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小企业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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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商密三级 工银甬2005185 号 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各支行、市分行营业部: 为加强信贷管理,真实、客观地评价小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意 愿,切实防范信贷风险,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小企业法人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与遵 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企业信用评级相关权限执行年度转授权的规定。 二、市分行信贷管理部为评级业务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有 关政策制度的管理。 三、市分行信贷审批中心为评级业务主办部门,主要负责: 制定评级工作方案,培训评级人员;审核按规定权限报批的评级 2 报告、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对评级结果进行审查;统计评级业 务指标;负责按

2、规定权限对评级结果进行审定。 四、各支行(含市分行营业部,下同)负责辖内信用评级的具 体工作,主要包括:对评级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 输入、复核;对所有小企业所能提供的抵(质)押物及保证担保价 值进行评价;对审定权限内小企业所能提供的抵(质)押物及保 证担保价值进行确认;撰写评级报告;对评级客户进行动态跟踪 并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对所有客户评级相关资料与结果进行审 查;统计评级业务指标;对评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评级客 户的评级档案;对辖内评级人员的再培训;经初评与复评后按规 定权限对评级结果进行审定或报批。 五、客户评级经审定后,市分行信贷审批中心、支行要及时 将各自的评级结果与相

3、应的客户全称抄送市分行信贷管理部备 案。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规定如与本通知相 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如遇问题,请与市分行联系。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本行发送:信贷管理部、公司业务部、信贷审批中心、 国际业务部、内控合规部。 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办公室 2005 年 4 月 20 日印发 3 打字:林燕娥 校对:周朝阳 4 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三峡、苏州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 构、各内审分局: 为真实、客观地评价小企业法人客户的偿债能力和偿债意 愿,切实防范信贷风险,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小企业法人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 中如遇问题,

4、请及时向总行(信贷评估部)反映。 浙江、宁波分行的小企业评级审定权限按照关于调整浙江、 宁波分行小企业信贷政策的通知(工银办发200582 号)的有关 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小企业法人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 工银发2005 78号 1330000 5 规定执行。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此件发至二级分行) 6 中国工商银行小企业法人客户 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开拓小企业信贷市场,规范小企业信用评级管 理,防范信贷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企业是指符合中国工商银行中小企 业信贷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工银发20043 号)规定条件的小 型企业。不在本办法评价范

5、围之内的企业按中国工商银行法人 客户评价办法(工银发200158 号)等办法进行评价。 第三条 对小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须坚持真实、客观、公正 的原则。 第二章 指标体系 第四条 根据企业的经营期限、信用记录情况,小企业信用 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适用于经营期未超过 1 年的小企业;乙类适用于经营期超过 1 年的新开户小企业;丙类 适用于经营期超过 1 年的非新开户小企业。 第五条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股东情况、经济条件、发展前景、 偿债能力等方面(具体指标及权重见附件)。 7 第三章 信用等级划分 第六条 小企 业信用等级分为 AA、AA-、A+、A、A- 、BBB+、BBB、BBB

6、-、BB、B 等 10 个等 级,等级的定义同中国 工商银行法人客户评价办法。 第七条 采用甲类、乙类评价体系进行评级的小企业各等 级对应的分数段为: A+: 80 分以上 ; A: 74 分(含)-80 分; A-: 68 分(含)-74 分; BBB+: 62 分(含)-68 分; BBB: 56 分(含) -62 分; BBB-: 50 分(含)-56 分; BB: 40 分(含)-50 分; B : 40 分以下。 第八条 采用丙类评价体系进行评级的小企业各等级对应 的分数段为: AA: 85 分(含)以上; AA-: 80 分(含)-85 分; A+: 74 分(含)-80 分; A

7、: 68 分(含)-74 分; A-: 62 分(含)-68 分; BBB+: 56 分(含)-62 分; 8 BBB: 50 分(含) -56 分; BBB-: 44 分(含)-50 分; BB: 40 分(含)-44 分; B : 40 分以下。 第四章 信用评级组织与工作职责 第九条 小企业信用评级管理部门指总行、一级(直属)分 行、二级分行、支行主管评级业务的部门。 第十条 总行信贷评估部负责全行的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 主要负责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的建立、对评级权限的管理、对评级 办法的制定推行和软件开发、对评级业务的监督、检查和评级人 员培训等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一级(直属)分行信用评

