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分公司名称 分公司名称预先核 准文号/ 注 册 号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营业场所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 负责人 申 请 执 照 副 本数 量 个 分公司 经营范围 核算方式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变更/备案 变更/备
2、案项目 原登记/备案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 注销 注销原因 1.分公司被公司撤销。 2.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3.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其它原因: 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分公司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 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 ,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1 负责人信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2 财务负责
3、人信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附表3 联络员信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 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 、注销登记
4、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 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其中,“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 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设立登记填写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 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其他登记填写分公司名称和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分公司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 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备案联络员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员信息”。 “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6.“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 填写。 7.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