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课标实验版选修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word学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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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目 标 内 容 识记 理解 运用 过程 与方法 情感态度 价值观 中华民国 临时约法 的制定 临时政府组织 大纲 ;中华 民国临时约法 制定的目的 中华民国 临时约法 及其地位 中华民国临 时约法的基 本内容;中 华民国临时约 法的历史地 位 理解中 华民国临 时约法 的基本内 容及历史 地位,认 识其在中 国民主政 治进程中 的重要意 义。 了解中华 民国临时约 法的基本 内容,探讨 其在人类历 史进程中的 作用及其影 响,汲取必 要的历史经 验教训。 论从史 出 问题探 究 历史比 较 概括阐 释 了解推动 中国民主 进程的重 要史实, 并给予积

2、 极、客观 的评价, 确立积极 推动民主 进步的历 史责任感。 【教材结构及重点难点】 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1.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的目的 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及其地位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内容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地位 重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基本内容及历史地位 难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原则及特点 【教学方法】 本节课应以学生已掌握的历史事实作为在课堂中教学的线索主要依托,内 容由于所讲内容具有概念性较强特点,主要采用概要讲述法和问题比较的方式 进行。在教学中应该让学生主动参与课堂的学习过程、学会课堂上主动学习、 从比较中主动探究问题,获取知

3、识。从而使学生掌握历史学习的基本方法,养 成独立思考的学习习惯,具备对所学习内容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比较、概括 和阐释的能力。努力做到论从史出、史论结合,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历史比较和 历史思维能力。 【导入新课】 这枚邮票是 63 年前由美国邮政总 署发行,深浅蓝相间,长 3 厘米,宽 2 厘米,面值为 5 美分。邮票以大陆和台 湾连成一体的中国版图为背景,左上方 是美国总统林肯头像,头像下方以英文 字印着林肯总统在盖茨堡战场上的经典讲辞“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民有、民治、民享);右上方印有中国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 山先生的头像,头

4、像下方则以中文字印着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民族, 民权,民生” 。这是当年美国邮政总署为纪念中国抗战 5 周年而发行的纪念邮票。 据了解,把中美两位伟人放在一起,并以中英文宣传三民主义印制的邮票,在 美国邮票发行史上绝无仅有。之所以孙中山有如此的地位,不仅是因为他提出 了三民主义,而且也是由于他建立了中华民国并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对中国近代社会民主化的进程起了不可忽视的历史作用。由此导入新课。 【讲述内容】 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1.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武昌起义后,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有 14 个省、市相继宣告独立。革命党 人和独立各省的当务之急是组成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以最后

5、取代清王朝的专 制统治。1911 年 11 月 15 日,为筹建全国统一政权,省都督府代表召开联合会 议。12 月 3 日该会通过并公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简称临时政府 组织大纲作为临时宪法。 提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主要内容及特点是什么?学生阅 读课本后,概括指出: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共四章 21 条,其主要内容是规定 了南京临时政府的组织构成和职权的划分原则;规定临时政府由临时大总统、 副总统、行政各部、参议院和行使司法权的机关临时中央审判所组成。 临时 政府组织大纲规定其“施行期限,以中华民国宪法成立之日为止” ,可见它是 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政府组织法。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特点是

6、:以美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临时政 府为总统制共和政府,政府机关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仿效美利坚合众国的政治制度,规定中央行政机关 实行总统制,不采用内阁制。即总统不仅是国家元首,而且是政府首脑,总统 虽然由参议院选举产生,执行职权得经参议院同意,但实际上不对参议院负责, 而且对参议院的议决有交令复议权。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一次以法律 的形式确认了资产阶级共和政体的诞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的目的 1911 年(宣统三年)武昌起义后,凭借北洋势力和帝国主义的支持,出任内 阁总理大臣;他一方面以武力与革命军对抗,另一方面图谋谈判为自己夺权创 造条件。南京

7、临时政府成立后,他一面威胁孙中山让位,一面挟制清帝退位; 在革命党人的妥协下,袁世凯窃取了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职位,在北京建立了 地主买办联合专政的北洋军阀政权。1912 年 3 月 11 日孙中山在袁世凯在北京 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第二天,颁布了由临时参议院匆忙通过的中华民 国临时约法 提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学生阅读课本后,概括 指出:目的是限制袁世凯的权利,维护共和制度。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参议 院有弹劾总统的权力;二是约法规定政体采取内阁制,而不是总统制。这是由 于当时帝国主义支持袁世凯正在加紧篡夺辛亥革命的果实,革命派企图用这些 法律条文约束袁世凯手中的权力。当然,