8、级管理部门负责辖内的 信用评级工作,主要负责审核按规定权限报批的评级报告、基础 数据和基础资料,对评级结果进行审查;制定评级工作方案,培 训评级人员;统计评级业务指标;对评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等。 一级(直属)分行要成立评级审定委员会,负责按规定权限对评 级结果进行审定。 一级(直属)分行的评级审查、审定权限:负责对 AA 级、AA- 级以及在系统评级基础上上调一级的客户信用等级进行审查、 审定(在系统评级基础上最高只能上调一级)。 第十二条 二级分行信用评级管理部门负责辖内信用评级 9 工作,主要负责审核按规定权限报批的评级报告、基础数据和基 础资料,对评级结果进行审查;对审查、审定权限内小企

9、业所能 提供的抵(质)押物及保证担保价值进行确认;统计评级业务指标; 对评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评级客户的评级档案;对辖内评 级人员的再培训管理等。二级分行要成立评级审定委员会,负责 按规定权限对评级结果进行审定。 二级分行的评级审查、审定权限:负责对 BBB+级以上客户 的信用等级,以及在系统评级基础上上调一级的客户信用等级 进行审查;负责对 A+级、A 级、A- 级客 户信用等级进行审定。 第十三条 支行信用评级管理部门负责辖内信用评级的具 体工作,主要负责对评级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输 入、复核;对所有小企业所能提供的抵(质)押物及保证担保价值 进行评价;对审定权限内小企业所

10、能提供的抵(质)押物及保证担 保价值进行确认;撰写评级报告;对评级客户进行动态跟踪并及 时调整信用等级。 支行的评级审查、审定权限:负责对所有客户评级结果进行 审查;负责对 BBB+级(含)以下客户信用等级进行审定。 第十四条 对小企业所能提供的抵(质)押物价值的评价及 确认原则:要按照真实、公允的原则对抵(质)押物价值进行评价 并确定。 评级人员在做好充分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按照以下要求确 定抵(质)押物价值:经过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在评估有效期内 10 才视为有效),以评估价值作为抵(质)押物价值的上限;对未经 过资产评估的质押物,以账面净值作为上限;对未经过资产评估 的以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

11、作抵押的,以账面净值作为上限,其他 抵押物以账面净值的 70%作为上限;对无账面价值的抵(质)押 物,须经过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上限。 如果根据现实情况确定的抵(质)押物价值与上述要求不符, 需有充分理由进行解释说明,并报二级分行审批。 每年评级时要对抵(质)押物价值进行评价和确定,对价值 变动比较频繁的抵(质)押物要进行实时跟踪并及时调整其价值。 第五章 评级人员与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 小企业评级工作中,评级人员按职责划分,分为 直接评价人、评级复核人、评级审查人和评级审定人。 直接评价人由支行的客户经理担任,主要负责对评级基础 数据和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输入、审核;评价指标的判

12、定和判 定结果的录入;抵(质)押物价值和保证人保证能力的评价及评价 结果的录入;评级报告的撰写;评级结果的初步确定。 评级复核人由各支行的信贷科长担任,主要负责对于直接 评价人的评级结果进行复核和确定,主要审查的内容是客户初 评结果、客户基本情况、评价打分情况、抵(质)押物及保证担保 情况等。 11 评级审查人,支行评级审查人由主管信贷业务的行长担任, 一级(直属)分行、二级分行评级审查人是信用评级管理部门。支 行评级审查人负责对直接评价人的评级结果进行审查;二级分行 评级审查人负责对支行上报的所有客户的评级结果进行审查;一 级(直属)分行评级审查人负责对二级分行上报的评级结果进行 审查。 评

13、级审定人,一级(直属)分行、二级分行评级审定人是其评 级审定委员会,支行评级审定人是主管信贷业务的行长。主要负 责按规定权限对评级结果进行审定。 第六章 信用评级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程序: (一)尽职调查。支行直接评价人通过与企业主访谈、对企业 进行实地调查以及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等方式,搜集进行各指 标评价或计算所需的资料,其中包括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至少 要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企业已经或可能向我行提供的全部 抵(质)押物(包括第三方提供的抵(质)押物)的权属证明,企业 出具的有效担保承诺文件,第三方担保情况下出具的有效担保 承诺文件,外部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如果经过了评

