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 旦 大 学 网 球 协 会 章 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复旦大学网球协会,简称复旦网协,英文译名为 FudanTennisAssociation(英文 缩写为 FTA)。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是由复旦大学部分对网球有充分的热爱的、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经验的在校学生 为主体,各位热爱网球运动并能亲自投身其中的同学参与,通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 体育类学生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依照学校关于学生的团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有关的教学训练活动,建立爱好者 之间的交流平台,在同学们学习网球运动的过程之中,发挥桥梁和助手的作用;为扩大网球运动在同学中 的普及面
2、,提高同学们的网球竞技水平,推动网球运动在复旦大学的发展,促进复旦大学的网球运动氛围 建设作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复旦大学学生会社团工作委员会。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 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联系方式为会长、副会长及其他管理层人员的个人联系方式。 第 二 章 业 务 范 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1、在每周一至周五于南区网球场对会员展开活动,内容包括教练教球和会员的自行练习; 2、每个秋季学期举行 Fudan Open,每个春季学期举行网球系际联赛; 3、不定期地举行各类小型比赛及趣味网球活动,参加对象为所有复旦大学在读学生,以提高同学们对网 球运动的认知及
3、兴趣; 4、不定期地举行各类比赛,参加对象为所有网球协会会员,以提高会员的网球技战术水平。 第 三 章 :会 员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种类为会员、名誉会员。 第八条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会员必须是复旦大学在读学生或曾于复旦大学就读的学生; 2、对网球运动具有一定的兴趣; 3、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 4、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并遵纪守法者; 5、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提交入会的申请; 2、经管理层讨论通过; 3、填写会员登记表并缴纳会费(名誉会员免缴会费); 4、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凭会员证参加本协会活动;
4、 3、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类服务; 4、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监督。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 1、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维护本团社的合法权益; 3、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士加入本协会; 4、主动热情地协助本会开展工作; 5、每学期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学期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管理层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 四 章 组 织 机 构 和 负 责 人 产 生 、 罢 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
5、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管理层; 3、审议管理层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 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学期。 第十七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财务部长、赛事部长、常规部长、信息部长、宣传部长、总教练等必须 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副会长、副监事长以上领导人还必须: 是本协会会员中的突出代表人物。有较高的美誉度和威信,有较高的综合领
6、导素质和能力。 热爱本协会,关心本协会的建设与发展,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各类会议。 3、年级原则上不超过大三;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财务部长、赛事部长、常规部长、信息部长、宣传部长、任期一学年。因 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 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社 团工作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十九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常务会议; 2、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及学期社团活动计划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
7、件。 第二十条本协会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协助会长管理全局。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财务部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 五 章 资 产 管 理 、 使 用 原 则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学校资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按照复旦大学社团管理相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配备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 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
8、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学校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学校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 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换届必须接受社团工作委员会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 六 章 章 程 的 修 改 程 序 第三十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管理层讨论通过后报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 15日内,经社团工作委员会审 核并批准后生效。 第 七 章 附 则 本章程经由 2006年 9月会员大会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