8、这只是软弱的资产阶级的一种幻想而 已。 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及其地位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内容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部近代宪政史上真正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 的法律文献是在国内局势发生剧变后,经参议院由合法程序而审议通过,经孙 中山签署,并于 1912 年 3 月 11 日由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的名义公布的。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简称临时约法共七章(总纲、人民、参议院、 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国务员、法院附则)其主要内容如下: (1)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规定“中华民国由 中华人民组织之” , “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还表达了维护领土完整的国家意志。 为了防止帝国主义的侵

9、略,规定中华民国领上的范围,同时规定中华民国是一 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 古、西藏、青海” 。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了防止沙俄及英国侵略蒙古和西藏, 规定蒙古、西藏、青海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蒙族和藏族是中 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 (2)依据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保护私 有财产,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原则 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人民之家宅非依法律, 不得侵入或搜索。人民有言论、著作、游行、集会结社、书信秘密、居住迁徙、 信教之

10、自由。人民有请愿于议会、陈诉于行政官署、诉讼于法院之权。人民对 于官吏违法损害权利之行为,有陈诉权。人民有任官考试、选举和被选举之权。 人民有当兵、纳税的义务。 临时约法规定:“人民有保有财产及或营业之自由。 ”这是用根本法的 形式,宣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3)根据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规定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根 据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规定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 临时约法规定了统治权的组成部分。它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以参议 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这样,统治权同西方资产阶 级国家一样,被分为立法权(参议院) ,行政权(总统、国务员)司法权(法院) 三部分。

11、 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 行使其统治权。 ”临时约法明确划分了各机关的权限,使其各司其职又相互 制衡。根据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由各省选派之代表组成。它的权限在于 议决一切法律案,预算、决算、税法、币制、度量衡之准则,公债之募集及国 库负担之契约;对临时大总统宣战媾和、缔结条约、宣告大赦、特赦、减刑、 复决权和任命国务员、外交使节有同意权;选举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弹劾临 时大总统和国务员等。 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成,依法审判民刑诉讼案 件。法院是司法机关。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

12、案件,但关于行政诉讼及其他特别诉讼, 另加规定。 参议院是立法机关。它由各行省、内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选派五人, 青海选派一人组成。其选派方法,由各地方自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 员行使行政权。 临时大总统代表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统率全国海陆军队;经参议院 同意制定官规,任命文武官员、国务员、外交使节,宣战媾和、缔结条约,宣 告大赦、减刑、复权;依法律发布命令,宣告戒严;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等。 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得票满投 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 “国务总理及各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 “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 “国 务员于临时大

13、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国务院由 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组成。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他们辅佐临 时大总统负其责任,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 署之。 提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是什么?学生阅读课本后, 概括指出: 认为把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三项,即:确立了资产阶级的共和政体; 确立了国民在国家中的地位,首次规定了人民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中华民国 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明文确立了国土疆域之范围。规定了中华民国的 政体。 临时约法在政体的规定上仍以三权分立为原则,但已由总统制改革为 责任内阁制。 约法确立了行政、立法、

14、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 宪法的性质。它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要求,具有进步的意义。 临时约法是从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发展而来的,也是临时宪法性质 的文件。让学生比较临时约法与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不同,加深对临时约法 主要特点的认识: 临时约法主要特点是: (1)削弱了总统权力,将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 1912 年 2 月南北和议告成,孙中山依议要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由袁世凯 来担任。当时参议员们对袁不放心,为限制他的权力,以防叵测,所以决定将 临时约法草案中的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 (2)扩大参议院的权力,增加了制衡力量,加强了对总统的监督。 临时约法除与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一