14、估程序),抵 (质)押物账面原值的证明文件(例如原购入发票的复印件),企 业的完税证明等评级所必须的资料。 (二)级别初评和复核。直接评价人对各项资料进行整理、分 12 析,并按规定将真实的评级资料输入系统,同时对客户做出客观 的评价,形成客户的评级结果。评级复核人负责对直接评价人评 级资料的真实性、评级录入数据的合理性、评级过程的合规性、 评级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复核。 (三)级别审查和审定。总行根据各一级(直属)分行的小企 业评级管理情况实行区别授权,经各一级(直属)分行申报,总行 审批,对各二级分行实行区别授权。各行按规定权限对客户信用 评级结果进行审查和审定。 (四)跟踪监测。评级完成之日

15、起,评级人员应密切关注被评 对象的情况,当企业或企业主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法律纠纷,企 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企业产品销售下降 30%以上或产品质量 出现重大问题,担保情况发生变动,以及企业发生其他可能影响 企业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经信用评级管理部 门审查后,适当调整企业的信用等级。重新评级的审定权限同初 次评级。 第十七条 小企业年度信用等级每年认定一次,于一月份 开始进行。 第七章 特别规定 第十八条 应付贷款利息余额超过 6 个月应计利息额的客 户,信用等级降为 BB 级(含)以下;应付贷款利息余额超过 3 个 月应计利息额的客户,信用等级降为 BBB 级(含)以下。 13 被

16、人民银行信用等级系统公布为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信 用等级降为 BB 级(含)以下。 客户在我行或在其他商业银行有呆滞、呆账、可疑或损失类 的贷款,信用等级降为 BB 级(含)以下。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总行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信用评级结果与小企业信贷政策中客户 分类标准的对应关系为:AA 级等同于 aaa,AA-级等同于 aa,A+ 级、A 级、A- 级等同于 a,BBB+级以下等同于 b。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规定如 与本办法相抵触,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小企业法人客户信用评级评价指标体系 2.担保能力测算 14 附件 1: 甲类评价

17、指标体系 指标 权重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股东 5 经济实力 5 母公司或控股投 资个人的经济实 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母公司对本 企业投资额大于 4 得 5 分;大 于 3 不大于 4 得 3 分;大于 2 不大于 3 得 1 分;不大于 2 得 0 分。若为共同控制,按投资比 例加权计算。 控股投资个人的总资产/投资个 人对本企业的投资额大于 3 得 5 分;大于 2 不大于 3 得 3 分; 不大于 2 得 1 分。若为共同控 制,按投资比例加权计算。 品质 4 管理者的谈吐行 为、诚实程度 艰苦创业、谈吐诚实、社会反 映良好得 4 分;一般得 2 分;行 踪不定、背景繁杂得 0 分。

18、从业经验 7 企业经营管理者 从事本行的经营 年限 从业经验=4 年得 7 分; 4 年从 业经验 = 3 年得 5 分; 3 年从 业经验 = 2 年得 2 分; 2 年从 业经验 得 0 分; 曾经营的企业发生关、停、并、 破产的得-10 分。 管理层 15 经营能力 4 管理能力与经营 方针 管理规范、经营稳健、思路清 晰得 4 分;管理一般、经营一般 得 2 分;管理混乱、领导层经营 思想不统一得-10 分。 15 经济环境 10 根据企业所处地 区人均 GDP 而 定 人均GDP180000以上得10分; 16000-18000得9分; 14000-16000得8分; 12000-1

19、4000得7分; 10000-12000得6分; 8000-10000得5分; 6000-8000得4分; 4500-6000得3分; 3000-4500得2分; 3000 以下得 1 分。 政策支持 5 客户所在区域对 客户的政策支持 力度 支持力度大得 5 分;一般得 3 分;较差得 0 分;如果受到政策 限制得-10 分。 条件 20 信用环境 5 按我行在当地分 支机构的贷款不 良率而定 不大于 10%得 5 分;大于 10% 不大于 20%得 3 分;其余得 1 分。 行业排名 4 依据我行每年公 布的行业排序而 定 前 20 名得 4 分;21-40 名得 3 分;41-60 名得

