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庆元县 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 田水利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丽水市北苑路 198号财富大厦 8楼 802室 电话 /传真: 0578-2273006、 2781300 庆元县 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监理 招标文件备案表 招标编号: 庆水公招 2018 08 号 招标单位(盖章) 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_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_ 备案意见(盖章) _ 备案单位(盖章) _ 核 准 日 期: 2018年 06月 14日 庆元县 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2、 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丽水市北苑路 198号财富大厦 8楼 802室 电话 /传真: 0578-2273006、 2781300 目 录 一、招标公告 . 3 二、投标须知 . 6 2.1 总则 . 7 2.2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 .9 2.3 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 .9 2.4 投标文件的编制 . .9 2.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2 2.6 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 . 13 2.7 开标与评标 . 13 2.8 中标 . .15 2.9 重新招标 . 15 2.10 履约担保 . 16 2.11 签订合同 . 16 2.12 其他说明 . 16 三、合同文件 . 17 第
3、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20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24 第三部分 附件 . 27 四、投标文件格式 . 34 附件 开标程序及开标细则 53 附件一 开标程序 53 附件二 评标细则 54 庆元县 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丽水市北苑路 198号财富大厦 8楼 802室 电话 /传真: 0578-2273006、 2781300 一、招标公告 庆元县 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4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丽水市北苑路 198号财富大厦 8楼 802室 电话 /传真: 0578-2273006、 278
4、1300 庆元县 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 庆水公招 201808号 一、 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 庆元县 2018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 项目 施工全过程监理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2018年度建设项目 14个,总投资约 3028.27万元 。项目区位于庆元县岭头、黄田、百山祖、安南、左溪、淤上、举水 7个乡镇及濛 洲 、松源街道 2个街道 。 灌
5、排渠系改造工程:完成灌区改造 5654亩,新建改造灌排渠 15.35km; 山塘整治工程:完成 1万 10万 m3 重点山塘综合整治 1座,万方以下的山塘综 合整治 1座,合计 2座;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喷微灌及管灌面积 2211亩。 2、监理服务期: 本 项目所有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3、 本项目 施工设若干个合同段, 入围中标 监理 单位 二 家。 三、监理招标内容 : 庆元县 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全过程监理及 质量缺陷期 内的监理 。 四、资格条件 1、具有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须是水利部核发的水利专
6、业监理工程师。 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拒绝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总监理 工程师是公务员或工资、人事、养老保险关系在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 根据浙水建 2008 13号文 、 浙水建 2009 51号文 、浙水建 2010 33号文 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日无公示期内的 丽水市 级、省级及以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以省水利厅查询记录为准 )。 5、 根据浙江省
7、水利厅浙水建 201331号文的有关 规定, 监理 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 “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 公示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信息 。 6、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悉数入围进行 资格后审。 庆元县 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5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丽水市北苑路 198号财富大厦 8楼 802室 电话 /传真: 0578-2273006、 2781300 五、 招标公告文件将于 2018年 06月 14日起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 http:/ 六、 相关款项及缴纳 : 投标保证金 1万元、交易席位费 320元 ,投标保证金缴
8、纳方式及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 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及银行汇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处;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席位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到交易中心。 拒绝不能出示投标保证金及交易席位费缴款证明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帐号: 201000015435743 七 、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2018年 07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庆
9、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 222号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418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庆元县石龙街 7号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 198号财富大厦 8楼 联系人: 柳临松 联 系 人:何仪、郑华珍 电 话: 13906780744 电话 /传真: 0578-2273006、 2781300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 06月 14日 庆元县 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丽水市北苑路 198号财富大厦 8楼 802室 电话 /传真: 0578-2273
10、006、 2781300 二、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2.1.1.1 招标项目名称 庆元县 2018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监理 2 2.1.1.2 合同名称 庆元县 2018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监理 合同 3 2.1.1.3 招标序号 庆水公招 201808 号 4 2.1.1.4 招标人 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5 2.1.1.5 招标代理 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6 2.1.1.6 工程建设地点 庆元 县 相关乡镇 7 2.1.1.8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8 2.1.1.9 招标范围 庆元县 2018年中央财政
11、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期内的监理。 9 2.1.1.10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10 2.1.1.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1 2.1.3 投标人资格 具有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12 2.4.3.3 监理费率有效 报价范围 2.10%-2.35%(投标 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作无效标处理 ) 13 2.4.4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 14 2.4.5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1 万元 15 2.4.5 投标保证金缴纳 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 16 2.4.6 投标文件份
12、数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各 壹 套正本 肆 套副本 17 2.5.2 投标截止 时间: 2018年 07 月 06 日 09 时 30分 地点: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 222号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418 室 18 2.7.1 开 标 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 222号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418室 19 2.10.1 履约担保金额 人民币 叁 万元。 20 2.11.1 合同签订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起 10 天内 庆元县 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丽水市北苑路 198号
13、财富大厦 8楼 802室 电话 /传真: 0578-2273006、 2781300 投标须知 2.1 总则 2.1.1 概述 2.1.1.1 招标工程名称: 庆元县 2018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监理 2.1.1.2 合同名称: 庆元县 2018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监理 合同 2.1.1.3 招标序号: 庆水公招 201808 号 2.1.1.4 招标人: 庆元县水利 发展有限公司 2.1.1.5 招标代理人: 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1.6 工程建设地点: 庆元 县 相关乡镇 。 2.1.1.7 监理费率有效报价范围: 2.10%-2.35%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作无效标处理 )。 2.1.1.8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1.1.9 招标范围: 庆元县 2018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期内的监理。 2.1.1.10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 2.1.1.11 招标方式: 公 开招标 2.1.1.1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1.1.13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 投标。 2.1.2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2018年度建设项目 14个,总投资约 3028.27万元 。项目区位于庆元县岭头、黄田、百山祖、安南、左溪、淤上
