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管理行为,建立规范统一的结算流 程,明确结算中的职责权限,确保预决算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技改、维修等项目。 第三条 预决算审核包括项目预算、计价、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竣工决算等需要进行审核的内容。 第四条 项目预算审核办理条件 (一)项目责任监管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报审资料; (二)项目责任部门编制的预算书; (三)项目工程匹配的施工图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四)项目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方案。 第五条 计价审核办理条件。 (一)合同文件; (二)与合同金额一致的
2、报价总表; (三)项目责任监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审签的合格计价单; 第六条 设计变更费用审核的办理条件。 (一)批准文件或相关会议纪要; (二)合同文件; 第 2 页 (三)与合同金额一致的报价表; (四)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施工图或者设计变更通知单; (五)与设计变更通知单数量相符的工程量计算表; (六)项目责任监管(工程部)部门初审的预算及审核表。 第七条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费用审核办理条件 。 (一)变更签证内容简单,文字能表述清楚并不产生歧义的变更提供以下 资料: 1.批准文件或相关会议纪要; 2.合同文件; 3.与合同金额一致的报价表; 4.手续完善的变更签证表; 5.与签证数量相符的
3、工程量计算表; 6.项目责任部门初审的预算及审核表。 (二)变更内容复杂,签证单文字不能表述清楚的变更,还需附简图和其 他必要的附件(如图集做法等)。 第八条 竣工决算审核的办理条件 (一)合同文件; (二)审批完毕变更签证审核汇总表; 第 3 页 (三)工程竣工验收纪要; (四)办理完毕的全部验工计价表。 第九条 提交审核相关资料的质量要求。 1.提报设计变更必须以“设计变更通知单”为标题,并且载明变更的原因、 工程部位、施工要求、日期等;各类设计变更均应附工程数量增减表。 2.提报的工程变更施工图或者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加盖设计单位设计出图 专用章。凡未签字、盖章的图纸均属无效图纸,不能作为
4、计量支付、结算的依 据并不予接收。 3.现场签证单上应明确审核意见,凡是依据及理由不清晰、监理单位、责 任监管部门审核意见不明确的现场签证一律不予接收。 4.现场签证要做到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歧义、图 示尺寸准确、计算过程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准确、材料价格要注 明(投标价、定额指导价或者市场价),现场签证申报表及其附件应当能够相 互解释。 5. 现场签证工程量的确认,应有甲方现场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 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参与计量并签署意见。与设计变更有关的,设计单位项 目负责人必须签署意见。 第十条 工程签证的内容要求: 1.工程签证内容必须明确签证发生的
5、原因、位置、规格、数 第 4 页 量等,签证工程量准确,字迹清晰书写规范,签证原因清楚,计量单位与定额 或清单相符。 2.对需要附简图的,应标明几何尺寸、标高、面积或体积、工程量计算式 等、并不得笼统签注工程量; 3.工程签证应写明日期、编号,负责人签署合规规范的意见,签字后加盖 公章。 第十一条 其他要求: 1.项目责任监管部门办理工程计价、决算时应当将审批完毕的单位工程 施工图预算审核表作为附件一并送审。 2.超项目计划额度或签证没有经过批准的,其超项目部分暂不计价和调整 工程价款。 3.经公司审批完毕后的预算、计价、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竣 工决算等相关资料由项目责任监管部门经办人保管留档。 4.每月月底前,已完工验收工程,项目责任监管部门将需要审批的工程签 证单及预算报送经营管理部备案并安排审核。对未在经营管理部备案的工程变 更及签证,不予受理审批及办理结算。 5.以上资料报送均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预算软件版本)。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第 5 页 1.工程计价表样 2.决算审批表样 3.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表样 4.签证汇总表样 5.项目竣工图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