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大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力度, 打击无照经 营活动,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以良好的发展环境保护 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 务院第 370 号)和省、市局日前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精神,经市局 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执法行 动,坚决遏制无照经营行为蔓延。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查处取缔 无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净化市场主体、促进公平竞 争为目标,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大力查处无照经营违法 案件,进一步提高经营者持照率、亮照率,维护
2、公平公正的市场 经济秩序和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监管层次,提升服 务水平,把全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推向更高执法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查 处 无 照 经 营 工 作 取 得 实 效 ,市 局 成 立 专 项 执 法 领 导 小 组 : 组 长 :( 市 局 党 组 书 记 、局 长 ) 副 组 长 :( 市 局 党 组 成 员 、副 局 长 ) 成 员 :监 察 室 、宣 教 科 、消 保 科 、注 册 科 、公 交 科 、法 制 科 、外 资 科 、监 管 科 、主 要 负 责 人 、各 县 (市 、分 )局 主 要 负 责 人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监管科,
3、办 公 室 主 任 由 兼 任 。 三、执法重点 (一)重点领域: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娱 乐场所、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作为重点领域。 (二)重点区域:主要是城区、乡镇辖区主干道、车站等交通要 道,集贸市场、工厂及校园周边等人口密集的场所以及城乡结合 部,农村主要集市等地段。 (三)重点行业:把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煤矿、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加油站、液化气站 和存储点以及食品、餐饮、交通运输、网吧、公共娱乐场所等作为 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重点行业,特别是要对当前涉及安全生产问 题较多的行业和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娱乐场所服务行业,加大清
4、理查查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 无照经营现象屡禁不止,不仅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损害公平竞争,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甚至成为假冒 伪劣商品的生产、销售窝点或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严重 危害了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查处取缔 无照经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作为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既是着 眼于解决当前市场秩序中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新形势 新任务的要求,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优化投资 环境,服务第一要务的具体体现,对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 营,净化市场主体,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
5、和扩大开放营造良好的 市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单位要统一思 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制定具 体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对查处取 缔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长期 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综合治理 各单位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 定,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 的 原则,各负其责,共同抓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作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取 缔负有重要责任。要依
6、法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沟通与 协凋,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协同配合,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组 织开展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彻底清查,加大对易发、多发地区和行 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对社会影 响大、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 境资源的,要组织专门力量从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 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予以曝光,以震慑违法分子。 (三)突出重点,抓好大要案件查处 当前无照经营牵涉面广,违法形式复杂多样,特别是涉及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身体健康的安全、环保、食品卫生等行业, 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单位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城区内的商业街 道、开发区、工
7、业园区、市场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 农村集市等区域和车站等无照经营集中公共场所,通力合作、密 切配合,重点查处饮食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网吧等关系人 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生产资料、生活必需品等行业,消 除安全隐患。继续保持强大打击态势,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适 时开展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形成规模,造成声势,集中 力量查办一批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大要案件。 (四)依法行政,着力治本,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积极建立科学规范有效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长效监管机制,一 是认真把好各类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涉及需要前置审批项目的无 证照违法行为的查处,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和
8、联动机 制,取得沟通,协调处理。二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完善市场巡 查制度和属地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无照经营举报网络,扩大信息 源,互通信息,联合查处,使无照经营者无藏身之处;三是采取教 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 主、取缔为辅”的工作原 则,加强引导、扶持和规范,做到“ 发现一 户,教育指导一户,注册登记一户”,对一些经教育后拒不办照的, 坚决予以取缔,努力使“先办照、后经营” 理念深入人心;四是切实 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追究部门 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五是建立取缔无照经营快速反应系 统,逐步建立预警机制,一旦接到有关无照经营的举
9、报,立即处 理,把无照经营消灭在萌芽状态。六是各级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 会议,发现无照经营网点要在 5 个工作日内告知相关职能部门, 联合执法,共同取缔。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取缔无照经营的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强化对无照经 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得到社会各方面的 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及时报道各地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动的进展 情况,并通过典型案件的曝光,揭露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提高 群众抵制无照经营行为的自觉性,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 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在全社会形成抵制、打击无照经营违法活动 的氛围。 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要在当 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配合公安、卫生、质检、环保、土地、城建 等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并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对查处取缔无照 经营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汇报。并将工作总 结于每年的 7 月 10 日和 12 月 15 日前报市局监管科。 二 00 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