 施 工 生 产 , 做 到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 实 现 34 安 全 生 产 的 目 标 。 一 、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及 办 法 ( 1) 本 项 目 实 行 安 全 生 产 四 级 管 理 , 即 一 级 管 理 由 项 目 安 全 副 经 理 领 导 下 的 质 量 安 全 部 负 责 , 二 级 管 理 为 工 区 安 全 监 察 处 , 三 级 管 理 由 作 业 厂 队 负 责 , 四 级 管 理 由 班 组 负 责 。 ( 2) 根 据 本 工 程 的 特 点 及 条 件 制 定 安 全
20、生 产 责 任 制 、 并 按 照 颁 布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要 求 , 落 实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操 作 人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负 责 制 , 人 人 做 好 本 岗 位 的 安 全 工 作 。 ( 3) 本 项 目 开 工 前 , 由 质 量 安 全 部 编 制 实 施 性 安 全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对 土 方 开 挖 、 运 输 、 坝 坡 维 护 、 混 凝 土 浇 筑 、 基 础 处 理 等 作 业 , 编 制 和 实 施 专 项 安 全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确 保 施 工 安 全 。 ( 4) 实 行 逐 级 安 全 技 术 交
21、底 制 , 由 项 目 经 理 部 组 织 有 关 人 员 进 行 详 细 的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 凡 参 加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的 人 员 要 履 行 签 字 手 续 , 并 保 存 资 料 , 质 量 安 全 部 专 职 安 全 员 对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 并 作 好 记 录 。 ( 5) 加 强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教 育 。 针 对 工 程 特 点 , 对 所 有 从 事 管 理 和 生 产 的 人 员 施 工 前 进 行 全 面 的 安 全 教 育 , 重 点 对 专 职 安 全 员 、 班 组 长 和 从 事 特
22、 殊 作 业 的 操 作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教 育 。 未 经 安 全 教 育 的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和 生 产 人 员 , 不 准 上 岗 , 未 进 行 三 级 教 育 的 新 工 人 不 准 上 岗 , 变 换 工 作 或 采 用 新 技 术 、 新 工 艺 、 新 设 备 、 新 材 料 而 没 有 进 行 培 训 的 人 员 不 准 上 岗 。 35 特 殊 工 种 的 操 作 人 员 需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 考 核 及 复 验 , 严 格 按 照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技 术 考 核 管 理 规 定 且 考 核 合 格 获 取 操 作 证 后 方 能
23、持 证 上 岗 。 对 已 取 得 上 岗 证 的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要 进 行 登 记 , 按 期 复 审 , 并 设 专 人 管 理 。 通 过 安 全 教 育 , 增 强 职 工 安 全 意 识 , 树 立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的 思 想 , 并 提 高 职 工 遵 守 施 工 安 全 纪 律 的 自 觉 性 , 认 真 执 行 安 全 检 查 操 作 规 程 , 做 到 不 违 章 指 挥 、 不 违 章 操 作 、 不 伤 害 自 己 、 不 伤 害 他 人 、 不 被 他 人 伤 害 , 达 到 提 高 职 工 整 体 安 全 防 护 意 识 和 自 我
