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航学院 2019 届本科生推荐免试 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保证 2019 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 的顺利开展,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学校文件 关于做好 2019 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 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对推免工作的要求,成立民航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和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胡明华 副组长:吴薇薇 葛红娟 李和新 组 员:田 勇 邵 荃 陈 果 侯美丽 张 华 秘 书:张秋寒 工作职责: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精神,制定学院选拔推荐标准, 分配名额,审核被推荐人选条件,接收
2、处理投诉,审批学院免试研 究生名单。 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2.推免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徐福民 成员:汪明芳 二推免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对推免工作的部署和进度安排,推荐和接收工 作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开展,9 月 6 日至 9 月 24 日为推荐阶段,9 月 28 日至 10 月 25 日为接收阶段。要求如下: 1.根据推免条件,制定推免排名规则,须着重考核学生的学业 水平、学习能力和学术素养。按下达的推免名额完成。如不能完成, 学校收回。 2.将学院和学校的推免政策及时准确传达至学生和导师,做好 政策的解读和咨询工作。 3.确定推免生时,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和
3、实 践能力的考核,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或奖学金的优 秀学生要优先推荐。 4.向本院推免生做好录取政策的宣传工作,帮助推免生正确的 选择和填报接收专业志愿,避免出现名额浪费的现象。 5.为填报我校志愿的推免生提供并创造条件、落实研究生导师, 优先安排博导和教授为推免生导师。 三推荐条件 2019 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推荐条件应满足通知 中第四条的要求。现将推荐条件的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 所有学生均为应届毕业年级学生,需通过全部应修的必修课 程,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未违背学术诚信(包括无考试作弊行为) 。 22017-2018 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学年考核
4、 须合格。 3参加卓越工程师班选拔的学生,其成绩要求为前三年必修课 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2。 4参加普通班选拔的学生,其成绩要求为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 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2。 5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级 甲等的竞赛中获最高级别奖、第二高级别奖的学生(获最高级别奖 的团队取前三名,获第二高级别奖的团队取前二名)参加推免,其 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 6拟推荐“支教专项”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 绩点不低于 3.2。 7申请推荐“专长潜质”的学生须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 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级甲等、级乙等、级甲等竞赛中 获奖(以团队参
5、加竞赛获奖的,个人在团队中排名应在前 5 名) ,或 以第一作者发表 SCI、SSCI、EI 论文,或在大学期间以第一完成人 获得发明专利,并具有较强研究和学习能力,由两名以上教授联名 推荐(其中一名须为拟接收该学生的教授) ,前三年必修课程成绩排 名须在专业前 45%。主持并完成国家、省或校级创新项目的学生将 优先考虑。在素质能力方面表现突出,参与重要社会工作,并通过 学校的相应考核或获得学校相关嘉奖的,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 意,其要求可适当放宽。 8对于通过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 、竞赛获奖申请推免 资格的学生,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鉴 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
6、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未通过审核鉴 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9.拟推荐“国防专项”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 绩点不低于 3.0 且必修课程成绩排名在专业前 20%。 10拟推荐“师范专项”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 分绩点不低于 3.0。 11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 可单独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课程 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 1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澳班)的学生除上述条件外,同时 须参加过学校认可的海外交流学习,且满足雅思总分不低于 6.5 分 的要求方可推荐;其成绩排名以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排名为准。 13凡获得各种义务
7、类奖学金(国防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 等)的学生,必须经设奖单位同意、学生处审核后方可推荐。 14.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及飞行技术专业退训转专业学生不能参与 推荐面试研究生。 四免试研究生推荐细则 (一)排名成绩计算标准 学生推免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排名按专业进行, 共分五组(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专业,民航运输管理专业、民航机 务工程专业,民航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机场运行与管理专业、机场 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成绩=前三学年必修课学分平均绩点+ 0.1(荣誉成绩+科 创成绩) 1荣誉成绩的计算: (1)获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共产党员、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省级优秀青年或省级社会实
