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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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8 级航空航天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学校“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求是创新,追求卓越” 教育理念,推进和实施大类招生、专业培养、因材施教的教育教学模 式,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 (浙大发本2016 109 号)文件精神,制定航空航天学院 2018 级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方案。 一、航空航天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 组长:曲绍兴 成员:马慧莲、王杰、王惠明、杜昌平、陆哲明、陈伟芳、夏振 华、韩波、戴志潜、周利霞 二、各专业接收要求 1、第一轮确认 按志愿优先原则自前向后、分批次进行确认或遴选。当第一志愿 申请学生数大于专业基本容量时,学院按高考相对成绩排序直接录取 基本

2、容量的 70%,其余按专业组织面试,并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序确定 进入专业的学生。当第一志愿申请学生数不大于专业基本容量时,第 一志愿学生免面试全部确认进入专业;当第二志愿学生数超过剩余名 额时,学院对第二志愿学生组织面试;以此类推,直至达到专业的基 本容量为止。高考相对成绩和综合成绩的计算依据公式(1)、(2),高 考成绩以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学生高考成绩(文/理) 高考相对成绩=100 (1) 生源地省市的(文/理)最高高考成绩 不分文理的新高考省份以专业组或专业为统计单元。 综合成绩=高考相对成绩50%+面试成绩50% (2) 2、第二轮确认 当跨类申请人数低于或等于专业第二轮容量

3、时,各专业接收所有 申请的学生;当跨类申请人数超过专业第二轮容量时,按专业组织面 试,并根据面试成绩的排序确定进入专业的学生。 三、主修专业确认容量安排: 1、第一轮容量 工程力学专业:47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47 2、第二轮容量 工程力学专业:9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9 3、转专业 第二轮确认后,各专业接收总容量的剩余部分纳入转专业容量。 四、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程序 1、学生本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 2、按学生志愿依次进行录取时,申请人数超过容量的专业进行 遴选; 3、确认结果予以公示; 4、上报学校。 五、其他说明 竺可桢学院学生、民族班学生、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正常服兵 役返校的学生以及招生时有政策规定或约定的学生的主修专业确认按 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及联系方法 航空航天学院教学管理科:玉泉校区第五教学大楼 211,87952992 本细则由学院教学管理科负责解释。 航空航天学院 2018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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