24、防 护 能 力 。 ( 6) 认 真 执 行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 项 目 部 项 目 部 要 保 证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的 落 实 , 规 定 检 查 日 期 、 参 加 检 查 人 员 。 质 量 安 全 部 每 旬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安 全 检 查 , 安 全 员 每 一 天 进 行 一 次 巡 视 检 查 。 视 工 程 情 况 , 在 施 工 准 备 前 、 施 工 危 险 性 大 、 季 节 性 变 化 、 节 假 日 前 后 等 组 织 专 项 检 查 。 对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安 全 问 题 , 按 照 “三 不 放 过 ”的 原 则 立 即 制 定 整
25、 改 措 施 , 定 人 限 期 进 行 整 改 和 验 收 。 ( 7) 按 照 公 安 部 门 的 有 关 规 定 , 对 易 燃 、 易 爆 物 品 、 火 工 产 品 的 采 购 、 运 输 、 加 工 、 保 管 、 使 用 等 工 作 项 目 制 定 一 系 列 规 章 制 度 , 并 接 受 当 地 公 安 部 门 的 审 查 和 检 查 。 炸 药 必 须 存 放 在 距 工 地 或 生 活 区 有 一 定 安 全 距 离 的 仓 库 内 , 不 得 在 施 工 现 场 堆 放 炸 药 。 ( 8) 按 月 进 行 安 全 工 作 的 评 定 , 实 行 重 奖 重 罚 的 制
26、 度 。 严 格 36 执 行 建 设 部 制 定 的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制 度 , 按 要 求 及 时 报 送 安 全 报 表 和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书 。 ( 9) 建 立 安 全 事 故 追 究 制 度 , 对 项 目 部 内 部 发 生 的 每 一 起 安 全 事 故 , 都 要 追 究 到 底 , 直 到 所 有 预 防 措 施 全 部 落 实 , 所 有 责 任 人 全 部 得 到 处 理 , 所 有 职 工 都 吸 取 了 事 故 教 训 。 3.4 安全技术措施 根 据 我 公 司 项 目 部 以 往 类 似 工 程 施 工 经 验 , 结 合 本 工 程 特 点
27、, 安 全 防 范 重 点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 1) 防 触 电 电 击 事 故 ; ( 2) 防 高 处 坠 落 事 故 ; ( 3) 防 行 车 交 通 事 故 。 3.4.1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 1) 施 工 现 场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防 火 、 防 爆 、 防 雷 电 等 规 定 和 文 明 施 工 的 要 求 , 施 工 现 场 的 生 产 、 生 活 、 办 公 用 房 、 仓 库 、 材 料 堆 放 、 停 车 场 、 修 理 场 等 严 格 按 批 准 的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进 行 布 置 。 ( 2) 现 场 道 路 平 整 、 坚 实 、
28、保 持 畅 通 , 危 险 地 点 按 照 GB2893-82 安 全 色 和 GB2894-82 安 全 标 志 规 定 挂 标 牌 , 现 场 道 路 符 合 工 厂 企 业 厂 内 运 输 安 全 规 程 GB4378-84 的 规 定 。 ( 3) 现 场 的 生 产 、 生 活 区 设 置 足 够 的 消 防 水 源 和 消 防 设 施 网 37 点 , 且 经 地 方 政 府 消 防 部 门 检 查 认 可 , 并 使 这 些 设 施 经 常 处 于 良 好 状 态 , 随 时 可 满 足 消 防 要 求 。 消 防 器 材 设 有 专 人 管 理 不 能 乱 拿 乱 动 , 组
