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工作细则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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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物质定级鉴定审查工作细则 审查工作细则是标准物质定级鉴定的内部工作规则,核心内容是 细化每个审查环节的要求,明确各级审批人员的审查环节、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要点,提出审查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 等,规范和 约束自由裁量权,明确监督措施,监督各环节和各岗位的 审查职责和责任。 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标准物质定级鉴定) 子项名称:标准物质定级鉴定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26001.1 二、审查过程 (一)审查流程 审查流程图见附件中图 1、图 2 。 (二)审查环节与经办要求 1、审查环节。 (1)申报材料形式受理。检查申

2、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 定技术规范要求。 (2)专家组技术审查。 对于初次申报的单位派出专家组赴申报单 位对研制能力和资质、场地、仪器设备进行考核,依据现场考核细则 做出是否通过现场考核的书面意见备案。通过现场考核的,按照规定 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单位的技术资料技术审查,并给出是否同意批准的 书面意见。 (3)标准物质批准。针对专家组对申报单位材料技术审查的书面 意见,对申报单位补充修改后上报材料审查通过后,总局予以批准, 并颁发证照。 (4)证照发放。经国家质检总局依程序批准后,制作标准物质定 级证书发至申请单位。 备注:标准物质的复制和重新赋值采取与上述环节相同的流程办 理。 2、审查人员

3、 按照审查流程、各环节审查人员如下: (1)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由全国标准物质管理委员会负责,责任人为 计量司量值传递处标准物质管理岗位人员; (2)专家组技术审查由国家标准物质技术委员会负责,责任人为秘 书长; (3)标准物质批准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负责人为计量司相关处室 负责人及计量司和总局分管领导或总局领导委托的负责人; (4)证照发放由全国标准物质管理委员会负责,责任人为全国标准 物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备注:标准物质的复制和重新赋值采取与上述环节相同的流程办 理。 (标准物质定级鉴定经办人审查表见附件中表 1、表 2、表 3 和表 4) (三)审查方式 1、技术审查采取专家评审的方

4、式,以会议形式进行,通过技术汇 报、 质询,最终形成是否通过技术审查的书面意见。 2、现场考核采取现场核查、考核方式, 专家组依据现场考核细则 对相关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并抽取某个项目进行现场操作考核。专家 组最终形成是否通过现场考核的书面意见并量化打分。 3、其他环节均采取书面审查方式。每个环节均需给出明确书面 意见。 三、监督检查要求 投诉举报处理的有关要求如下: 1、可通过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对行政审 批有关事项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渠道具体如下: (1)投诉举报窗口:质检总局政务大厅投诉举报窗口,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9 号。 (2)投诉举报电话:010-822

5、61751(兼传真) 。 (3)投诉举报信箱: xzsptsjb 。 (4)来信请寄:收件人: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国家质检总局 行政审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9 号, 邮编:100088。 2、行政机关应为举报人、投诉人保密。 3、对个人或组织的投诉举报登记受理,并依法及时指派两名以 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问题属实的,行政机关应依 法做出处理,并在结案之日起 7 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投诉人处理结 果;举报和投入反映的问题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监督机关应向举报人、 投诉人书面说明有关情况。 4、建立行政许可经办人过问登记制度。在行政许可的办理过程 中,对过

6、问 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 附件:1. 国家一级标准物质评审流程图 2. 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评审流程图 3. 标准物质定级鉴定审查表 附件 1: 国家一级标准物质评审流程图 提出申请 材料审查 出具 补正材 料告知书 出具 不予受 理通知书 正式受理 , 出 具 受理单 是否按要求 补正材料 专家组初审 总局审查 、 决定 送达 不予许 可决定书 送达批准文书 不符合 受理条件 符合受理条件 材料不全 是 初审合格 补充申请材料 整改是否 合格 初审不合格 是 否 专家组终审 不予许可 准予许可 否 结束 附件 2: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提出申请 材

7、料审查 出具 补正材 料告知书 出具 不予受 理通知书 正式受理 , 出 具 受理单 是否按要求 补正材料 总局审查 、 决定 送达 不予许 可决定书 送达批准文书 不符合 受理条件 符合受理条件 材料不全 是 专家组审核 准予许可 不予许可 否 结束 附件 3: 表 1 标准物质定级鉴定经办人审查表 审查经办 要求 环节名称 受理 审查司(局) 计量司 责任人 计量司量值传递处行政许可受理人员 职责和权限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决定是否受理。 审查内容 1、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并符合格式要求; 2、是否属于受理范围。 审查方式 书面审核。 审查程序 签收申请材料-核实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核验材

8、料是否齐全-出具 受理通知单、补正材料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结论确 定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单; 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期限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照规定时限予以受理,出 具受理单。 相关文书 1、受理单。 2、补正材料告知书。 3、不予受理通知书。 备注 注意事项: 1、建立记录档案,记录部门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2、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表 2 标准物质定级鉴定经办人审查表 审查经办 要求 环节名称 初审 审查司(局) 计量司 责任人 计量司量值传递处标准物质管理岗位人员 职责和权限 检查申请资料和考核报告及结论

9、是否符合要求及表示恰当。 审查内容 3、申请材料与考核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 4、考核结论表述是否适当。 审查方式 书面审查 审查程序 检查申请材料、考核报告及附件-提出审查意见-报领导复核 审查结论确 定 1、考核材料完整、符合规范要求,且考核结果合格的,提出符 合本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 2、考核材料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考核结果不合格 的,提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 3、专家提交的考核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形式不符合规范的,将材 料退回,组织考核组经专家对材料进行补充修正后,再次进行 审查。 审查期限 5 个工作日 相关文书 1、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考核申请资料; 2、考核报告及附件; 3

10、、标准物质定级鉴定审批通知。 备注 注意事项: 3、建立记录档案,记录部门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4、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表 3 标准物质定级鉴定经办人审查表 审查经办 要求 环节名称 复核 审查司(局) 计量司 责任人 量值传递处处长 职责和权限 1、审核考核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2、提出是否同意批准的建议。 审查内容 处室经办人提出审核结论是否适当。 审查方式 书面审查拟批准项目的许可结论是否适当。 审查程序 复核-报送领导审批 审查结论确 定 1、经复核确认准予许可的,提出符合本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 2、经复核不予许可的,提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 审查期限 5 个工作日

11、。 相关文书 标准物质定级鉴定审批通知,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考核有关材料。 备注 注意事项: 1、建立记录档案,记录部门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2、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表 4 标准物质定级鉴定经办人审查表 审查经办 要求 环节名称 决定 审查司(局) 计量司 责任人 计量司副司长 职责和权限 审查是否准予许可。 审查内容 审查拟批准项目的许可结论是否适当 审查方式 书面审查 审查程序 审查标准物质定级鉴定批准文件-审查是否准予许可 审查结论确 定 1、对不予许可的,提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 2、对准予许可的,签署许可意见。 审查期限 5 个工作日 相关文书 标准物质定级证书 备注 注意事项: 1、建立记录档案,记录部门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2、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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