20、 2 分;其余得 1 分。 产品市场(工业) 3 根据产品的预期 销售情况判断 产品将非常热销得 3 分;一般 得 2 分;可能滞销得 0 分。 产品技术(工业) 3 跟据其与同类产 品相比的科技含 量判断 科技含量高得 3 分;一般得 1 分;较差得 0 分。 购销渠道(商业) 3 依据供货商和购 货商的实力而定 购销都很有保障得 3 分;单方 面很有保障另一方面一般得 1 分;两方都保障一般得 0 分;任 何一方没有保障得-10 分。 地理位置(商业) 3 根据经营场所的 地理位置进行判 断 地处闹市区得 3 分;地段一般 得 2 分;位置较为偏僻得 0 分。 盈利能力(非工 商) 4 企

21、业盈利能力与 同行业同规模企 业相比 很好得 4 分;较好 3 分;一般 1 分;较差 0 分。 发展 前景 10 客户群体(非工 商) 2 企业的客户消费 能力和集中度 消费能力强、集中度不大得 2 分;消费能力强、集中度大得 1 分;其他得 0 分 偿债能 力 50 实收资本 10 以验资报告为准 以 50 万元为起点,每 50 万元 得 1 分,最高 10 分。 16 担保能力 40 对企业已经和可 能向我行提供的 全部有效抵(质) 押物(包括第三 方提供的抵(质) 押物)情况,以及 能够出具有效承 诺证明的保证情 况进行评价。 担保能力得分测算方法见附件 2。 乙类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

22、权重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股东 2 经济实力 2 母公司或控股投 资个人的经济实 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母公司 对本企业投资额大于 3 得 2 分;大于 2 不大于 3 得 1 分;不大于 2 得 0 分。若为 共同控制,按投资比例加权 计算。 控股投资个人的总资产/投 资个人对本企业的投资额 大于 2 得 2 分;不大于 2 得 1 分;若为共同控制,按投 资比例加权计算。 品质 3 谈吐行为、诚实 程度 艰苦创业、谈吐诚实、社会 反映良好得 3 分;一般得 2 分;行踪不定、背景繁杂得 0 分。 管理 层 9 从业经验 3 企业经营管理者 从事本行的经营 年限 从业经验=5 年得 3 分;

23、 5 年从 业经验 = 3 年得 2 分; 3 年从 业经验 = 2 年得 1 分; 2 年从 业经验 得 0 分; 曾经营的企业发生关、停、 并、破产的得-10 分。 17 经营能力 3 管理能力与经营 方针 管理规范、经营稳健、思路 清晰得 3 分;管理一般、经 营一般得 2 分;管理混乱、 领导层经营思想不统一得- 10 分。 经济环境 8 依据经济发达程 度而定 人均GDP18000以上得8分; 12000-18000得7分; 10000-12000得6分; 8000-10000得5分; 6000-8000得4分; 4500-6000得3分; 3000-4500得2分; 3000 以下

24、得 1 分。 政策支持 3 客户所在区域对 客户的政策支持 力度 支持力度大得 3 分;一般得 2 分;较差得 0 分;如果受到 政策限制得-10 分。 条件 14 信用环境 3 按我行在当地分 支机构的贷款不 良率而定 不大于 10%得 3 分;大于 10%不大于 20%得 2 分;其 余得 1 分。 行业排名 5 依据我行每年公 布的行业排序而 定 前 20 名得 5 分;21-40 名得 3 分;41-60 名得 1 分;其余 得 0 分。 产品供求(工业) 1 根据产品的预期 销售情况判断 产品将非常热销得 1 分;一 般得 0.5 分;可能滞销得 0 分。 产品技术(工业) 1 据其

