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山 东 济 矿 民 生 煤 化 有 限 公 司 宣 传 工 作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企 业 宣 传 工 作 ,充 分 发 挥 新 闻 宣 传 的 指 导 作 用 ,内 聚 人 心 ,外 塑 形 象 ,根 据 党 的 宣 传 纪 律 和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精 神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特 制 定 本 规 定 。 第 二 条 公 司 宣 传 工 作 要 以 “十 八 大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精 神 ”为 指 导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宣 传 工 作 的
2、 方 针 、政 策 ,坚 持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体 系 ,坚 持 围 绕 中 心 、服 务 大 局 的 工 作 方 向 ,坚 持 团 结 稳 定 鼓 劲 、正 面 宣 传 为 主 的 工 作 基 调 ,牢 牢 把 握 正 确 导 向 ,贴 近 企 业 实 际 、贴 近 厂 区 生 活 、贴 近 干 部 员 工 ,不 断 创 新 内 容 、创 新 形 式 、创 新 手 段 ,为 企 业 发 展 与 和 谐 厂 区 建 设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思 想 保 证 、舆 论 支 持 、精 神 动 力 和 文 化 环 境 。 第 三 条 宣 传 工 作 是 企 业 的 一 项 正 常 工
3、 作 ,每 名 干 部 职 工 都 有 宣 传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同 时 ,宣 传 工 作 采 取 以 奖 金 形 式 计 取 宣 传 劳 动 报 酬 的 制 度 ,并 实 施 相 应 的 工 作 奖 励 制 度 。 第 四 条 公 司 宣 传 工 作 在 公 司 领 导 班 子 的 指 导 下 统 一 开 展 ,党 群 办 公 室 是 宣 传 工 作 的 职 能 部 门 ,具 体 负 责 公 司 宣 传 - 2 - 的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 第 五 条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公 司 及 各 车 间 部 室 的 宣 传 工 作 以 及 在 册 职 工 涉 及 集 团 公 司 及
4、 山 东 济 矿 民 生 煤 化 公 司 对 外 署 名 宣 传 (作 品 )的 管 理 。 第 二 章 宣 传 范 畴 第 六 条 公 司 宣 传 工 作 的 范 畴 : (一 )企 业 宣 传 报 道 工 作 (包 括 文 、图 、照 片 、视 频 等 )。 (二 )厂 区 文 化 形 象 建 设 (包 括 牌 板 、视 听 文 化 形 象 )。 第 七 条 公 司 宣 传 工 作 的 重 点 内 容 : (一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任 务 目 标 和 方 案 措 施 、先 进 经 验 和 做 法 ;执 行 集 团 公 司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方 面 的 突 出 表 现