8、践先进个人加 2 分(多次获奖不累加)。 (2)获校长特别嘉奖、校十大杰出青年、三好学生标兵、校优 秀共产党员加 1 分(多次获奖不累加)。 (3)一次获校百佳青年,校年度特别嘉奖,以及两次获校级三 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 0.5 分(多次获奖不累加)。 (以上奖项任意两次即可,例如:一次校级三好,加一次优秀学生 干部即可) (4)学生在校期间参军服兵役者加 2 分。学生到与民航相关的 国际组织实习超过两个月者,实习单位出具证明,经学院审核后, 加 2 分。 (5)荣誉成绩取最高项,不能进行累加。 2、科创成绩的计算 (1)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加 3 分;获得 国
9、家级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加 2 分,获得省级科技竞赛、 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加 2 分;获得省级技竞赛、学科竞赛三等奖以 上加 1 分。 (2)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专著加 3 分,第二作者加 2 分;以第 一作者发表 SCI、SSCI 论文加 3 分;在大学期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 发明专利加 3 分;以第一作者发表 EI 论文加 2 分;以第一作者在学 校科技部认可的核心期刊发表所读专业论文加 1 分。 (3)获得国家级科创项目资助并结题,项目负责人加 2 分,成 员加 1 分;获得省级科创项目资助并结题,项目负责人加 1 分,成 员加 0.5 分;获得校级科创重点项目资助并结项,项目负责人
10、加 0.5 分,成员加 0.3 分;获得校级一般项目资助并结项,项目负责 人加 0.3 分,成员加 0.1 分;获得院级重点科创项目资助并结项, 项目负责人加 0.3 分,成员加 0.1 分。 (4)科创成绩取最高项,不能进行累加。 3荣誉成绩和科创成绩可进行累加,但总分不超过 3 分。 4荣誉和科创情况由同学自行申报,并提供证明材料,经辅导 员签字,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专著或论文发表时间、科创项目结项时间、获奖时间需在 2015 年 9 月 1 日-2018 年 9 月 6 日期间。 6排名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如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 则按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若必修课平均学
11、分绩点相同,则按 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若再相同,需经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7、遇到有争议或异议情况,由学院推免小组负责解释。 (二)推荐名额分配 1本届推荐名额不设置校内和校外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 业学位。 2学院推免名额下达至学院。其中包括 2017-2018 学年具有本 硕(博)连读培养资格且本学年考核合格或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级甲等的竞赛活动获得优异成绩 并给予推免资格的学生。 3 “专长潜质 ”、 “支教专项”推免名额均单列,单独申报,由学校 组织专门评审。鼓励在学科竞赛等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积极 申请“ 专长潜质 ”推免,为自身的特长发展寻求更好
12、的空间;鼓励全 校各专业综合素质高的学生申请“支教专项 ”推免,为欠发达地区的 教育事业发展做贡献。 4 “国防专项 ”、 “师范专项”推免名额单列,根据接收单位需求, 由相关学院组织专门评审。 5推免名额包括正式名额和侯补名额,学院按各名额数分别完 成。 “专长潜质 ”、 “支教专项”分别设置侯补名额。 6鼓励推免生申报我校研究生和直博生。我校将优先录取本校 推免生,给予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并可参评新生特别奖学金。我校 录取的直博生入学后即依据相关文件享受博士生待遇。国防生和“支 教专项”推免生不能申请我校直博生。 7 “支教专项 ”推免生只能报考我校,保留一年的入学资格。 “国 防专项”推免
13、生必须报考国防科技大学, “师范专项 ”推免生必须报考 华东师范大学。 8学校共下达给学院名额 63 个,候补总数 4 个。其中本硕资 格名额 22 个,学生管理名额 1 个,卓越班名额 3 个,面上名额 37 个。各专业推荐名额分配方案为:专业推荐人数=(本专业必修课学 分绩点 3.2 及以上的总人数/各专业必修课学分绩点 3.2 及以上的总 人数)*学院总推免名额。 (三)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内容 1 9 月 8 日 17 点前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提交 和公布推免工作细则,全面展开推免 工作。 2 各学院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并予以公示。 3 9 月 12 日 1
14、7 点前 各学院将申请“专长潜质 ”、入伍期间 立功申请推免等学生的材料报教务处。 4 9 月 18 日 17 点前 学校确定“专长潜质 ”、入伍期间立功 申请推免等推荐学生名单,并予以公 示。 5 9 月 25 日前 推荐名单报送教育部。 6 9 月 28 日10 月 25日 录取阶段。学院开展录取宣传,统计推免学生收取接受函以及选择录取单 位情况。 五、注意事项 1学院对同一学生在“学院” 、 “专长潜质”、 “支教专项”、 “国防专 项” 、 “师范专项”五类中选择一项推荐,多推则该生的所有推荐均无 效。 2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上交,学院务必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 各种证书复印件须有学校组织单位的盖章。 3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放弃推免资格,不参加应届毕业生 的就业派遣,学校不出具与就业、报考研究生、自费出国等有关的 材料。 4为避免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时发生问题,推免生在报名后至 研究生入学前不得更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籍信息等。 5推免生应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 创新能力。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 2018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