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远市台风暴雨学校停课安排指引 1.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 停课信号( 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以下统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 生效期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的 规定, 保障台风和暴雨天气下学生生命安全,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原则,制定本指引。 2. 本指引内容与学生的安全有关,各级学校,广大家长、学生务必遵守有关安排,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3. 本指引适用于全市各级气象台站发布的停课信号,停课 信号发布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对应属地内教育局管辖的所有托 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 (以下统称“学校”)的停课安排。 4.
2、学校、家长、学生需特别留意台风暴雨天气时的不同安排。台风逐渐形成,而且影响较为持久,当停课信号生效时,学校应安排学生在安全的情况下回家。暴雨突发性强,历时可能较短,上课期间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不应立即让学生回家。(详细安排见下文第 5-6段) 5. 台风 5.1 台风天气影响下停课安排及应当采取的措施 气象台发布台风预警信号 学校 停课安排 学校应当 采取措施 学生应 当 采取措施 发布台风黄色或以上(橙色、辖区内所有学校均应停课 1.将停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2.确保校舍开放,保障1.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2.在校
3、学生(含校车上、寄宿)红色)预警信号 在校学生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离校返家 3.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通知 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3.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抵达学校或回到家中 4.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通知 解除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 假如台风预警信号在 5: 30- 10: 30 解除,当日下午正常上课。 假如台风预警信号在 10: 30-次日 5: 30 解除,次日正常上课。 或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复课时间 将复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按照复课安排到校上课 5.2 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图标 名称 图标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台风橙色预
4、警信号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6. 暴雨 6.1 暴雨天气影响下停课安排及应当采取的措施 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间 停课 安排 学校应当 采取措施 学生应当 采取措施 6: 30 前发布 受影响区域所有学校停课 1.将停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2.确保校舍 开放,保障可能到校的学生的安全 1.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2.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3.上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6: 30-8:00 发布 受影响区域所有学校停课 1.将停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2.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可能到校的学生的安全 1.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5、 2.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3.上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8: 00-11:00 发布 受影响区域所有学校继续上课 1.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2.留意预警信号变化 1.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2.留意预警信号变化 1100-14:00 发布 受影响区域所有学校下午停课;上午未结束的课程继续上课 1.将停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2.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和下午可能到校学生的安全 3.留意预警信号变化 1.未离校的学生留在学校服从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2.上学、放学途中的学
6、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3.留意预警信号变化 14:00 后发布 受影响区域所有学校继 续上课 1.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2.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安排学生回家 3.留意预警信号变化 1.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2.在校(含校车上、寄宿)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3.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4.留意预警信号变化 解除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在 5: 30-11: 00解除,当日下午正常上课。 在 11: 00-次日 5:30 解除,次日正常上课。 或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复课时间 将复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按照复课安排到校上课 6.2 暴
7、雨红色预警信 号图标 名称 图标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7. 获取气象停课信号和通知的各种渠道 学校责任人、老师及家长可安装安装免费“停课铃” APP软件( http:/ 在台风、暴雨天气影响时,可关注电视、电台,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微博和校讯通以及清远气象局气象 部门官方网站、停课铃、微博(新浪、腾讯微博“清远天气”)、微信、清远天气 APP、 12121 气象电话、气象预警短信发布的停课信号和通知。 8. 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必须确保学校已制定并实施下列安排: 8.1 学校应制定应对恶劣天气停课安排应急预案,并充分征求教师、家长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应急预案的涵盖范围务必全面,足以应对在恶劣天气下学
8、校可能面对的各种情况,并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及联络机制(学校网页、校讯通等)切实可行,各有关方面亦清楚情况。 8.2 如在上课前已发布停课信号,学校应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校舍开放并有足 够的人手照顾可能到校的学生,并做出恰当安排,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回家。 8.3 如在上课时间内发布停课信号,学校应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直至已做出安全恰当的安排,在适当时候让学生回家为止。发布停课信号,并不代表学校须安排所有学生立即回家。 8.4 如因恶劣天气或因天气导致的交通状况以致学生无法到校或迟到,学校应另行安排校内的测验或考试,并确保学生不会受到处分。 8.5 学校要加强科普宣教,确保教师、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清楚本指引及学校制定的应急预案,促使全社会形成台风暴雨天气预警信号生效后 自动停课的意识。 9. 本指引自 2016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