25、与同类产品 相比的科技含量 来判断 科技含量高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较差得 0 分。 购销渠道(商业) 1 依据供货商和购 货商的实力而定 购销都很有保障得 1 分;单 方面很有保障另一方面一 般得 0.5 分;两方都保障一 般得 0 分;任何一方没有保 障得-10 分。 地理位置(商业) 1 根据经营场所的 地理位置进行判 断 地处闹市区得 1 分;地段一 般得 0.5 分;位置较为偏僻 得 0 分。 发展 前景 7 盈利能力(非工商) 1 企业的盈利能力 与同行业同规模 企业相比 很好得 1 分;较好 0.5 分;一 般 0 分。 18 客户群体(非工商) 1 企业的客户消费 能

26、力和集中度 消费能力强、集中度不大 得 1 分;消费能力强、集中 度大得 0.5 分;其他得 0 分。 销售收入增长情况 3 通过销售收入增 长率确定得分 两年内销售收入增长率连 续为正得 3 分;连续两年为 负得 0 分;其他得 1 分;若 存在销售收入大幅降低的 情况则减 5 分。 销售收入 4 以评级前一年的 全年销售收入总 额为依据(取自 企业年度财务报 表数据) 200 万元为起点,每增加 40 万加 0.1 分,满分为 4 分。 经营 状况 12 纳税情况 5 以评级前一年全 年实际缴纳的流 转税款为据 10 万元为起点得,每增 2 万元加 0.1 分,最高得 5 分。 实行定额税

27、的企业得 2 分 (实行优惠税率的按照优惠 前标准计算得分)。 实收资本 6 以验资报告为准 以 50 万元为起点,每 50 万 元得 1 分,最高 6 分。 资产负债率 5 与本行业相同规 模的企业标准值 进行对比(取自 企业年度财务报 表数据) 高于较差值得 0 分;在较差 值与较低值之间得 1 分;平 均值与较低值之间得 2 分; 良好值与平均值之间得 3 分;优秀值与良好值之间得 4 分;低于优秀值得 5 分。 偿债 能力 56 担保能力 45 对企业已经和可 能向我行提供的 全部有效抵(质) 押物(包括第三 方提供的抵(质) 押物)情况,以及 能够出具有效证 明的保证情况进 行评价。

28、 担保能力得分测算方法见 附件 2。 注:对专业外贸企业无销售收入增长情况打分项,由出口收汇率代替,具体为: 19 经营 状况 出口收汇率 3 取自外汇局的出 口收汇率 出口收汇率 95%以上得 3 分;70%-95%得 1 分;70 以下得 0 分。 丙类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 权重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股东 2 经济实力 2 母公司或控股投 资个人的经济实 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母公司对 本企业投资额大于 3 得 2 分; 大于 2 不大于 3 得 1 分;不 大于 2 得 0 分。若为共同控 制,按投资比例加权计算。 控股投资个人的总资产/投资 个人对本企业的投资额大于 2 得 2 分;不大

29、于 2 得 1 分。 若为共同控制,按投资比例 加权计算。 品质 2 管理者的谈吐行 为、诚实程度 艰苦创业、谈吐诚实、社会反 映良好得 2 分;一般得 1 分; 行踪不定、背景繁杂得 0 分。 管理层 6 从业经验 2 企业经营管理者 从事本行的经营 年限 从业经验=4 年得 2 分; 4 年从 业经验 = 2 年得 1 分; 2 年从 业经验 得 0 分; 曾经营的企业发生关、停、并、 破产的得-10 分。 指标 权重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20 经营能力 2 管理能力与经营 方针 管理规范、经营稳健、思路清 晰得 2 分;管理一般、经营一 般得 1 分;管理混乱、领导层 经营思想不统一得-

30、10 分。 销售收入增长情况 3 通过销售收入增 长率情况确定 两年内销售收入增长率连续 为正得 3 分;连续两年为负 得 0 分;其他得 1 分;若存在 销售收入大幅降低的情况则 减 5 分。 销售收入 5 以评级前一年的 全年销售收入总 额为依据(取自 企业年度财务报 表数据) 100 万元为起点,每增加 20 万加 0.1 分,满分为 5 分。 经营 状况 14 纳税情况 6 以评级前一年全 年实际缴纳的流 转税款为依据 10 万元为起点,每增 1 万元 加 0.1 分,最高得 6 分。 实行定额税的企业得 3 分 (实行优惠税率的按照优惠 前标准计算得分)。 年销售归行额 5 本行账户