29、成 一 支 由 15 20 人 的 义 务 消 防 队 , 所 有 施 工 人 员 和 管 理 人 员 均 熟 悉 并 掌 握 消 防 设 备 的 性 能 和 使 用 方 法 。 ( 4) 各 类 房 屋 、 库 棚 、 料 场 等 的 消 防 安 全 距 离 符 合 公 安 部 门 的 规 定 , 室 内 不 能 堆 放 易 燃 品 ; 严 禁 在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附 近 吸 烟 , 现 场 的 易 燃 杂 物 , 随 时 清 除 , 严 禁 堆 放 在 有 火 种 的 场 所 或 近 旁 。 ( 5)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机 械 安 全 安 装 验 收 制 度 , 机 械 安
30、装 要 按 照 规 定 的 安 全 技 术 标 准 进 行 检 测 。 所 有 操 作 人 员 要 持 证 上 岗 。 使 用 期 间 定 机 定 人 , 保 证 设 备 完 好 率 。 ( 6) 氧 气 瓶 不 得 沾 染 油 脂 , 乙 炔 发 生 器 设 置 防 止 回 火 的 安 全 装 置 , 氧 气 与 乙 炔 发 生 器 要 隔 离 存 放 。 ( 7) 施 工 现 场 的 临 时 用 电 严 格 按 照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TGJ46-88 规 定 执 行 。 ( 8) 确 保 必 需 的 安 全 投 入 。 购 置 必 备 的 劳 动 保
31、护 用 品 , 安 全 设 备 及 设 施 齐 备 , 完 全 满 足 安 全 生 产 的 需 要 。 ( 9) 在 施 工 现 场 , 配 备 适 当 数 量 的 保 安 人 员 , 负 责 工 程 及 施 工 物 资 、 机 械 装 备 和 施 工 人 员 的 安 全 保 卫 工 作 , 并 配 备 足 够 数 量 的 夜 间 照 明 和 围 挡 设 施 ; 该 项 保 卫 工 作 , 在 夜 间 及 节 假 日 也 不 间 断 。 ( 10) 在 施 工 现 场 和 生 活 区 设 卫 生 所 , 根 据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 配 备 必 要 的 医 疗 设 备 和 急 救 医 护
32、 人 员 , 急 救 人 员 应 具 有 至 少 五 年 38 以 上 的 急 救 专 业 经 验 , 并 与 当 地 医 院 签 定 医 疗 服 务 合 同 。 ( 11) 积 极 做 好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 发 现 事 故 隐 患 , 要 及 时 整 改 。 3.4.2 混凝土浇筑安全措施 ( 1) 工 作 台 、 踏 板 、 脚 手 架 的 承 重 量 , 不 得 超 过 设 计 要 求 , 并 在 现 场 挂 牌 标 明 。 脚 手 架 与 工 作 台 的 木 板 应 铺 设 严 密 , 木 板 的 端 头 必 须 搭 在 支 点 上 。 ( 2) 吊 装 模 板 时 , 工
33、作 地 段 有 专 人 监 护 。 ( 3) 在 吊 运 材 料 和 设 备 时 , 人 员 与 车 辆 不 得 穿 行 。 ( 4) 在 2m 以 上 高 处 作 业 时 , 应 符 合 高 空 作 业 的 有 关 规 定 。 ( 5) 检 查 修 理 压 浆 机 械 及 管 路 时 , 应 停 止 并 切 断 风 源 和 电 源 。 ( 6) 拆 除 混 凝 土 输 送 软 管 或 管 道 , 必 须 停 止 混 凝 土 泵 的 运 行 。 3.4.3 运输安全措施 ( 1) 各 类 车 辆 必 须 处 于 完 好 状 态 , 制 动 有 效 , 严 禁 人 料 混 载 。 ( 2) 所
34、有 运 载 车 辆 均 不 准 超 载 、 超 宽 、 超 高 运 输 。 ( 3) 装 碴 时 将 车 辆 停 稳 并 制 动 。 ( 4) 运 输 车 输 文 明 行 驶 , 不 抢 道 、 不 违 章 , 施 工 区 内 行 驶 速 39 度 不 能 超 过 20km/h。 ( 5) 不 得 酒 后 开 车 , 严 禁 上 班 时 间 饮 酒 。 ( 6) 长 途 运 输 必 须 配 备 两 名 司 机 。 ( 7) 配 齐 操 作 、 保 养 人 员 , 确 保 不 打 疲 劳 战 , 杜 绝 因 疲 劳 连 续 工 作 造 成 安 全 事 故 。 3.4.4 供电与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35、( 1) 施 工 现 场 用 电 设 备 应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 防 雷 保 护 、 接 地 保 护 、 变 压 器 等 每 季 度 测 定 一 次 绝 缘 强 度 , 移 动 式 电 动 机 , 潮 湿 环 境 下 电 气 设 备 使 用 前 应 检 查 绝 缘 电 阻 , 对 不 合 格 的 线 路 设 备 要 及 时 维 修 或 更 换 , 严 禁 带 故 障 运 行 。 ( 2) 廊 道 内 配 电 变 压 器 严 禁 采 用 中 性 点 直 接 接 地 方 式 , 严 禁 由 地 面 上 中 性 点 接 地 的 变 压 器 或 发 动 机 直 接 向 廊 道 内 供 电 。
