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以下简称乒协)为东北农业大学工会所属的群众 性体育组织。 第二条 乒协的宗旨是团结全校广大乒乓球爱好者,切磋技艺、共同提高,增进相互间的了 解和友谊,推动群众性乒乓球运动的广泛开展,增进与各校、各单位之间的友谊。 第三条 学校乒协执行国家乒乓球协会的章程、条例和有关竞赛规则及各项规定。第二章 乒 协的组织 第四条 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委员会是乒协的最高权利机构。 第五条 乒协委员每届任期四年,必要时可以变更或增补人选。 第六条 乒协委员会的职权: (一) 听取和审议乒协的工作报告。 (二) 听取乒协
2、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三) 修改乒协章程。 (四) 推荐新的乒协委员,选举下一届乒协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七条 乒协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的人选,在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第八条 乒协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在全体委员会闭会期间,遇有重 大问题由会长、副会长会议讨论决定,协会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主持。 第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乒协下设竞赛裁判委员会、教练训练委员会。 第三章 任 务 第十条 乒协的任务 (一)结合学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群众性的乒乓球运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增强广大教职工的体质。 (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我校乒乓球代表队的选拔、训练、比赛和对
3、外交流等工作。 (三)负责与省、市体委的有关部进行联系和沟通,求得他们的支持、帮助和指导。同时, 加强与其他单位乒协的交流。 (四)配合学校工会举办全校性乒乓球竞赛活动。 (五)举办乒协内部的比赛和规模不同的邀请赛。 (六)本会开展乒乓球活动,坚持为群众服务的宗旨,切实贯彻“自愿、业余、小型、多样 和勤俭节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 (七)定期组织会员进行乒乓球技术的研究和交流及观摩各类比赛等活动。 第四章 会 员 第十条 各乒乓球协会分会为乒协的团体会员单位。 第十一条 凡我校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均可向乒协提出入会申请,办理入会手续,经批准, 方可成为会员。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
4、力: (一)有权优先参加乒协组织的比赛。 (二)有权优先参加乒协组织的训练、观摩、交流和学习等活动。 (三) 成绩优异者可优先吸收为学校或乒协代表队成员权利。 (四) 有权参加乒协组织的各种会议。 (五) 有权对乒协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 有获得本会帮助训练和提高的权利。 第十三条 会员的义务: (一)会员单位和会员必须按时交纳会费。 (二)自觉遵守乒协的章程,维护协会内部的团结,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各种比赛和其他活 动。 (三)接受并积极完成协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普及群众性乒乓球活动多作贡献。 (四)在对外交流活动中,有义务宣传东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优势。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四条 乒协经费的来源:校工会资助;会员单位和会员交纳的会费;社会、个人及企事 业单位赞助等。 第十五条 乒协的经费全部用于乒协开展各项活动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六条 乒协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底向全体会员公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改归乒协委员会,解释权归乒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