31、贷方销 售发生额。已签 委托代扣协议的 法人代表个人账 户、储蓄存折发 生额按 6 折计分。 800 万元(含)以上得 5 分; 600 万元(含)800 万得 4 分; 400 万(含)600 万得 3 分; 200 万(含)400 万得 2 分; 100 万(含) 200 万得 1 分; 100 万以下得 0 分。 存贷比 5 最近一年存款积 数除以贷款积数 30%(含)以上得 5 分; 20%(含) -30%得 4 分;15%含) -20%得 3 分;10%(含)-15% 得 2 分;5% (含)-10% 得 1 分; 5%以下得 0 分。 信誉 状况 15 企业还本付息情况 5 贷款本

32、金与利息 是否按时归还, 表外业务是否按 时付款。 评级前连续 2 年无逾期、欠 息、垫款得 5 分;建立信贷关 系 1 年以上但不满 2 年,且 无逾期、欠息、垫款得 3 分; 评级前 1 年(不含)-2 年内逾 期或欠息或垫款一次扣 4 分; 评级前 1 年内(含)逾期或欠 息或垫款一次扣 5 分。 21 经济环境 8 依据企业所处地 区人均 GDP 而 定 人均GDP18000以上得8分; 12000-18000得7分; 10000-12000得6分; 8000-10000得5分; 6000-8000得4分; 4500-6000得3分; 3000-4500得2分; 3000 以下得 1

33、分。 政策支持 2 客户所在区域对 客户的政策支持 力度 支持力度大得 2 分;一般得 1 分;较差得 0 分;如果受到 政策限制得-10 分 条件 13 信用环境 3 按我行在当地分 支机构的贷款不 良率而定 不大于 10%得 3 分;大于 10%不大于 20%得 2 分;其余 得 1 分。 行业排名 3 依据我行每年公 布的行业排序而 定 前 20 名得 3 分;21-40 名得 2 分;41-60 名得 1 分;其余 得 0 分。 产品市场(工业) 1 根据产品的预期 销售情况判断 产品将非常热销得 1 分;一 般得 0.5 分;可能滞销得 0 分。 产品技术(工业) 1 据其与同类产品

34、 相比的科技含量 来判断 科技含量高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较差得 0 分。 购销渠道(商业) 1 依据供货商和购 货商的实力而定 购销都很有保障得 1 分;单 方面很有保障另一方面一般 得 0.5 分;两方都保障一般 得 0 分;任何一方没有保障 得-10 分。 地理位置(商业) 1 根据经营场所的 地理位置进行判 断 地处闹市区得 1 分;地段一 般得 0.5 分;位置较为偏僻 得 0 分。 发展 前景 5 盈利能力(非工商) 2 企业的盈利能力 与同行业同规模 企业相比 很好得 2 分;较好 1.5 分;一 般 1 分;较差 0 分。 偿债 能力 45 实收资本 6 以验资报告为

35、准 以 50 万元为起点,每 50 万 元得 1 分,最高 6 分。 22 资产负债率 5 与本行业相同规 模的企业标准值 进行对比(取自 企业年度财务报 表数据) 高于较差值得 0 分;在较差 值与较低值之间得 1 分;平 均值与较低值之间得 2 分; 良好值与平均值之间得 3 分; 优秀值与良好值之间得 4 分; 低于优秀值得 5 分。 销售收入/付息性 债务 6 销售收入指评级 前一年全年的销 售收入;付息性 债务指评级前一 年年度报表结束 日的付息性债务 总额 100%得 2 分,增减 5%+/-0.2 分,最高分 6 分。 实收资本/付息性 债务 6 付息性债务指评 级前一年年度报

36、表结束日的付息 性债务总额 50%得 2 分,增减 2.5%+/-0.2 分,最高分 6 分。 担保能力 28 对企业已经和可 能向我行提供的 全部有效抵(质) 押物(包括第三 方提供的抵(质) 押物)情况,以及 能够出具有效证 明的保证情况进 行评价。 担保能力得分测算方法见附 件 2。 注:对专业外贸企业无年销售归行额打分项,由出口收汇率代替,具体为: 信誉 状况 出口收汇率 5 用取自外汇局的 出口收汇率 95%以上得 5 分, 90% 95%得 4 分, 85% 90%得 3 分, 80% 85%得 2 分,75%- 80%得 1 分,75%以下得 0 分。 指标 权重 指标解释 评分

