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夏鸿业装饰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 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 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 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华夏鸿业装饰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1。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2、为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姓名(自然人独资) 第七条 本公司的股东:马应珍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八条 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50 以货币出资万元,出资时间: 。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 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 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 付方式; 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
3、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二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重新委派 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公司下
4、设经理一人。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五条 公司经理向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工作安排;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六条 公司下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监事任期每 届为三年,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 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
5、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 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在每-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议报告,并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 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 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列入公 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
6、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 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 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 弥补亏损。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 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 利。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 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第二十一条 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解散: l、章程规定经营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 的。 4、破产。 第二十二条 清算办法,本公司
7、终止时,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 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舌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缴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三条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 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 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 定清算万案,并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
8、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 管机关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 止。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营业期限为 10年,从在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如继续经营,须经股东会决定, 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存档一份,股东一份并报 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印章): 年 月 日 xxxx 有限公司 聘用经理的证明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决定聘用为 xxxx 本公司经理。 此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 特此证明
9、股东签字(盖章): 二0一 0年五月六日 xxxx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委派的证明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条件和本公司章程第十一条规定,经股 东委派 xxxx 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享有执行董事的职权并承担相应义务。 该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 特此证明 股东签字(盖章): 二0一0 年五月六日 xxxx有限公司 监事委派的证明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条件和本公司章程第十六条规定,经股 东委派张敏为本公司监事。 监事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 特此证明 股东签字(盖章): 二0一0 年五月六日 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条件和本公司章程第八章第十八条规定, xxxx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负责人的职权并承担相应义务。 该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 特此证明 股东签字(盖章): 二0一0 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