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2012 年“千人 计划” 申报 培训班材料(一): 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 来源:千人计划网 2011-08-11 18:45:39 内容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 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根据海外高层次人才 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现就组织实施“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 进计划”(简称“青年千人计划”),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 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根据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 作暂行办法,现就组织实施“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简称“青年千人计划”) ,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青年千人 计划” 引进对象和
2、条件 申请“青年千人 计划” 的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 3 年以上的海外 科研工作经历; 3、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 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 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 2 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二、“青年千人 计划” 申报主体 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国内高校、科研机构( 含转制科研院 所)。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将引进人才作为院士、“千人
3、计划”入 选者等学术带头人领衔的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进行申报。 三、“青年千人 计划” 申报评审程序 由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科院、中 国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设立平台,在海外高层次人 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指导下,开展“青年千人计划” 申报评 审工作。 1、用人单位和海外人才达成引进意向后,按申报通知要 求向平台提出申请; 2、平台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后,分批次组织会议评审, 以面谈方式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并进行公示;根据拟引进人 才所在学科领域、能力水平等差异,分类分档提出科研经费 补助标准(100-300 万元); 3、对公示异议人员,由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 公室组织专家复审; 4、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批准引进人才名单。 四、“青年千人 计划” 支持措施 1、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 50 万元的一次性 3 补助; 2、中央财政按照批准的引进人才名单和经费补助标准, 给予引进人才科研补助经费,一次核定,按进度拨款; 3、引进人才的其他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参照“千人计划” 现有政策执行。 五、其他 本细则由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负责解 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