37、标准 23 附件 2: 担保能力测算 能够向我行提供的质押物 质押品种 外部机构 评估价值 K 账面 价值 Z 我行 认可 的价 值 M 贷款折 率(N)% 清收 年限 (Q) 清偿价值 (P1) 1.1 保证金 1.2 特户质押 1.3 封金质押及其他形 式特定化后的现金质 押 1.4 银行(我行除外) 本外币存单质押(4 个 月以内) M*N *D/(1+R)q D 为抵(质) 押比率,指我 行对一个完 整抵(质)押 物拥有处置 权的百分比。 24 1.5 银行(我行除外)本 外币存单质押(4 个月 以上) 1.6 中国工商银行本 外币存单质押 1.7 其他本外币存单 质押 1.8 我国财

38、政部发行 的国债质押 1.9 标准普尔评级在 AA(含)以上的国家 或地区政府发行的债 券质押 1.10 其他依法可以质 押的国家债券质押 2.1 中国人民银行发 行的票据质押 2.2 我国国家政策性 银行发行的债券、票 据和承兑的汇票质押 2.3 我国国有商业银 行(我行除外)发行的 债券、票据和承兑的 汇票质押(原始期限 在 4 个月以上) 2.4 我国国有商业银 行(我行除外)发行的 债券、票据和承兑的 汇票质押(原始期限 在 4 个月以内) 2.5 我国全国性股份 制商业银行发行的债 券、票据和承兑的汇 票质押(原始期限在 4 个月以上) 25 2.6 我国全国性股份 制商业银行发行的

39、债 券、票据和承兑的汇 票质押(原始期限在 4 个月以内) 2.7 中国工商银行发 行的债券、票据和承 兑的汇票质押 2.8 我行信用评级 为 AAA 级的银行发 行的债券、票据和承 兑的汇票质押(原始期 限在 4 个月以上) 2.9 我行信用评级 为 AAA 级的银行发 行的债券、票据和承 兑的汇票质押(原始期 限在 4 个月以下) 2.10 我行信用评级 为 AA+、AA、AA-级 的银行发行的债券、 票据和承兑的汇票质 押(原始期限在 4 个月 以上) 2.11 我行信用评级 为 AA+、AA、AA-级 的银行发行的债券、 票据和承兑的汇票质 押(原始期限在 4 个月 以下) 2.12

40、我行信用评级 为 A+、A、A-级的银 行发行的债券、票据 和承兑的汇票质押(原 始期限在 4 个月以上) 26 2.13 我行信用评级 为 A+、A、A-级的银 行发行的债券、票据 和承兑的汇票质押(原 始期限在 4 个月以下) 2.14 我行信用评级 为 BBB+级(含)以下 的银行发行的债券、 票据和承兑的汇票质 押(原始期限在 4 个月 以上) 2.15 我行信用评级 为 BBB+级(含)以下 的银行发行的债券、 票据和承兑的汇票质 押(原始期限在 4 个月 以下) 2.16 我国中央政府 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为收购国有银行 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 的债券质押 2.17 多边开发银行

41、发行的债券质押 2.18 在标准普尔评 级在 AA(含)以上 的国家或地区注册的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发行的债券、票据和 承兑的汇票质押 2.19 其他金融机构 发行的债券、票据和 承兑的汇票质押 3.1 我国中央政府投 资的公用企业发行的 企业债券、票据和承 兑的汇票质押 27 3.2 标准普尔评级 在 AA(含)以上的 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投 资的公用企业所发行 的债券、票据和承兑 的汇票质押 3.3 其他企业债券质 押 3.4 上市公司流通股 质押 3.5 可转让的上市公 司非流通股质押 3.6 可转让的非上市 公司股权质押 3.7 依法可以质押的 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 保险单质押 3.8 其