5、和 成 效 等 。 (二 )企 业 两 个 文 明 建 设 及 其 取 得 的 重 大 成 果 。 (三 )企 业 在 安 全 环 保 、生 产 运 行 、经 营 、招 投 标 、合 同 管 理 、质 量 、成 本 、节 能 创 效 、科 技 创 新 、班 组 建 设 、团 队 建 设 、 组 织 人 事 等 方 面 所 取 得 的 技 术 、管 理 创 新 和 好 的 经 验 做 法 。 (四 )企 业 先 模 人 物 、典 型 事 迹 以 及 集 体 和 个 人 的 各 类 荣 誉 。 (五 )各 级 领 导 视 察 工 作 、看 望 慰 问 、检 查 指 导 。 (六 )其 他 工 作
6、。 - 3 - 第 八 条 公 司 宣 传 工 作 的 载 体 : (一 )济 矿 通 讯 及 各 级 报 刊 杂 志 。 (二 )济 宁 能 源 发 展 集 团 网 页 及 其 它 合 法 的 新 闻 网 络 载 体 。 (三 )济 矿 民 生 煤 化 网 页 、厂 区 文 化 宣 传 橱 窗 、工 作 区 上 墙 牌 板 及 标 语 等 。 (四 )在 特 定 情 况 下 ,企 业 组 织 的 大 型 文 化 宣 传 活 动 等 。 第 三 章 宣 传 组 织 建 设 第 九 条 公 司 设 立 三 级 宣 传 组 织 ,即 由 公 司 宣 传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公 司 通 讯 站
7、 和 各 车 间 部 室 通 讯 分 站 组 成 的 三 级 宣 传 组 织 。 第 十 条 公 司 宣 传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一 )组 织 :组 长 由 总 经 理 、书 记 担 任 ,副 组 长 由 班 子 成 员 担 任 ,成 员 由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和 公 司 通 讯 站 长 组 成 。 (二 )责 任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企 业 宣 传 策 划 、公 司 对 外 重 大 事 项 敏 感 报 道 文 稿 的 审 批 ;成 员 负 责 本 部 门 的 宣 传 组 织 工 作 和 本 部 门 重 大 事 项 敏 感 宣 传 稿 件 的 审 批 ;领 导 小 组 对 公
8、 司 负 责 。 (三 )公 司 通 讯 站 站 长 有 向 各 通 讯 分 站 站 长 、宣 传 员 和 非 宣 传 员 约 稿 的 权 利 ;公 司 通 讯 站 有 对 各 分 站 上 报 稿 件 筛 选 、 - 4 - 重 新 改 编 和 追 加 第 二 撰 稿 人 署 名 权 ;有 对 公 司 所 有 优 秀 稿 件 向 集 团 公 司 以 及 其 他 合 法 报 刊 杂 志 、网 站 推 荐 发 表 、负 责 公 司 网 站 的 维 护 和 内 容 及 时 更 新 的 义 务 。 第 十 一 条 通 讯 分 站 (一 )各 车 间 、部 室 要 成 立 本 单 位 宣 传 工 作 小
9、 组 和 通 讯 分 站 ,并 自 行 考 核 ;通 讯 分 站 站 长 为 兼 职 ,由 各 车 间 、部 室 推 荐 , 公 司 择 优 录 用 。 (二 )组 织 :组 长 由 车 间 、部 室 负 责 人 担 任 ,副 组 长 由 本 单 位 通 讯 分 站 站 长 担 任 ,成 员 为 本 车 间 、部 室 宣 传 报 道 员 。 (三 )责 任 :工 作 小 组 负 责 本 车 间 、部 室 的 宣 传 工 作 ,组 长 对 本 部 门 宣 传 规 划 、稿 件 、部 门 形 象 设 计 等 宣 传 任 务 的 安 排 、 组 织 负 有 责 任 ,副 组 长 即 通 讯 分 站
