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课 认识刑法 项目二 罪刑法定与无罪推定 (设计教师:山东省济南育英中学 ) 教学目标 1.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认识法律的权威,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感,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 同时初步培养自己的法治意识和遵法守法的习惯。 2.能力目标 树立自觉学法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他人、 国家和社会的合法权益。 3. 知识目标 初步了解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的法律内涵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无罪推定与罪行法定的内涵 教学难点 无罪推定与罪行法定的内涵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教师搜集有关无罪推定与罪行法定的相关案例,引导学生以案说法,概括 总结,制作 PPT。 学生
2、准备:查找无罪推定与罪行法定的相关法律条文 导入新课 多媒体呈现:聚焦两会 2017 年 3 月 12 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 强做了 2017 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教师引导:看了这段材料,你有什么感受? 学生交流:略 教师导语: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任何人一旦违反就会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但是, 如果没有刑法的依据,没有法院的有罪判决,任何人不受定罪量刑。怎样认定一个人的行 为是否构成犯罪?认定罪行应该坚持什么原则呢?这就是咱们这节课学习的内容无罪推定 与罪行法定。 (设计意图:以时事热点为背景材料导入新课,是思想品德课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 径。这样做
3、既能创设一个良好的课堂氛围,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唤起学生的学习 欲望。学生通过上节课的学习,对违法行为有了初步了解,本堂课的学习要让学生明确要 认定一个人的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 讲授新课 板书:一罪刑法定 环节一:以案说法 多媒体播放视频:“2016 年研究生考试泄题案”成功破获 教师引导:如何看待王某等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你认为他们可能会受到何种处罚? 学生交流:他们的行为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应该受刑罚处罚。 教师小结:谁破坏考试规则、损害考试公平,都应当得到惩处,这是对那些辛苦多年、 专心备考的考生最好的支持与鼓励。面对考试作弊的复杂形势,2015 年底我国将考
4、试作弊 “入刑”。这意味着,从今往后,作弊从违规违纪上升到违法层面。 (设计意图:采用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对典型事例进行分析,鼓励学生大胆推测, 教师加以引导,使学生明确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才能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激发学 生探究学习的欲望。) 环节二:法律链接 多媒体展示:相关法律条文 多媒体展示:2016 研究生招考泄题案开庭审理 教师小结: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执法人员才能严格查处,法律意识才能更加深入人 心。可见,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又该怎么办? (设计意图:此部分内容很抽象,运用典型案例的具体刑罚内容可以帮助学生更加深 刻地、直观地
5、理解罪刑法定的原则。同时,犯罪行为人所受到的严厉的刑罚处罚会给学生 带来强大的震慑力,使学生增强尊重法律的意识、落实遵守法律的行为。) 环节三:各抒己见 教师设问:有人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可以根据其他相关罪行定罪处 刑,这种说法对吗? 学生交流:小组讨论 多媒体播放视频:“罪刑法定”原则:虐童女幼师未构成犯罪 教师引导:为什么涉案当事人不构成犯罪? 学生交流:刑法当中没有相关的罪名,无法定罪处刑。 教师过渡:当时,中国刑法没有“虐童罪”这一罪名,而刑法中的“虐待罪”指虐待 家庭成员,幼儿不属于教师的家庭成员;“故意伤害罪”则需受害人伤势达到轻伤以上结 果。 但是,我国立法是不断完
6、善的,在 2015 年, 刑法修正案(九) 将虐待罪的主体扩展至对 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这种对于犯罪主体的 扩大,更加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现状。 教师引导:通过对刚才环节的学习,何谓“罪刑法定”? 学生交流:略 教师小结:“罪刑法定”即:法无规定不为罪。也就是说,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 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设计意图:通过案例进行分析,引导学生真正理解罪刑法定的内涵,理解罪刑法定 包括两个方面,不仅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同时也包括法 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同时引导
