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 程 部 总则 一、负责公司工程的施工及一切相关事务。 二、负责公司工程施工组织工作,图纸审核,资料归档,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及其质量。 三、编制工程材料用料计划:审批工程各项费用开支(不包括原材料的采购) ;检查工程后 勤工作。 四、负责公司工程施工所用队伍,材料、设备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 、施工图纸准备齐全; (2) 、编制好施工材料及机具使用计划表; (3) 、安排好施工队伍,签定班组施工及安全协议; (4) 、配合财务部门检查施工现场,仓库的设置情况; (5) 、检查现场施工条件(有无施工安全,有无防火,防盗设施) ; (6) 、制订安全措施(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增强安全观念
2、,做到:施工安全天天讲,防 火防盗不松懈,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7) 、检查现场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 五、审批工程承包(计件)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审批程序: (1) 、计件(承包)进度款;(首先是班组申报) 施工管理填报部门主管审批财务部经理复核出纳付款会计作帐。 注:若部门经理兼管工可直接签送财务部。 施工上报结算书(计划工程结算书必须附该工程质检员的质量合格记录及安全生产记录) 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复核财务部经理审批出纳付款会计作帐。 注:计件工程余款拨付时间,除按合同规定执行以外,应在该工程已向建设单位结算并收 齐尾款或该工程交付使用三个月后进行(但若工程质量好,
3、施工班组信誉佳,部门经理可 提前给予批复) ,以确保工程保修期。 六、组织部署人员学习涂料装饰、防水及其它相关工程的有关规范。 七、严格监督施工质量与进度,确保公司信誉。 八、严格监督工程现场管理人员有及施工员遵守施工守则,确保安全施工(即按照操作规 范施工,防止漏电、漏水、火灾等事故发生) 。 九、统筹协调本部与设计部、工程核算部、采购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十、工程竣工验收时,认真总结工程优缺点和不利因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 新工程质量。 十一、工程部主管应对整个施工实行全面负责。若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或材料 消耗量过大、被盗问题等,公司首先追究工程部主管责任,再由主管追究下
4、属责任。但工 程部主管应对督导不周负责。 项目经理的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逐级建立健全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 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基层领导者和施工生产指挥者,对工程的全面工作负有 直接责任。 第三条 项目经理应对项目工程进行组织管理、计划管理、施工及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资 源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外联协调管理、竣工交验管理。 第四条 组织做好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对工程现场施工进行全面管理,完成公司下达的施工 生产任务及各项主要工程技术经济指标。 第五条 组织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并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第六条 组织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工程施工
5、进度实施安排,确保工程施工进度按合 同要求完成 第七条 抓好工程施工质量及材料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争创优质工程,树公司 形象,对用户负责。 第八条 对施工安全生产负责,重视安全施工,抓好安全施工教育、加强现场管理,保证现 场施工安全。 第九条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 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第十条 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并 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 落实制
6、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第十二条 重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工作开展,积极创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 职业健康模范工地。 第十三条 勤俭办事,反对浪费,力行节约,加强对原材料机具、劳动力的管理,努力降低 工程成本。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外包队的使用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 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对外包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五条组织处理工程变更洽商,组织处理工程事故、问题纠纷协调、组织工程自检、配 合甲方阶段性检查验收及工程验收、组织做好工程撤场善后处理 第十六条 组织做好工程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建档、交验规范化管理。 第十