10、站 长 有 向 本 单 位 宣 传 员 和 非 宣 传 员 约 稿 的 权 利 ;单 位 通 讯 分 站 有 对 各 通 讯 宣 传 报 道 员 上 报 稿 件 筛 选 、重 新 改 编 和 追 加 第 二 撰 稿 人 署 名 权 ;有 对 本 单 位 所 有 优 秀 稿 件 上 报 公 司 通 讯 站 推 荐 发 表 的 义 务 。成 员 具 体 负 责 本 车 间 、部 室 日 常 宣 传 工 作 和 新 闻 稿 件 的 撰 写 等 。 第 十 二 条 宣 传 报 道 员 (一 )宣 传 报 道 员 为 兼 职 ,由 各 车 间 、部 室 自 行 择 优 录 用 。 宣 传 报 道 员 的
11、 宣 传 责 任 是 公 司 一 项 制 度 性 规 定 ,必 须 积 极 主 动 地 履 行 好 自 己 的 工 作 。 (二 )责 任 :一 是 及 时 报 道 本 单 位 的 生 产 、建 设 、经 营 、管 理 情 况 ;二 是 认 真 提 炼 撰 写 本 部 门 的 先 进 经 验 、先 进 事 迹 和 - 5 - 先 摸 人 物 等 材 料 。 (三 )任 务 :各 分 站 每 半 月 至 少 要 完 成 1篇 稿 件 ,1条 新 闻 线 索 。 (四 )欢 迎 公 司 员 工 积 极 投 稿 ,发 表 后 ,将 按 照 奖 励 标 准 发 放 奖 金 。 第 十 三 条 投 稿
12、规 定 (一 )投 稿 邮 箱 为 :xykqrb ,也 可 通 过 公 司 OA系 统 党 群 办 石 有 或 肖 耀 科 直 接 投 稿 。 (二 )投 稿 一 律 要 求 采 用 电 子 文 档 ,须 按 照 如 下 统 一 规 范 格 式 投 稿 : 1.新 闻 稿 标 题 格 式 例 子 : 党 群 办 通 讯 站 稿 件 :济 矿 民 生 开 展 测 评 活 动 拉 开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序 (石 有 ) 安 环 部 通 讯 分 站 稿 件 :济 矿 民 生 煤 化 公 司 举 办 二 级 安 全 标 准 化 创 建 宣 贯 培 训 班 (张 永 辉 ) 2.副 刊 (小 说
13、 、诗 歌 、散 文 等 稿 件 )标 题 格 式 例 子 : 副 刊 :党 群 办 通 讯 站 我 是 一 匹 脱 缰 的 野 马 (肖 耀 科 ) 副 刊 :炼 焦 通 讯 分 站 悠 悠 雪 花 情 (刘 海 燕 ) 3.署 名 格 式 : 新 闻 稿 件 作 者 署 名 一 律 署 在 正 文 结 尾 处 。 格 式 为 :(济 矿 民 生 煤 化 党 群 办 石 有 ) 副 刊 稿 件 作 者 署 名 一 律 署 在 正 文 标 题 下 - 6 - 格 式 如 下 :(济 矿 民 生 煤 化 化 产 车 间 马 珍 ) 第 四 章 主 要 宣 传 阵 地 第 十 四 条 济 矿 通
14、讯 (一 )济 矿 通 讯 是 集 团 系 统 内 共 建 共 享 的 主 要 宣 传 阵 地 。 公 司 认 定 的 宣 传 报 道 员 也 是 集 团 的 宣 传 报 道 员 ,宣 传 报 道 员 要 以 高 质 量 的 宣 传 作 品 支 持 好 济 矿 通 讯 的 建 设 。 (二 )济 矿 通 讯 的 栏 目 设 置 济 矿 简 讯 :简 明 扼 要 记 录 涉 及 济 矿 集 团 及 权 属 企 业 的 重 要 事 项 ,如 重 要 活 动 、会 议 、文 件 、里 程 碑 意 义 的 事 件 。 本 期 关 注 :对 涉 及 济 矿 集 团 及 权 属 企 业 的 重 大 事 件
15、 、热 点 及 焦 点 问 题 进 行 专 题 关 注 。 济 矿 要 闻 :记 录 报 道 济 矿 集 团 及 权 属 企 业 重 要 的 工 作 讯 息 。 企 业 风 采 :企 业 落 实 集 团 公 司 重 要 精 神 (领 导 要 求 或 文 件 精 神 )所 采 取 的 办 法 、取 得 的 成 绩 、总 结 的 经 验 ;企 业 自 身 工 作 的 创 新 、亮 点 ,取 得 的 显 著 成 绩 。 行 业 资 讯 :收 集 国 家 、行 业 及 周 边 同 类 型 企 业 相 关 政 策 法 规 、重 要 改 革 创 新 信 息 ,为 领 导 决 策 提 供 参 考 ,为 企
