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房 主): 乙方(承租人):_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简称本房产),出租给乙方作 居住 使用。双方 约定本房产的租赁期为 2016 年 7 月 26 日起到 2017 年 7 月 26 日。共计 12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元(小写:¥1300.00),租金每季度结 算一次。租赁方式为押一付三,即签订合同时乙方首次支付甲方一季度房租(人民币大写): 叁仟玖佰元(小写:¥3900.00)和 租房押金(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元(小写: ¥1300.00)共计(人民币大写):伍仟贰佰元(小写
2、:¥5200.00),其后按照每季度交付 租金。合同解除后如乙方无违约和损坏住房及住房内家具家电甲方需全额退还乙方租房押 金(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元(小写:¥1300.00)。 三、乙方租用本房产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纠 纷。 1、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违法乱纪的活动,若有违反法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 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 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
3、方房屋财产损失, 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屋内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五、甲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擅自无故收回租给乙方的房屋,如有类似行为而造成乙方 的经济损失时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费用。 六、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 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1 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 乙方要求后_3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 先租赁的
4、权利。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不再签约续租。 八、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 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相 应金额。 九、合同的解除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本房产。 (1)擅自将房屋转让,对外投资入股或与他人调换;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 若甲方依上述第 1、2、3 项约定而解除合同,并有权追述乙方法律责任。 十一、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