7、七条 树立公司利益第一的宗旨,维护公司的形象与声誉,洁身自律,杜绝一切违法行 为的发生 第十八条 协助配合公司其他部门进行相关业务工作。 第十九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施工员的职责: 第一条 负责公司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及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 工程质量满足顾客要求。 第二条 负责对施工队伍的管理,确保其施工技术水平,严格按施工方法施工,定期监督检 查质量,确保施工质量, 。 第三条 负责对施工所用材料、设备的管理,做好防护,保证质量。 第四条 根据相关规范和施工现场要求及时准确的做好完整的内业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应 及时归档。 第五条 施工期间根据合同规定及时的申报
8、工程进度款项同时审核班组的进度款、督促款项 的拨付和到帐情况,并做好相关工程的变更签证联系单,工程完工后,应马上申报竣工验 收和相关结算、资料的归档。 第六条 负责对涂料装饰工程施工所用材料、设备和施工现场标识及其状态标识,防止错用 及混用,确保施工质量。 第七条 施工前应彻底弄清楚图纸的各项要求,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根据工程需要组织 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施工班组,按拟定的涂料装饰工程方案指挥现场施工。 第八条 协调好各班组的工作,积极主动的配合各相关班组做好、安全、质量、进度等相关 工作,对各班的工人严格要求,确保施工质量,一旦出现差错立即予纠正,做好工序交接 手续,避免因此影响下道工序的进行
9、。 第九条 施工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提出商讨以取得妥善处理,确保公司利 益不受损伤,同时也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等。 第 十 条 施 工 中 严 格 依 照 公 司 与 施 工 班 组 签 订 的 劳 动 合 同 要 求, 编 制 施 工 进 度 及 工 程 决 算 款。 并 上 报 项 目 经 理 审 批。 第十一条 施工中严格控制材料的使用,鼓励节约,反对浪费,避免不必要损失。 第 十 二 条 遇 到 项 目 变 更, 配 合 设 计 人 员 与 建 设 单 位 洽 谈 变 更 设 计, 同 时 要 做 好 变 更 签 证 手 续, 临 时 变 更 项 目 的 要 办 理 追 补
10、 用 材 计 划, 经 项 目 经 理 审 核 后, 由 采 购 员 采 购。 第 十 三 条 施 工 中 严 格 按 照 工 地 施 工 守 则,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安 全 施 工, 对 工 地 安 全 常 抓 不 懈, 将 不 安 全 隐 患 消 灭 在 萌 芽 之 中, 确 保 施 工 安 全。 第十四条 认真指挥,做好工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工作,做好施工工程日记及相应内业资料。 第 十 五 条 在 施 工 中 若 发 现 施 工 班 组 质 量 差 或 拖 延 工 期, 有 权 责 令 返 工 或 更 换 施 工 班 组,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第十六条 及时处理好在保修期内
11、的工程质量问题,让顾客满意。 第 十 七 条 施 工 员 若 因 指 挥 不 当 或 渎 职 行 为, 造 成 人、 财、 物 浪 费, 导 致 工 期 延 误, 出 现 安 全 事 故, 轻 则 处 以 相 应 的 罚 款 通 报 全 公 司, 情 节 严 重 者 要 追 究 法 律 责 任。 第 十 八 条 施 工 人 员 若 给 工 人 多 量 多 算 数 量, 一 经 查 出, 情 节 轻 者 按 多 算 款 的 5 0%赔 款, 情 节 严 重 者 除 1 0 0%赔 款 外, 公 司 并 给 予 开 除 处 分, 并 追 究 其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仓管员的职责: 第 一
12、 条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公 司 的 经 济 政 策 和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遵 守 财 经 纪 律, 任 何 人 不 能 以 权 谋 私, 假 公 济 私,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第二条 物资要合理放置,要给物资进仓具备场所。库存物资要规格化排列,做到标识明显, 品种、规格清楚,一目了然,随要随到,保持库容整洁美观。 第三条 物资入出库手续要完整,做到 (1) 、根据货单和发票、品种规格逐件清点,登记入库,办妥手续。 ( 2 ) 、 若 出 现 货 帐 不 符, 应 先 暂 收, 并 立 即 通 知 供 方 会 同 落 实, 分 清 责 任, 及 时 处 理。 ( 3 ) 、
13、健 全 领 料 制 度, 严 格 领 料 手 续, 实 行 专 人 领 料, 审 批 领 料 和 以 旧 换 新 ( 工 具) 等 制 度。 第 四 条 严 格 控 制 物 资 的 库 存 量, 既 要 保 证 施 工 需 要, 又 要 防 止 物 资 积 压, 出 现 物 资 积 压 及 时 反 映, 避 免 物 资 拥 塞, 循 环 不 良 而 造 成 损 耗。 第五条 仓库物资储存,要坚持先进先用后进后用的原则。做到: ( 1 ) 、 每 季 度 重 点 盘 点 一 次, 年 终 全 面 盘 点 对 帐, 防 止 物 资 变 质、 变 形, 立 求 降 低 损 耗。 (2) 、出现盘盈盘