16、业 提 升 管 理 水 平 、提 高 经 济 运 行 质 量 提 供 借 鉴 。 济 矿 文 苑 :通 过 提 炼 挖 掘 集 团 公 司 及 权 属 企 业 内 部 在 - 7 - 改 革 创 新 、节 支 降 耗 、勤 俭 创 业 、道 德 建 设 等 方 面 典 型 的 人 物 和 事 件 ,来 弘 扬 “创 业 、敬 业 、精 业 ”的 济 矿 精 神 ,以 小 见 大 , 用 事 实 说 话 ,凝 聚 发 展 正 能 量 ;佳 作 赏 析 ,由 济 矿 集 团 职 工 原 创 的 、健 康 向 上 、格 调 高 雅 的 文 艺 作 品 。 (三 )济 矿 通 讯 每 月 15日 、月
17、 底 各 截 稿 编 印 一 期 ,有 重 大 讯 息 时 增 刊 。 (四 )济 矿 通 讯 发 放 范 围 :市 委 、市 政 府 有 关 领 导 ;市 国 资 委 、市 煤 炭 局 班 子 成 员 及 办 公 室 等 部 门 ;市 发 改 委 、市 经 贸 委 、市 国 土 局 、市 财 政 局 有 关 领 导 及 办 公 室 等 部 门 。济 宁 能 源 集 团 班 子 成 员 ;济 矿 集 团 副 总 工 以 上 领 导 及 各 部 门 ; 济 矿 集 团 权 属 企 业 副 总 工 以 上 及 下 属 单 位 (科 室 2本 、工 段 5 本 )。电 子 版 由 各 企 业 办 公
18、 室 通 过 办 公 系 统 传 达 至 企 业 中 基 层 管 理 人 员 。 第 十 五 条 济 宁 能 源 发 展 集 团 网 页 济 宁 能 源 发 展 集 团 网 页 是 集 团 公 司 对 外 的 网 络 宣 传 窗 口 , 也 是 系 统 内 各 企 业 共 有 的 宣 传 阵 地 。 第 十 六 条 山 东 济 矿 民 生 煤 化 有 限 公 司 网 页 (五 )公 司 网 页 是 与 公 司 OA办 公 系 统 一 体 的 企 业 宣 传 网 页 ,也 是 企 业 宣 传 报 道 员 的 主 要 宣 传 阵 地 。 (六 )分 工 :党 群 办 公 室 负 责 “热 点 新
19、闻 、济 矿 民 生 煤 化 文 苑 、通 知 公 告 、党 群 工 作 、企 业 风 采 ”等 板 块 ,并 及 时 更 新 内 容 ;安 全 环 保 部 负 责 “安 全 生 产 ”板 块 ,并 及 时 更 新 内 容 ;企 业 - 8 - 管 理 部 负 责 “学 习 园 地 、行 业 新 闻 ”等 板 块 ,并 及 时 更 新 内 容 。 第 五 章 内 容 要 求 第 十 七 条 宣 传 作 品 内 容 : (一 )要 健 康 向 上 ; (二 )宣 传 基 调 要 与 党 中 央 、与 上 级 党 委 保 持 高 度 一 致 ; (三 )紧 紧 围 绕 企 业 发 展 和 职 工
20、生 产 生 活 。 第 十 八 条 报 纸 及 网 络 宣 传 稿 件 的 内 容 要 求 : (一 )新 :报 道 别 人 没 有 的 ,别 人 有 的 要 做 到 特 别 ; (二 )快 :报 道 当 下 发 生 的 ,及 时 撰 写 及 时 上 报 ; (三 )好 :稿 件 质 量 高 ,角 度 新 颖 ,立 意 独 特 ,文 笔 流 畅 , 突 出 主 题 ,符 合 文 体 规 范 。 第 十 九 条 文 化 橱 窗 内 容 要 求 : (一 )美 :图 文 并 茂 ,版 面 协 调 ; (二 )简 :文 字 简 洁 ,突 出 主 题 ;制 度 排 版 要 准 确 无 误 ; (三 )
21、亮 :色 彩 亮 丽 明 快 ,有 视 觉 冲 击 力 。 第 六 章 考 核 与 奖 惩 第 二 十 条 稿 件 考 核 奖 惩 (一 )由 公 司 党 群 办 公 室 及 通 讯 站 负 责 对 公 司 安 排 的 宣 传 - 9 -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考 核 ,并 按 规 定 实 施 奖 惩 。 (二 )每 半 月 考 核 一 次 ,并 通 报 宣 传 工 作 完 成 和 奖 惩 情 况 , 每 月 结 算 并 发 放 奖 金 。 (三 )考 核 截 稿 时 间 :上 半 月 截 稿 时 间 为 每 月 13日 ,下 半 月 截 稿 时 间 为 每 月 28日 ,对 于 超