36、( 3) 线 路 检 修 、 搬 迁 电 气 设 备 ( 包 括 电 缆 和 设 备 ) 时 , 应 切 断 电 源 , 并 悬 挂 “有 人 工 作 , 不 准 送 电 ”的 警 告 牌 。 ( 4) 非 专 职 电 气 值 班 员 , 不 得 操 作 电 气 设 备 。 ( 5) 操 作 高 压 电 气 设 备 回 路 时 , 必 须 戴 绝 缘 手 套 , 穿 电 工 绝 缘 靴 并 站 在 绝 缘 板 上 。 ( 6) 手 持 式 电 气 设 备 的 操 作 手 柄 和 工 作 中 接 触 的 部 分 , 应 有 良 好 绝 缘 , 使 用 前 应 时 进 行 绝 缘 检 查 。 (
37、7) 低 压 电 气 设 备 宜 加 装 触 电 保 护 装 置 。 40 ( 8) 电 气 设 备 外 露 的 转 动 和 传 动 部 分 ( 如 皮 带 和 齿 轮 等 ) , 必 须 加 装 遮 栏 或 防 护 罩 。 ( 9) 36v 以 上 的 电 气 设 备 和 由 于 绝 缘 损 坏 可 能 带 有 危 险 电 压 的 金 属 外 壳 、 构 架 等 , 必 须 有 保 护 接 地 。 ( 10) 电 气 设 备 的 保 护 接 地 , 每 班 均 有 当 班 人 员 进 行 外 表 检 查 。 ( 11) 电 气 设 备 的 检 查 、 维 修 和 调 试 工 作 , 必 须
38、由 专 职 的 电 气 维 修 工 进 行 。 3.4.5 防洪、防火、防盗及危爆物品管理措施 ( 1) 防 洪 及 安 全 渡 汛 措 施 1) 在 汛 期 前 , 成 立 以 项 目 部 项 目 经 理 为 组 长 的 防 洪 领 导 小 组 , 组 建 抗 洪 抢 险 队 , 并 配 备 足 够 的 抗 洪 抢 险 物 资 及 机 械 设 备 , 警 钟 长 鸣 , 常 抓 不 懈 , 随 时 应 急 处 理 突 发 事 件 。 不 良 天 气 时 , 采 取 昼 夜 巡 逻 制 度 , 发 现 险 情 , 及 时 汇 报 , 以 便 及 时 抢 险 , 确 保 工 程 安 全 度 汛
39、。 2) 指 派 专 门 人 员 与 当 地 气 象 部 门 密 切 联 系 , 获 取 有 关 水 文 气 象 等 情 报 资 料 , 并 作 出 科 学 预 测 分 析 , 为 防 洪 决 策 、 实 施 提 供 充 分 的 依 据 。 3) 科 学 组 织 、 合 理 安 排 、 严 格 管 理 , 保 证 施 工 的 进 展 满 足 防 洪 度 汛 的 要 求 , 同 时 避 免 洪 水 对 建 筑 物 和 施 工 安 全 的 影 响 。 4) 合 理 布 局 , 消 除 隐 患 。 在 生 产 临 时 建 筑 和 生 活 区 周 围 修 建 41 畅 通 的 排 水 渠 道 。 5)
40、 做 好 开 挖 边 坡 的 防 护 、 截 水 沟 和 防 洪 排 水 措 施 , 保 证 施 工 安 全 及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 6) 健 全 通 讯 系 统 , 保 证 各 施 工 工 区 及 项 目 部 与 外 界 的 联 系 , 在 事 故 易 发 点 设 专 人 巡 查 ,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 7) 保 证 施 工 设 备 、 人 员 的 投 入 数 量 , 并 使 其 正 常 运 转 , 确 保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进 度 , 保 证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期 安 全 渡 汛 。 8) 施 工 期 、 防 汛 渡 汛 期 间 , 所 有 设 备 、
41、人 员 服 从 当 地 防 汛 部 门 、 业 主 的 统 一 调 配 。 ( 2) 防 火 、 防 盗 及 危 爆 物 品 管 理 措 施 1) 清 除 一 切 可 能 造 成 火 灾 、 爆 炸 事 故 的 根 源 , 严 格 控 制 火 源 、 易 燃 、 易 爆 和 助 燃 物 。 2) 生 活 区 及 施 工 现 场 配 备 足 够 的 灭 火 器 材 , 并 同 当 地 消 防 部 门 联 系 , 加 强 安 全 防 范 工 作 。 3) 施 工 期 间 要 特 别 做 好 防 火 灾 工 作 , 密 切 配 合 当 地 护 林 部 门 做 好 周 围 山 区 林 木 的 防 火