7、学生 感受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 ) 板书:二无罪推定 环节一:以案说法 多媒体展示:陈满案再审改判无罪 教师设问:陈满为什么可以被无罪释放? 学生交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教师引导:历经 23 年,陈满案终于尘埃落定,再审改判无罪。在庭审中,检方辩方轮 流证明陈满案无罪。在没有确实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情况下,认定被告人无罪,这是无 罪推定原则的实际运用,彰显了对公民人权的保障和尊重,能够有力地避免冤假错案的发 生,对中国司法进程而言,的确是不小的进步。 教师设问:何谓“无罪推定”? 学生交流:略 教师引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规定:“ 未经人民法院 依法判决, 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
8、有罪。 ” 简单地说, 就是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 罪之前, 应视其无罪。只有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找到相关证据,才能判定这个人有罪;时间 期限内找不到相关证据,到时必须放人。 (设计意图:通过真实案例将所描述的法律事实带入课堂,更具说服力。通过对案例 的探究进一步加深对无罪推定原则的理解与掌握。 ) 环节二:各抒己见 教师引导:有人认为:假若一个人真犯了罪,但是找不到相关证据,不就是错放吗? 但是假若找不到证据,把一个无辜的人给错判了,又会是一个怎样的结局?错放和错判两 者相比到底孰重孰轻呢? 学生交流:小组讨论 教师小结:错放是一个错误,本来有罪给放出去了,错判其实犯的是两个错误,一方 面你冤枉
9、了一个无辜者,同时还把一个真正有罪的人给放到社会上去,受害的不仅是一个 人,公众也会丧失对社会的信任、对司法的信任,甚至会丧失对政府的信任所以宁可 错放,也不可错判,这是法治比较先进的国家才有的一项刑事诉讼原则。 (设计意图:通过上一环节的学习学生了解了无罪推定原则的内涵,这一环节采用小 组讨论的方式,让学生在讨论中进入法律情景,相互交流,各抒己见。在思考过程中判读、 分析、研究、论证,这种学习互动性强,教学目的更明确。 ) 课堂小结 “愉快从遵纪生,幸福从守法来” ,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心存崇尚法律之心,真正做到学 法、知法、守法、护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到来,我们的社
10、会才会更加和谐稳定! (设计意图:本节课采用对真实案例的分析,增强授课的真实性、可信度,启发学生 利用所学知识谈感悟,教师自己也可以从更高的角度谈认识,师生共同总结,达到本节课 的高潮。 ) 板书设计 第十课 认识刑法 一、罪刑法定 罪刑法定与无罪推定 二、无罪推定 同步练习 一、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正确答案前面 的字母填入题后括号内) 1.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 A、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特别处理 B、可以比照类似的条文定罪处刑 C、可以根据其他相关罪行定罪处刑 D、不得定罪处刑 2.“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这句话体
11、现了刑法的( ) A、罪责自负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无罪推定原则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非选择题 3. 定罪量刑,是最严厉的制裁手段。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就是为了避免无罪者被无 中生有地定罪量刑。请简述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原则的含义。 附:同步练习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 D 2. C 二、非选择题 3.答:“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 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无罪推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课外拓展 请同学们结合课上所学的知识,课下查找日常生活中体现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原则的 案例,以小组为单位相互交流,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 教学反思 本课教案的设计采用以真实的法律案例贯穿全过程, 学生在真实案例中探究、体验、感悟,打破了传统单向信 息传递的方式,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热情,较好的培养 了学生合作、探究意识。 教学过程中安排了以案说法、法律链接、热点聚焦等 活动体现了课程的实用价值,但在实际授课过程中,类似 的活动数量明显不足。由于本课知识点较抽象,学生对法 律知识的了解程度也不是很清楚,所以在设计此教案时, 注重了知识体系的把握与落实。但在教学过程中,本人忽 视了初一学生的概括能力不足,在提示或问题的引导上没 有把握学生的思维。希望在今后的教学中克服不足,提高 教学和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