42、他有价证券质 押 3.9 公路收费权质押 3.10 农村电网收费 权质押 3.11 商标专用权、 专利权、著作权中的 财产权质押 3.12 其他可转让的 权利质押 3.13 标准仓单质押 3.14 存货(原则上以 大宗、高流动性的原 材料为主,主要包括 石油、煤、产品金属及 其他矿产品、等级粮 油制品、木材、通用化 工原料等)质押 3.15 黄金质押 3.16 其他动产质押 能够向我行提供的抵押物 28 抵押品种 外部机构 评估价值 K 账面 价值 Z 二级 分行 根据 K 值 和 Z 值确 定 M 值 贷款折 率(N)% 清收 年限 (Q) 清收价值(P2) 1、出让方式取得的城 市地带土地

43、使用权抵 押 2、出让方式取得的非 城市地带土地使用权 抵押 3、出让方式取得的城 市地带土地使用权及 地上生产用房抵押 4、出让方式取得的城 市地带土地使用权及 地上商用房抵押 5、出让方式取得的城 市地带土地使用权及 地上居住房抵押 6、出让方式取得的非 城市地带土地使用权 及地上生产用房抵押 7、出让方式取得的非 城市地带土地使用权 及地上商用房抵押 8、出让方式取得的非 城市地带土地使用权 及地上居住房抵押 9、划拨方式取得的城 市地带土地使用权及 地上生产用房抵押 10、划拨方式取得的 城市地带土地使用权 及地上商用房抵押 M*N *D/(1+R)q D 为抵(质) 押比率,指我 行

44、对一个完 整抵(质)押 物拥有处置 权的百分比。 29 11、划拨方式取得的 城市地带土地使用权 及地上居住房抵押 12、划拨方式取得的 非城市地带土地使用 权及地上生产用房抵 押 13、划拨方式取得的 非城市地带土地使用 权及地上商用房抵押 14、划拨方式取得的 非城市地带土地使用 权及地上居住房抵押 15、荒山、荒沟、荒丘、 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 用权抵押 16、其他房产及土地 抵押 17、飞机抵押 18、船舶抵押 19、其他交通运输工 具抵押 20、通用机器设备抵 押 21、专用机器设备抵 押 22、其他依法可以抵 押的专用性较强的财 产抵押 23、其他依法可以抵 押的非专用性财产抵 押

45、保证人在 我行信用 等级 保证人有形 净资产-对 外已保证额 保证人信用 等级对应履 约系数(B) 能够提供的 有效保证额 实际可能提供 的保证额(P3 ) AAA K 0.8 K*B 根据有关承诺 30 AA+ 0.7 AA 0.6 AA- 0.5 确定 P3,但必 须小于 K*B 注:保证人若为担保公司则保证人有形净资产可以乘以 5-7 之间的系数 甲类客户担保能力及其变现能力对应的得分 (此处 DX 均取 1000) 如果 P1+P2 P3,公式:+ (P1+P2)/DX*34+( P3)/DX*12,最高分为 40 P3=P1+P20,公式:( P1+P2)/DX*34+( P3)/D

46、X*12,最高分 为 40 P1+P2=0 公式:( P3)/DX*10,最高分 为 18 分 乙类客户担保能力及其变现能力对应的得分 (此处 DX 均取 500) 如果 P1+P2 P3,公式:8+(P1+P2 )/DX*37+( P3)/DX*14,最高分为 45 P3=P1+P20,公式:(P1+P2 )/DX*37+( P3)/DX*14,最高分为 45 P1+P2=0 公式:( P3)/DX*12 且最高分为 20 分 丙类客户担保能力及其变现能力对应的得分 (此处 DX 均取 1000) 如果 P1+P2 P3,公式:4+(P1+P2 )/DX*18+( P3)/DX*8,最高分为 22 P3=P1+P20,公式:( P1+P2)/DX*18+( P3)/DX*8,最高分为 22 P1+P2=0 公式:( P3)/DX*6,最高分为 11 分 贷款折率和清收年限由总行根据不同抵(质)押物的清收情况进行确定并做定期维护 31 抄 送:监事会。 各一级分行营业部。 行内发送:办公室、信贷评估部、信贷管理部、公司业务部、 资产风险管理部、国际业务部、内部审计局、内 控合规部、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 2005 年 4 月 11 日印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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