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校区校园屏幕使用申请表 (2016) 申请部门 播放名称 播放时间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播放地点 播放形式 视频( ) ppt( ) 通知( ) 其他( ) 播 放 内 容 学管部老师签字 老师是否已审阅内容 是或否 (老师填写 ) 申请人 联系方式 值班人 接收 时间 电子版 是否发至邮箱 ( ) 是或否 (值班人员填写) 大屏编辑人 编辑时间 申请程序及说明: 1. 此表可在“南来的风”下载,此表请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 2. 各部门、各单位将播放内容 详细 填写 此表 (打印版与电子版 必 须一致) ,由 所属单位 负责人 至少 提前一天 到 学生管理部找老师签字 ,
2、之后 并 到 大学生事务服务 中心 东办公室 办理申请相关 事宜 。 3. 大屏 申请 可 由 李 老师 、 胡老师 、 杨老师 ( 综合楼 S309 室 )审批。 4. 各部门、各单位报书面申请的同时将播放内容编辑成电子版 ,并将 电子版 发至 专用 邮箱: 或中心 的电脑 ; 电话: 8246026. 5. 播放内容字数控制在 200 字以内,只播放与宣传有关的重要内容 , 内容不得含有商业信息。 申请时间最多 4 天 。 6. 此表仅适用于申请综合楼广场大屏,暂不受理综合楼及图信楼新装大屏的播放申请。 如若要求,请老师注明特批。 7. 为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打造高质量服务,我们有权对您的材料 进行格式修改;如有需要,我们会请您另提供一份更高质量的宣传材料,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