22、 过 截 稿 时 间 的 稿 件 ,不 算 考 核 期 内 任 务 数 。 (四 )发 表 作 品 奖 励 标 准 :(1)国 家 级 报 刊 、网 页 500字 以 上 的 ,每 篇 500元 ;500字 以 下 的 ,每 篇 400元 。(2)省 级 报 刊 、网 页 500字 以 上 的 ,每 篇 300元 ;500字 以 下 的 ,每 篇 260元 。(3)市 级 报 刊 、网 页 500字 以 上 的 ,每 篇 200元 ,500字 以 下 的 ,每 篇 150元 ;简 讯 每 篇 50元 。(4)县 级 报 刊 、网 页 ,济 宁 能 源 发 展 报 , 济 宁 能 源 网 页 ,
23、新 闻 类 稿 件 500字 以 上 的 ,每 篇 100 元 ,500 字 以 下 的 ,每 篇 60元 ;文 学 类 作 品 ,每 篇 50元 。(5)各 级 报 刊 网 页 照 片 每 幅 20元 。 (五 )稿 件 作 品 一 经 发 表 ,即 给 予 作 者 奖 励 ,一 稿 多 投 者 , 不 重 复 计 发 稿 费 ,按 最 高 稿 酬 发 放 。 (六 )考 核 期 内 不 准 少 稿 ,杜 绝 抄 袭 稿 ,少 稿 、抄 袭 稿 ,一 篇 处 罚 分 站 50 元 。 (七 )不 经 公 司 党 群 办 公 室 通 讯 站 审 核 推 荐 ,个 人 在 各 类 各 级 报 刊
24、 上 发 表 的 各 类 作 品 ,不 予 统 计 ,也 不 予 奖 励 。 (八 )奖 金 一 律 按 照 每 篇 计 算 ,作 者 为 多 人 的 ,由 第 一 撰 稿 人 提 出 分 配 意 见 ,分 发 到 人 ,但 不 超 过 规 定 标 准 。 - 10 - (九 )根 据 有 关 标 准 规 定 ,对 抄 袭 稿 件 作 出 如 下 界 定 :在 稿 件 中 除 注 明 引 用 诗 词 格 言 外 ,凡 引 用 一 人 或 多 人 的 作 品 , 所 引 用 的 总 量 不 得 超 过 本 人 创 作 作 品 总 量 的 五 分 之 一 ,否 则 将 认 定 为 抄 袭 ,不 计
25、 发 稿 酬 ,不 计 入 分 站 当 月 计 划 完 成 篇 数 , 并 通 报 批 评 。 (十 )年 度 宣 传 工 作 突 出 人 员 ,公 司 授 予 “优 秀 通 讯 宣 传 员 ”荣 誉 称 号 ,并 进 行 物 质 奖 励 。 第 七 章 通 讯 宣 传 报 道 员 管 理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各 通 讯 站 对 通 讯 宣 传 报 道 员 应 自 主 每 年 调 整 筛 选 一 次 。期 间 ,出 现 通 讯 宣 传 报 道 员 调 离 企 业 、调 离 部 门 或 长 期 休 假 的 情 况 ,所 在 通 讯 站 应 自 行 及 时 择 优 筛 选 出 新 的 通 讯 宣 传 报 道 员 予 以 补 充 ,以 便 于 工 作 考 核 ,确 保 工 作 延 续 。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司 每 月 组 织 召 开 一 次 通 讯 站 总 结 座 谈 会 。 第 二 十 三 条 通 讯 宣 传 报 道 员 要 有 较 强 的 宣 传 责 任 心 , 不 断 加 强 自 身 宣 传 业 务 学 习 ,任 劳 任 怨 ,确 保 把 通 讯 报 道 宣 传 工 作 做 好 。 第 八 章 附 则 - 11 - 第 二 十 四 条 本 规 定 自 印 发 之 日 起 执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