15、、举水 7个乡镇及濛 洲 、松源街道 2个街道 。 灌排渠系改造工程:完成灌区改造 5654亩,新建改造灌排渠 15.35km; 山塘整治工程:完成 1万 10万 m3 重点山塘综合整治 1座,万方以下的山塘综合整治 1座,合计 2座;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喷微灌及管灌面积 2211亩。 2.1.3 投标人资格 1、具有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2、总监须是水利部核发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 3、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拒绝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工资、人事、养老保险关系在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其它单
16、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庆元县 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丽水市北苑路 198号财富大厦 8楼 802室 电话 /传真: 0578-2273006、 2781300 4、 根据浙水建 2008 13号文 、 浙水建 2009 51号文 、浙 水建 2010 33号文 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日无公示期内的 丽水市 级、省级及以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以省水利厅查询记录为准 )。 5、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
17、建 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 监理 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 公示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信息 。 6、投标人拟派的监理人员需出具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以上的由本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7、 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8、各专业监理员,监理单位根据工作 需要自行聘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的人担任。 9、投标人的监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工程的要求,且根据工程特点专业配套齐全,人员视工程开工情况分期投入。 总监 1名,月到位承诺不少于 15天; 总监代表 1名(允许总监代表兼专业监理工程师,如总监承诺月
18、到位不少于 20天,可以不设总监代表),月到位承诺不少于 20天; 每个标段要求配备 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 水利监理员 1名,资料监理员1名,月到位承诺不少于 20天 ;造价专业监理人员(造价员或造价师) 1名,月到位率应满足工程建设和业主需要。在节假日和双休日施工期间必须按业主 要求合理安排监理人员满足施工监理需要。身体健康,能胜任监理工作。 10、投标人必须组建拟委派现场的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年龄结构合理,且所有拟派人员男性年龄要求不超过 60周岁,女性年龄要求不超过 55周岁,并按附表规定的格式填报拟委派的驻现场监理组人员名单。中标后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
19、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 11、未 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的, 更换总监扣除违约金 壹 万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更换每人扣除违约金 伍仟 元 。 12、 监理班子人员到位率按月考核,未按承诺到位率到位的将受到处罚,总监理工程师未 按承诺到位率到位每天扣除 500元违约金,专业监理工程师未按承诺到位率到位每人每天扣除 300元违约金,专业监理员未按承诺到位率到位每人每天扣除 100元违约金 。 13、本项目招标选取中标单位 二 家,招标人根据具体 工程 情况分配中标的 二 家单位监理,若在工作中发现某家单位在监理服务质量等方面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在以后的工作中选择监理服务质量 较好的 中标单位监
20、理。 14、本监理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1.4 投标规则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为准备或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庆元县 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丽水市北苑路 198号财富大厦 8楼 802室 电话 /传真: 0578-2273006、 2781300 2.1.6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21、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l)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合同文件; 4)投标文件格式: 5)附件:评标细则;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 2.2.3 条规定发出的所有有正式编号的补充通知和其他 有效函件。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2.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 2.2.2.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书面答复将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以前通过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庆元 ) 网站 上通知方式 发出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书面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
22、起同等约束作用。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3.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以前通过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庆元 )网站上通 知方式 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2.3.2 修改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庆元 )网站 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2.2.3.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2.2
23、.3.4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2.3 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2.3.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察勘现场。 2.3.2 除招标人统一免费提供的条件外,其他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 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4 招标人在现场考察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可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2.3.5 招标人不专门组织召开标前会议。 2.4 投标文件的编制 庆元县 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丽水
24、市北苑路 198号财富大厦 8楼 802室 电话 /传真: 0578-2273006、 2781300 2.4.1 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之间来往的所有书面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 。 2.4.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组成。 ( 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 (或总经理) 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有委托代理的提交 ); 4)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通知书; 5)基本情况表;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 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身
25、份证(复印件) ; 8)项目监理部人员组成表; 9)拟任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 10) 2017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 11)承诺书; 12) 延长 服务期报价合理性 ; 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资料。 14) 投标文件电子版本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 1张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的扫描件),电子光盘内容应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时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电子版本上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 。 ( 2)技术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监理大纲 2)检测设备 附件一:监理人自备设备、仪器清单 附件二:监理人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清单 注:本工程技术标采用 暗标 方式进行评审,技术标中不得有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具体规定为: 技术标封面和内容统 一采用白色普通 A4纸打印,文字标题采用 2号仿宋体,其他采用 4号仿宋体字体。 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明示投标单位身份的内容、标识。不得出现塑封、黑边、空白页等可能明示或暗示投标单位身份的标志、记号。 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有关人员名字,人员名字应用编号表示,并将编号对应的名字写在资信标中,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附在资信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