15、样,继续规定临时大总统要由参议院选 举产生,临时大总统宣战媾和、缔结条约、制定官制官规、任命国务员、外交 大使公使,宣告大赦,要经参议院同意外,还规定参议院认为临时大总统有谋 叛行为时,得弹劾之。临时大总统受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 组织特别法庭审判。这些都是为了扩大参议院的权力,制衡和监督野心勃勃的 袁世凯。 (3)为了防止袁世凯破坏临时约法,规定了极其严格的修改程序。临时约 法规定:“本约法由参议院议员三分之二以上或临时大总统之提议,经参议员 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之可决,得增修之。 ”如此严格的修改程 序,就是为防止袁世凯以修改约法的手段撕毁约法。 (4) 临时

16、约法较之于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还增设了“人民”一章。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地位 临时约法是中国资产阶级政权颁布的临时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 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它在全国民众心中建立起来了明确而牢固的民主共和信 念,使任何独裁、复辟的企图都会受到民众的反对而无法实现。 临时约法首创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首次明确划定了中国的领土疆 域,这些内容大都直接或间接被以后的宪法所继承。从这一意义上说, 临时约 法在中国宪法史上具有开创性的贡献。其历史进步性主要表现在: (1) 临时约法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废除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 立了中华民国是新型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国体上,它明确规定了国家由

17、 “人民”组成,主权属于全体“国民” 。政体上,它也明确规定参议院(国会) 、 总统和责任内阁、法院三权分立,共同行使统治权,采用资产阶级议会制,用 民主共和取代君主专制,这是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取得的重大成果。 临时约法 确立了资产阶级自由平等的原则,用根本大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国民的权利和 义务,赋予了国民以广泛的民主自由权。 (2) 临时约法规定:“人民有保护财产及营业自由。 ”用根本大法的形 式破除了清朝束缚资本主义发展的封建桎梏,为资本主义发展作了新的立法, 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3) 临时约法在亚洲 19 世纪末、20 世纪初的资产阶级宪政运动史上 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它比较完整

18、地反映了本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利益,是当时 亚洲一部最优秀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最大的缺陷在于,对外没有明确规定反对帝国主义, 对内则没有规定平均地权。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在近代中国,欲实现民族独立,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则必须反 对西方列强的侵略,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收回全部国家主权。 临时约法空 讲民主共和,对于反帝的重大问题则避而不谈,没有明确表达。 (2) 临时约法没有规定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而解决土地所有制问题 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重要任务之一。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最初对此是有充分认 识的,但在建立政权后,却没有将其付诸实践,根本没有对封建土地制度进行 任何改革。土

19、地制度条款的缺失,使绝大多数的国民所关心的重大问题被回避 掉了,这是临时约法最大的局限性,因此,它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 持。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国南京临时政府公布的、具有资产 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献。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胜利的重要成果, 是一个具有历史性的进步。1914 年 5 月废除,由中华民国约法取代。但在 中国近代社会民主化的进程中,起到的历史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它促使民主思 想更加深入人心,还为后来的制宪提供了有参考价值的蓝本。 【课后研讨】 利用课外时间认真研读一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有关条文内容,思考一 下它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以及对外关系上起到了哪些进步的

20、历史作用?可 以通过写成历史小论文的形式来加以论述。 思路:有关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进步意义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加以概括: 在政治上,它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 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 体制;经济上,确认资本主义关系为合法,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社会 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在思想上,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树立帝制非法、 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文化上,知识分子利用临时约法规定的集会、结社、 言论、出版自由,纷纷组织党团和创办报刊,大量介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 新文化运动创造了条件;在对外关系上,强调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

21、独立、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启发爱国主义的民族感情,防止帝国主义侵略,在二十世 纪初年的亚洲各国当中,是一部最民主、最有影响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 临时 约法是中国近代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的文献,主流上体现了 资产阶级的意志,代表了资产阶级利益,带有革命性和民主性。 【本课小结】 辛亥革命取得的重大成果就是在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推动下,经过起义者的奋 战,这次革命最终推翻了清朝的反动封建统治,结束了延续 2000 多年的君主专 制政体,产生了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政权南京临时政府以及具 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民主共和国的观念从此开 始深入人心。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资产阶级政权颁布的临时宪法。是中 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是辛亥革命胜利的重要成果,是一个具 有历史性的进步。它在全国民众心中建立起来了明确而牢固的民主共和信念, 使任何独裁、复辟的企图都会受到民众的反对而无法实现,还为后来的制宪提 供了有参考价值的蓝本。在中国近代社会民主化的进程中,它起到了不可忽视 的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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