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分级审批目录 (2014 年本) 审批级别 行业类别 项目种类 省 级 审 批 (一)农林水利 水库 新建 1000 万立方米及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水库项目。 灌区 新建 30万亩及以上大型灌区项目。 其他水事工程 在跨省辖市大中型河流上新建、改建的河道堤防、引水工程或者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引水工程 ;日取水量 1万立方米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地下水开采项目。 养殖 猪常年存栏量 3000 头及以上、肉牛常年存栏量 600头及以上、奶牛常年存栏量 500头及以上、家禽常年存 栏量 10 万只及以上的养殖项目;其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养殖项目。 农业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2、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 (二)能源 电力 水电站:总装机 1000 千瓦以上、 25 万千瓦以下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水电站项目;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风电站:总装机容量 5万千瓦及以上的风电站项目。 其他电站:垃圾焚烧及发电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燃煤背压热电站项目。 电网工程:电压等级 22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送(输)变电工程。 煤炭 煤炭采选: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 120万吨以 下的煤炭开发项目 ;新建年产 60 万吨及以上选煤厂项目 ;年生产能力 1 亿立方米及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煤层气开采项目。 煤炭加工:独立焦化项目 ;煤炭液化、气化项目;煤制原油项目。 石油
3、天然气 新建 200 公里以上或者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石油、天然气管线项目。 省 (三)交通 审批级别 行业类别 项目种类 级 审 批 铁路 100公里以下新建(含增建)项目。 公路 高速公路项目;新建 50 公里及以上的国省干线一级公路项目 ;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一级、二级公路项目;跨大江大河(通航段)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 机场 扩 建民用机场项目;扩建军民合用机场项目。 轨道交通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通过审查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四)冶金 黑色金属 黑色金属矿山开发项目;选矿项目;轧钢项目;铁合金项目。 有色金属 总投资 5亿元以下的矿山开发项目;选矿项目;除环保部审批之外的其他有色金属
4、冶炼项目 ;有色金属电解提纯项目 ;铅锌电解阳极泥回收有价金属项目;稀土深加工项目。 黄金 日采选矿石 500吨以下项目;冶炼项目。 (五)石化化工 国家原油存储设施项目;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项目 ;天然气加工项目;生物制油及其 他石油制品项目;有毒有害化工废渣、废母液集中处置项目。总投资 1亿元及以上的下列化工项目:基本化学原料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农药制造、肥料制造、染料及其类似产品制造、饲料和食品添加剂制造。 (六)非金属制 品业 年产 50 万立方米以上石灰岩矿山开发项目;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选矿项目;化学矿山开发项目;水泥熟料项目;含焙烧的石墨、碳
5、素制造项目;电石制造项目 ;建筑陶瓷和卫生陶瓷制造项目;制盐项目;日产500吨以上的玻璃制造项目。 (七)医药 生物、生化制品制造项目;转基因 技术推广应用、物种引进等高新技术项目;涉及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项目;总投资 1亿元及以上的化学药品制造、含审批级别 行业类别 项目种类 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项目。 省 级 审 批 (八)机械电子 金属制品 含电镀的金属制品项目;年产 10 万吨以上的铸铁金属件制造项目;新建电镀废渣处置项目。 设备制造 除新建整车以外的汽车项目;民用船舶中、低速柴油机生产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制造项目 ;总投资 3亿元及以上且含电镀、喷漆
6、的机械电子设备制造项目。 电池制造 铅酸蓄电池制造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拆解 项目。 (九)轻工 造纸 纸浆制造项目;造纸项目。 制革 制革项目;毛皮鞣制项目。 酒类制造 啤酒制造项目。 烟草 卷烟制造项目;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 农副产品加工 酒精生产项目;以玉米、小麦(含面粉)为原料的淀粉生产项目;淀粉酶、淀粉糖、味精、柠檬酸、氨基酸、黄原胶生产项目;猪、鸡、鸭畜禽屠宰项目。 橡胶制品 轮胎制造项目。 (十)纺织化纤 化学纤维制造项目;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或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纺织品制造项目;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服装制造项目 。 (十一)城建 日处理 20 万吨及以上生
7、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新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项目;大学城、医学城及其他园区性社会事业项目。 (十二)社会事业 旅游 缆车、索道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旅游项目。 危废处置 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以外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十三)核与辐射 核技术应用项目;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电磁辐射项目。 (十四)机密工程 全部。 (十五)其他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含增资) 1 亿审批级别 行业类别 项目种类 美元及以上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总投资 10 亿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重金属(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放量大于等于 0.02吨 /年的项目。 省 辖 市 审 批 (一)交通 50公里
8、以下的国省道一级公路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一级、二级公路项目;改、扩建公路项目;城市道路及交通设施项目。 (二)石化化工 省级审批目录以外的其他石化化工项目;有省、省辖市级科技成果鉴定手续、不在环境敏感区的小试规模的化工试验装置项目。 (三)医药 省级审批目录以外的其它医药项目。 (四)轻工 白酒制造项目;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项目;木糖、酶制 剂、酵母制造项目;植物油加工项目 ;乳制品加工项目;除猪、鸡、鸭外的畜禽屠宰项目;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再生橡胶制造项目 ;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 (五)机械电子 省级审批目录以外的其他机械电子项目。 (六)有色金属 压延加工项目
9、;含锌废渣湿法回收有价金属项目。 (七)非金属制品制造 土砂石开采项目;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开采项目;石材加工项目;水泥粉磨站项目;非电镀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除建筑陶瓷和卫生陶瓷之处的其他陶瓷制品生产项目 ;日产 500吨及以下的玻璃制造项目;玻璃制品项目 ;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生产项目;耐火材料及其制品(石棉制品、年产 5000吨以上的岩棉)生产项目。 (八)地质勘查 基础地质勘查项目;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项目;矿产地质勘查项目。 (九)煤炭 新建年产 60 万吨以下选煤厂项目 ;选煤、配煤改扩建项目;水煤浆生产项目;煤层气开采(年生产能力 1 亿立方米以下)项目;企业自备煤
10、气站项目。 (十)电力 总装机容量 5万千瓦以下的风电站项目;火电机组脱硫、脱硝项目;沼气、垃圾填埋气、煤层气、工业余热、太阳能发电项目。 (十一)核与辐射 110千伏送 (输)变电工程。 (十二)社会事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医院、疗养院、体育场馆、展审批级别 行业类别 项目种类 业与服务业 览馆、游乐场、学校、房地产项目;日处理 20 万吨以下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生活垃圾集中转运项目;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区以煤为燃料的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 省 辖 市 审 批 (十三)农林 猪常年存栏量 3000 头以下、肉牛常年存栏量 600 头以下、奶牛常
11、年存栏量 500头以下、家禽常年存栏量10万只以下养殖项目;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养殖项目;水产养殖项目;农田垦殖项 目;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 (十四)其他 不属于省级审批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其他建设项目;按照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其他建设项目(县级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除外)。 县 级 审 批 (一)综合 按照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农业垦殖、经济林基地、煤炭储存和集运、型煤生产、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机械加工、蛋品加工、植物油调和分装、锯材和木片加工、家具制造、工艺品制造、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三级以下等级公路、绿化工程、城镇河道及湖泊整治、房地产、仓储及物流配送、社会事业与服务
12、业的建设项目。 (二)其他 按照规定只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项目除外)。 备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第三条, “环境敏感区 ”的定义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 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