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扶贫开发道路时南线至龙兴寺水库基础建设工程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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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宝丰县扶贫开发道路时南线至龙兴寺水库基础建设工程设计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BFZC2017-CG-66 招标人: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九月宝丰县扶贫开发道路时南线至龙兴寺水库基础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 文件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14 第四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18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 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 37 宝丰县扶贫开发道路时南线至龙兴寺水库基础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 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宝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宝丰县扶贫开发道路时南线至龙兴寺水库基础建设工

2、程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丰县扶贫开发道路时南线至龙兴寺水库基础建设工程设计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宝丰县扶贫开发道路时南线至龙兴寺水库基础建设工程设计 2.2 采购编号: BFZC2017-CG-66 2.3 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商酒务镇 S241 时南线, 终点位于 X032 戎大线, 建设长度 30.780公里。技术标准公路二级,设计车速 60Km/h。 2.4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约 217 万元 2.5 勘察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 “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单 位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 2 项工程总投资在 1 亿元(含)以上类似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4、且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 2 项工程总投资在 1 亿元(含)以上类似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提供设计成果或其他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 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自 2017 年 1 月份以来连续 6 个月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 3.6 投标人须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5、行为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 2016】 125号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需携带 4.1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 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宝丰县扶贫开发道路时南线至龙兴寺水库基础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 文件 3 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类似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劳务合同和 2017 年 1 月以来连续 6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

6、关原件; 4.2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后退换。所有资料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 A4 纸装订成册; 4.3 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注:投标人应另外提交完善的报名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社保查询明细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 2017年 9月 30 日至 2017年

7、10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5.2 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 18 号) ;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报名结束后统一发售; 5.4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份,售后不退,不以电子版文档出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17 年 10月 27 日上午 10点 30 分,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 18 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布公

8、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 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杨 先生 联系电话: 0375-6516686 地址:宝丰县南环路中段新汽车站西隔壁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375-2193699 13903759328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新城铭座六楼 616、 618 室 2017 年 9 月 29 日 宝丰县扶贫开发道路时南线至龙兴寺水库基础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 文件 4 第二章

9、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宝丰县扶贫开发道路时南线至龙兴寺水库基础建设工程设计 2 建设地点 宝丰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商酒务镇 S241 时南线,终点位于 X032 戎大线) 3 建设规模 建设长度 30.780 公里。技术标准公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车速 60Km/h, 4 招标人 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6 勘察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 7 质 量标准 勘察、设计 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 8 招标范围 该项目一阶段 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 后续 服务等 9 投标人资质要求

10、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自 2013年 1月 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 2项工程总投资在 1亿元(含)以上类似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4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且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 2 项工程总投资在 1 亿元(含)以上类似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时

11、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提供设计成果或其他证明材料)。 5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自 2017 年 1 月份以来连续 6 个月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 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 6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 2016】 125 号文。 7 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12、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投标截止时间前 17 天 宝丰县扶贫开发道路时南线至龙兴寺水库基础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 文件 5 止时间 13 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 是 14 报价采用的币种 人民币 15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16 投标保证金 一、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 万元整( 20000 元)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624 2927 7977 开户行:中国银行宝丰支行 三、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

13、:转账、汇兑、网银。 四、 项目编码 : BG17487 五、投标人少交或多交、合交保证金均属无效缴纳。 六、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 24 点。 七、开标当天,投标人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单及 基本账户开户行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开标现场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 八、投标人应准确填写银行汇兑凭证“用途栏或附言栏或摘要栏”项目编码。 九、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17 投标人的备选方案 不允许 18 投标文件份数 伍 份(壹正肆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电话: 在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14、前不得开启 20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时间: 2017 年 10 月 27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 开标地点及时间 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22 评标委员会 经济、技术专家共 5 人。 专家确定方式: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24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217 万元。 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收费标准,由中标人现金支付。 (一) 总则 宝丰县扶贫开发道路时南线至龙兴寺水库基础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

15、文件 6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本次设计招标项 目的位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项目批文等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的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 资格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投标单位自 2013 年 1月 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 2 项工程总投资在 1 亿元(含)以上类似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

16、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2.4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且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 2 项工程总投资在 1 亿元(含)以上类似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提供设计成果或其他证明材料); 2.5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自 2017 年 1 月份以来连续 6 个月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 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 2.6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

17、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 2016】125 号文。 2.7 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预备会议及现场踏勘 3.1 请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 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3.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18、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二) 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组成 宝丰县扶贫开发道路时南线至龙兴寺水库基础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 文件 7 4.1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四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第五章 设 计任务书 第六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4.2 除 4.1 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

19、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 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

20、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

21、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 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7、投标语言 宝丰县扶贫开发道路时南线至龙兴寺水库基础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 文件 8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8、计量单位 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2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2、: 9.2.1 投标函 9.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2.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2.4 投标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9.2.5 项目勘察设计组配备情况表 9.2.6 投标人信誉情况表 9.2.7 技术部分 9.2.8 其他资料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文件中包括本须知第 9 条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及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投标报价 11.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投标总报价。 ( 1)报价标准及依据 依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

23、标准(计价格 200210 号)及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合理进行报价。 ( 2)报价内容 投标 人应按第六章“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 3)如有报价的补充规定,见本须知前附表。 1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3 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等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

24、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 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宝丰县扶贫开发道路时南线至龙兴寺水库基础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 文件 9 12、投标货币 12.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

25、投标有效期的投标 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4 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4.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4.3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5 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14.4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 (2) 中标人应提交设计责任保险而未能提交; (3)

26、 未按招标文件时间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 (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 15、投标人的备选方案 (本项目不允许 ) 15.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不予考虑。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 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6.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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