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市宝玉直小学综合改造工程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海珠区宝玉直小学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四年 三 月 1 目 录 目 录 . 1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2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 5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 9 (一)总则 . 9 (二)招标文件 .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2 (四)投 标文件的递交 . 19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 21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24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 24 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 26 (一)总则 . 26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 29 两阶段评标法 . 29 第三章 合同条款 . 46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9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77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 79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 80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 81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 GZZB2010-008-2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 等 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
3、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 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海珠区宝玉直小学 招标代理: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市海珠建筑设计院 2 2.2 工程名称 广州市宝玉直小学综合改造工程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 163 号、同福中路宝玉直街 5 号 4 2.2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 441 万元,建设规模约 4500 平方米。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 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合格 7 2.5 招标范围 按发包人
4、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 承包运动场改造工程,内容包括 电教设备 、 室内电线 、 水管 改造 、 公共厕所 改造 等 ,详见图纸和工 程量清单 8 2.5 工期要求 2014 年 5 月 20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180 日历天。 9 3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10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 3 项目 条 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 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 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
5、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之日计起) 14 16 投标担保 1 收取方式: 方式一 方式一:由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收。 方式二:由招标人收取。 2.投标担保额度: 4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6 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自 2014 年 5 月 28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
6、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 163 号、同福中路宝玉直街 5 号 投标单位自行勘察并对 图纸 及 工程量清单 内容、准确性进行复核,如有误差必须在答疑中提出,否则视为已认可本项目的 图纸 及 工程量清单 所有内容。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日期前 10 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日期前 7 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1 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招标答疑”专区
7、发布。 18 11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企业业绩一览表、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投标报价文件八个 部分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套。 20 19.1 2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 投标 文件的起始时间: 2014 年 5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14 年 6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8、心 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4 项目 条 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1 20.4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2014 年 6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14 年 6 月 18 日 11 时 00 分。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 06 开标室 。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37.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2014 年 6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 08 开标 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
9、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开标评标办法 两阶段 评标法 24 31.1 履约担保 方式二: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的保证额为中标价款与招标控制价之间的差额,且不少于中标价款的 10%。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3756840.61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131731.67 元 ,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83053.9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规定 27 41.2 第二阶段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 第二阶段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 从 0.5%、 1%、 1.5%、 2%、2.5%、 3%、
10、3.5%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组成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29 第一阶段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施工 -房建 排名为准。 30 13.4 、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有关条款或具体内容 3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2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如中标单位中标价大于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价的,中标无效,招标人依法重新
11、招标。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 。 5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 GZZB2010-008-2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 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 条款号: 5.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
12、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 5.1 投标人应按本人投标须知 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 ,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已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孰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投标单位自行勘察并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准确性进行复核,如有误差必须在答疑中提出,否则视为已认可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
13、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 11.2 修改类 型:修改 原文: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企业资质证书; ( 3)投标报价与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159 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为准; (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 证明(需提供身份证
14、PDF 扫描件); ( 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且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 ( 7)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详见企业业绩一览表); ( 8)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并在有效期内,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 A 类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 ( 9)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 ( 10)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 11)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 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
15、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12)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 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现文: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企业资质证书; ( 3)投标报价与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159 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为准;
16、(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 ( 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且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7)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并在有效期内,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 A 类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 ( 8)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 ( 9)投标人按照规 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条款号: 13.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3.2 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
17、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现文: 13.2 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 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7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
18、清单时,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缺项、漏项或漏列时,必须在招标答疑时提出,如不提出,视为该缺项、漏项或漏列工程项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内,在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条款号: 13.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3.4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 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 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
19、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则 按照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 十四条 的规定 。 现文: 13.4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投标单位的投标综合单价不得高于相对应的现行定额计价标准,主要材料的价格不得高于施工期的现行市场价及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否则,结算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的 13.5.3 款规定计算)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中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
20、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 也不发生改变。 条款号: 13.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3.5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 现文: 13.5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 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条款号: 13.5.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3.5.2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 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
21、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8 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 现文: 13.5.2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只是主材变更的,则只调整主材价格,其他不变。 条款号: 13.5.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
22、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 ,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 =(招标控制价 -中标价 )/招标控制价) 。 现文: 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结算时按省、市建委颁发的现行执行定额计算。材料价格在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常用材料综合价中有对应的,按施工期间的综合价计算,其它材料价 格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实际使用的厂家、品牌、规格、质量等结合市场行情进行确定。取费标准按施工期对应的广州市计费文件,措施项目费不另计算,变更部分的下浮率按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 =(最高限价 -中标价)最高限价 100%)。 条款号: 13.5.4
2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 现文: 本工程的结算造价最终以海珠区财政部门审核的工程结算价为准。支付时间根据海珠区财政部门最终 的拨款时间确定。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9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24、当事人。 (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文件。 (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 (7)“电子文件 ”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 招标说明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 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 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 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