42、工 作 , 在 林 区 设 置 防 火 标 志 , 加 强 平 时 警 戒 巡 逻 。 4) 对 职 工 进 行 防 火 安 全 教 育 , 杜 绝 职 工 烧 电 炉 、 乱 扔 烟 头 的 不 良 习 惯 。 5) 在 生 活 区 及 工 地 重 要 电 器 设 备 周 围 , 设 置 接 地 或 避 雷 装 置 , 防 止 雷 击 起 火 , 造 成 安 全 事 故 。 6) 在 工 地 及 生 活 区 的 照 明 系 统 要 派 人 随 时 检 查 维 修 保 养 , 防 42 止 漏 电 失 火 引 起 火 灾 。 7) 在 生 活 区 、 工 地 现 场 、 料 场 , 指 派 专
43、 人 24h 轮 班 看 守 , 防 止 生 产 生 活 物 品 、 材 料 、 机 具 设 备 被 盗 , 及 其 它 事 故 发 生 。 3.4.6 劳动安全措施 ( 1) 制 定 安 全 作 业 规 章 制 度 , 在 施 工 中 做 到 各 项 工 作 有 章 可 循 。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不 仅 限 于 ) : 1) 车 辆 运 输 安 全 作 业 制 度 ; 2) 用 电 安 全 须 知 及 电 路 架 设 养 护 作 业 制 度 ; 3) 各 种 机 械 的 操 作 规 则 及 注 意 事 项 ; 4) 有 关 劳 动 保 护 法 规 的 执 行 措 施 ; 5
44、) 各 种 安 全 标 志 的 协 调 规 则 及 维 护 措 施 ; 6) 高 空 安 全 作 业 制 度 ; 7) 起 重 安 全 作 业 制 度 ; ( 2) 深 化 安 全 教 育 , 强 化 安 全 意 识 。 施 工 人 员 上 岗 前 必 须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和 技 术 培 训 , 牢 记 “安 全 第 一 ”的 宗 旨 , 安 全 员 坚 持 持 证 上 岗 。 ( 3) 推 行 安 全 标 准 化 工 地 建 设 , 抓 好 现 场 管 理 , 搞 好 文 明 施 工 。 易 燃 易 爆 品 妥 善 保 管 , 工 程 材 料 合 理 堆 放 , 各 种 交 通 、
45、施 工 信 号 标 志 完 备 , 供 电 线 路 畅 通 、 架 设 正 确 。 施 工 现 场 紧 张 有 序 , 施 工 工 序 有 条 不 紊 。 文 明 施 工 , 安 全 生 产 。 ( 4) 加 强 班 组 建 设 。 选 好 班 组 长 、 安 全 员 , 执 行 “三 工 、 43 三 检 ”和 “周 一 ”安 全 互 检 , 集 思 广 益 , 发 现 问 题 , 找 出 隐 患 , 杜 绝 “三 违 ”, 把 事 故 消 灭 在 萌 芽 状 态 。 ( 5) 认 真 实 行 标 准 化 作 业 , 严 格 按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进 行 施 工 , 严 肃 劳 动 纪
46、 律 , 杜 绝 违 章 指 挥 与 违 章 作 业 , 保 证 防 护 设 施 的 投 入 , 使 安 全 生 产 建 立 在 管 理 科 学 、 技 术 先 进 、 防 护 可 靠 的 基 础 上 。 ( 6) 按 照 国 家 劳 动 保 护 法 的 规 定 , 定 期 发 给 在 现 场 施 工 的 工 作 人 员 必 需 的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 如 安 全 帽 、 水 鞋 、 手 套 、 手 灯 、 防 护 面 具 和 安 全 带 等 , 并 按 劳 动 保 护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发 给 特 殊 工 种 作 业 人 员 的 劳 动 保 护 津 贴 和 营 养 补 助 。 3.4.7 混凝土施工安全措施 ( 1) 工 作 台 稳 定 , 并 在 现 场 挂 牌 标 明 。 脚 手 架 与 工 作 台 的 木 板 应 铺 设 严 密 , 木 板 的 端 头 必 须 搭 在 支 点 上 。 ( 2) 在 吊 运 材 料 和 设 备 时 , 人 员 与 车 辆 不 得 穿 行 。 ( 3) 在 2m 以 上 高 处 作 业 时 , 应 符 合 高 空 作 业 的 有 关 规 定 。 ( 4) 经 常 检 查 锚 具 、 端 头 。 ( 5) 张 拉 过 程 中 有 专 人 指 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