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 20 -20 学年度中小学生实践活动 记录表( 2016 年修订) 学校 班级 姓名 性别 “实践课堂”活动记录 类别 时间 地点 内容 其他参与者姓名 参 观 体 验 类 月 日 月 日 调 查 研 究 类 、 技 能 训 练 类 、 志 愿 服 务 类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集中社会实践活动记录 实践地点 起止日期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实践内容 其它实践活动记录 项目 学期 累计 内容 家务劳动 第一学期 小时 第二学期 小时 读书 第一学期 本 书名: 第二学期 本 书名: 观影 第一学
2、期 部 影片名: 第二学期 部 影片名: 说明:本表中小学各个年级通用 填表日期: 20 年 月 日 天津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 指标( 2016 年修订)实施说明 一、评价目的 中小学要定期依据天津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 ( 2016 年修订) (以下简称评价指标)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进行评价,鼓励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自我完善;教育引导他们逐步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形成遵纪守法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确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二、评价周期 中小学应根据评价指标,每学期对学生的思 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一次,每学年评价两次。学校应指导各年级在实
3、施中注意对照相应的要求,同时,要注重日常的教育指导,引领学生积极向上。 三、评价操作方法 (一)分条目评价。各年级的评价指标均划分为 50条关键表现,实施中采用学生自评、小组评、家长评、教师评四方相结合的方式,各学校根据 “关键表现 ”的内容确定相应的评价方进行评价,在相应的选项处划 “”。 评价方式要适度灵活。对于学生认知方面的评价,可结合检测的方式;对于 “实践课堂 ”(参观体验类、调查研究类、技能训练类、志愿服务类)、集中实践、观影、读书等有定量规 定的学生行为的评价,可结合考察(查看情况记载、资料等)的方式,体现评价的客观性。 (二)每学期末,在逐条评价基础上,对 50 个条目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为班主任寄语提供参考。 (三)每学期末,班主任为每个学生写出寄语, 指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明确今后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