14、亏,要查明原因,上报公司处理。 第 六 条 健 全 物 资, 收、 发、 存 等 明 细 帐, 严 格 领 料 手 续, 执 行 审 批 制 度, 做 到 有 帐 必 有 物, 有 物 必 有 帐, 账 物 相 符, 按 规 定 及 时 编 制 物 资 报 表。 第七条 机械工具的领用: (1) 、旧的工具尚可修复,有权拒发。 ( 2 ) 、 工 具 损 坏, 确 须 领 新, 应 写 明 原 因, 报 主 管 审 批, 方 可 补 发, 但 必 须 实 行 以 旧 ( 坏) 换 新 制 度。 (3) 、工具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丢失工具照价赔偿。 (4) 、工具如数记入工具卡,作为保
15、管使用凭证。 第八条 严格遵守材料物资管理制度,库存物资未经主管签字不得借出,不得任意动用。 第九条 负责废旧材料及包装品回收及管理费用。 第 十 条 提 高 警 惕, 增 加 安 全 意 识, 无 关 人 员 不 得 进 入 仓 库, 做 好 “ 四 防” 工 作 ( 防 火、 防 盗、 防 水、 防 腐) , 建 立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 确 保 仓 库 物 资 不 受 损 失。 第 十 一 条 若 因 仓 管 负 责 人 渎 职 或 管 理 不 善, 造 成 仓 库 材 料 物 资 损 失, 必 须 追 查 仓 管 负 责 人 的 责 任, 轻 则 处 以 相 应 的 罚 款 或
16、 赔 偿, 情 节 严 重 者 将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采购员职责: 第 一 条 熟 练 掌 握 工 地 所 需 各 种 材 料 的 规 格, 色 泽、 质 量、 等 级 要 求 多 方 探 讨, 尽 量 做 到 货 比 三 家, 价 廉 物 美, 在 保 证 质 量 的 前 提 下 考 虑 合 理 的 价 格 进 行 采 购。 第 二 条 以 公 司 的 利 益 为 重, 增 强 职 业 道 德 意 识。 禁 止 以 任 何 方 式 损 公 肥 私, 收 受 商 家 回 扣, 一 经 发 现 将 追 求 一 切 责 任。 第 三 条 对 工 地 所 需 材 料, 应 督 促 工 地 班
17、 组 提 前 柒 天 开 具 材 料 单, 经 项 目 经 理 认 可 后, 有 计 划 地 安 排 采 购, 保 证 所 需 材 料 及 时 准 确 地 送 抵 工 地。 第 四 条 凡 采 购 的 材 料 入 库, 均 须 办 理 入 库 手 续, 由 仓 管 员 验 收, 以 免 因 责 任 心 不 强 面 造 成 不 必 要 的 损 失。 第 五 条 对 所 采 购 的 材 料, 应 要 求 供 货 商 随 货 配 送 产 品 合 格 证 及 质 保 书, 为 甲 方 和 工 程 验 收 提 供 有 效 凭 证。 第 六 条 在 采 购 材 料 时, 若 遇 到 材 料 价 格 涨 幅
18、 过 高, 采 购 员 不 得 擅 作 主 张, 应 及 时 报 告 主 管, 再 由 主 管 报 告 总 经 理 决 定。 第七条 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财务支票、现金的领取和核算工作。 第 八 条 若 因 采 购 材 料 不 及 时 或 材 料 质 量 问 题, 造 成 工 期 延 误 或 安 全 问 题, 轻 则 处 以 罚 款 通 报 全 公 司, 重 则 将 追 究 其 法 律 责 任。 第 九 条 若 发 现 采 购 人 员 有 贪 污 行 为, 除 扣 除 全 年 奖 金 外, 并 视 其 情 节 轻 重 相 应 地 扣 除 工 资, 情 节 严 重 的 将 追 究 法 律 责 任
19、。 第 十 条 对 于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急 需 采 购 的 材 料 应 及 时 给 予 配 合, 若 特 殊 情 况 需 现 场 人 员 直 接 采 购 的 小 量 物 品, 应 给 予 指 导 和 监 督 并 审 核 确 认。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 一 条 为 确 保 生 产 设 备 的 正 常 使 用 维 护, 明 确 设 备 操 作 维 护 职 责, 特 制 订 此 规 定。 第 二 条 各 种 设 备 和 仪 器 不 得 超 负 荷 和 带 缺 陷 运 行, 并 要 做 到 正 确 使 用; 设 备 动 力 部 必 须 经 常 维 护, 定 期 检 修, 保 证 设 备 和 仪
20、 器 的 完 好。 第 三 条 电 气 设 备 应 有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绝 缘 必 须 良 好, 并 有 可 靠 的 接 地 或 接 零 保 护 措 施; 产 生 大 量 蒸 气、 腐 蚀 性 气 体 或 粉 尘 的 工 作 场 所, 应 配 备 防 爆 型 电 气 设 备。 第四条 电源、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设备动力部须建立 健 全线路地上、地下走向图及技术数据档案。 第 五 条 车 间 主 管 为 本 车 间 设 备 负 责 人, 负 责 本 车 间 设 备 的 使 用、 保 养、 维 护、 负 责 与 维 修 部 门 联 系 维 修、 保 养、 维
21、护 设 备。 第 六 条 实 行 工 地 设 备 用 前 检 查 制 度, 实 行 工 地 主 管 巡 查 制 度, 对 设 备 故 障 做 到 早 发 现 早 解 决。 第七条 工地主管、组长、操作工操作之机电设备,应做到熟悉其原理、性能。 第 八 条 严 禁 设 备 带 病 作 业, 对 于 不 能 修 好 又 要 投 入 使 用 之 设 备, 须 与 有 关 方 面 商 讨 决 定。 第 九 条 设 备 申 请 维 修 必 须 通 过 正 式 程 序 开 单 申 请, 由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维 修, 严 禁 非 专 业 人 员 私 拆。 第十条 修好的设备验收须车间主管或其指定人员签名,其他人员不得代签,维修设备须 待双 方在场操作无误后方可签字。 材 料 领 用 表 统计人员: 部门: 月份: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领用部门 领用人签字 领用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工具领用表 统计人员: 部门: 月份: 序号 物品名称 数量 领用部门 领用人签字 领用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