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铜环字2011 90 号 铜川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铜川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宣传工作方案”的报告 市“ 四 创” 办 : 按照铜四创办发2011 6 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 际,我局拟定了“铜 川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工作方 案” ,现随文 报来,请审 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 1 - 铜川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市委、市政府提出,动员全市力量,用 3 年时间,将我市建成 生态环境优良,资源合理利用,基础设施齐全,经济持续发展,生 活舒适便捷的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省 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的认识,教育引导公众积极
2、 参与创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深厚的创模舆论氛围,为实现 创模目标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结合我市环保实际,特制定本方 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宣传主题,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普遍提高全市人 民对创模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普及创模知识和环保法 规知识,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宣传工作动态,交流经验,树立 典型,推动工作;引领公众关注创模、支持创模、参与创模,为创 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创模对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树立铜川对外形象、 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意义;宣传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 指标体系及考核验收程序,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模工作的重 要部署、组
3、织领导、任务分解、措施要求;宣传各区县、各部门按 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创模办的要求,结合实际,落实责任,强化措 施,狠抓落实的情况。 - 2 - (二)以“为 民服务零距离,低碳 环保进万家” 系列宣传活动为 载体,以铜川市创建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铜川 市药王山大景区污染治理方案、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清洁生产、 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生态文明等现代环保知识为 重点,宣传普及创模和环保知识,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态环保意识, 引导公众热爱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环境。 (三)宣传近年来我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积累 的基本经验;宣传我市创模工作的新进展、新亮点和取得的阶段 性成
4、果;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迫切 愿望和对前景的美好愿望;宣传全市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 色企业、绿色村庄、绿色机关创建活动。 (四)宣传各区县、部门和单位在创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 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在创模活动中弘扬生 态文明、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方式 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宣传广大市民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创模 工作的鲜活事例。 三、宣传形式 (一)新闻宣传:铜川日报、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 市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互联网门户网站要大力宣传创模工 作的重大意义、总体部署、工作重点,通过开办创模专栏、专版, 普及创模知
5、识和标准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坚持正面 宣传为主,及时对创模工作进行全面跟踪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先 - 3 - 行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用宣传推动创模。深入挖掘、总结,推广社 会各界参与创模工作的典型事例,充分展示各区县、各部门在创 模工作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 (二)社会宣传:市区和县城各主要街道、沿街各标志性建筑 物、公共场所、各窗口单位橱窗、各旅游景点,都要设置创模广告 和宣传标语,各区县均要设置大型创模宣传广告牌;公共场所的 LED 电子 显示屏,保 证每天播放 1 小时 的环境保护知识,公交车、 出租车要充分发挥点多线长、流动性大,受众面广的优势,开展 创模宣传,在全市形成全方位、立
6、体式的创模宣传舆论氛围。 (三)公众参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社区、学校结合各自特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创模宣 传活动,或在其他各类活动中增加创模内容,吸引市民对创模的 关注和参与。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体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组织 广大中小学生、青年团员和妇女,深入开展公民环境保护意识教 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从身边事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树立和 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为创模活动奠定广泛 的群众基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积极为创模建言献策,推动 创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统筹协调好全市的“创模” 宣传工作,根据我市 创模工作实
7、施方案中关于营造创模氛围和声势,发动全民参与创建的要求, 在市“ 四创 ”宣传组内 设创模宣传组,各区 县、新区管委会、市级各 - 4 - 相关部门、重点企业等为成员单位。 (一)创模宣传组主要职责 1、拟定全市创模宣传工作方案;2、协调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 实施方案,明确宣传联络人员;3、督办检查各宣传责任单位工作 的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向市创模工作领导小 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建议;4、做好创模专题宣传的策划和专项 宣传;5、组织协调市级新闻媒体(网站)进行创模专题宣传及新闻 跟踪报道。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环保局:提供各类创模宣传资料;在创模宣传启动 后和整个过程中
8、开展全市环境意识、创模知晓率和满意率的调查 与评估;在川口和新区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设立 2 块大型单立 柱创模宣传广告牌;发送环保公益短信;设计制作宣传画、 宣传单、宣传折页等各类创模宣传品;全市创模宣传工作资料 收集、归类;结合实际开展其它创模宣传活动。 2、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协调铜川日报、铜川电视台、铜 川人民广播电台、铜川市广电网络公司按照创模宣传的各阶段的 宣传重点,及时报道;在相关栏目中制作播出创模宣传专题。 3、市交通运输局:在公交车、公交车站等市政设施和出租车 上设置创模标语。 4、市文物旅游局:在全市各景区开展创模宣传(保证每个 风景区有 1 块(2040 平方米)以上广告
9、牌用于创模宣传);在 - 5 - 全市各类旅游服务业中开展创模宣传,印发创模小折页,张贴宣 传标语。 5、团市委:组织全市青少年社团、志愿者团体开展“创模” 宣 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发放创模宣传资料,开展全市青 年创模电视知识竞赛和创模公益实践活动。 6、市教育局:利用广播、墙报、校刊、网站等媒体在全市各 级各类学校宣传创模工作;紧密结合创模开展环境教育,继续 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创模知晓率达 100%。 7、市工商局:在各商业场所,特别是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 场等公众消费场所组织开展创模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标语等。 8、市体育局:在市体育馆和群众休闲健身场所开展创模
10、宣传, 悬挂宣传标语等。 9、市住建局:负责全市所有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围墙上刷 写创模标语;开展施工场地专项整治,在所有施工场地围墙显 著位置标明噪声、污水、扬尘污染和建筑垃圾等扰民内容的投诉 方式。 10、市卫生局: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开展创 模宣传,设置创模主题标语和公益广告等。 11、各区县政府:按照市上的部署要求,制定各自的创模 宣传工作方案,精心策划,组织发动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创模宣传 活动,在辖区内营造创模社会氛围。各区县政府要在城区人口密 集处至少设置永久性固定标语牌 1 个(4060 平方米);所辖乡镇、 - 6 - 街道办事处至少要设置创模固定宣传标语 2 条以上
11、,至少要设置 一个创模宣传栏,公路两旁醒目位置至少刷写 3 条以上;每个 所辖村(社区)至少有 1 块以上宣传栏用于“创模” 宣传,并定期更 新。居民小区利用现有宣传栏进行创模宣传,入户进行宣传,发 放“ 创 模” 宣 传资料,使村(居)民知 晓率达 100%。 12、重点企业:在全市重点企业中开展创模宣传,每个重点企 业至少要设置 1 块创模固定标语(规格不小于 20 平方米)。 13、其它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创模宣传活动或是 在其他活动中增加创模内容。 五、有关工作要求 创模宣传工作需要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的协作与参与。各单 位要加强与市四创办及创模办的及时沟通和联系,主动衔接,密
12、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创模各项宣传工作。密切配合创模 的工作任务,针对创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社会关注的热点, 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在全市掀起范围广、声势高、影响大、 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模的舆论氛围。 (一)市创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方案的职责要求, 认真制定“ 创模” 宣传 工作方案,明确领导 ,指定专人,落实责任, 并将本单位的创模宣传工作方案报市创模办(市环保局)备案。 (二)做好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各成员单位在“创模” 宣传过程 中,要保持好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内容的完整,要定期刷新,并 对宣传的过程和内容进行记录,做到有资料、有图片,做好资料 - 7
13、 - 的收集和归档。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创 模宣传资料的收集汇总,并定期向市创模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由市创模办整理汇总后,定期向创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四)主动配合省、市新闻媒体,做好创模工作的宣传报道。 各成员单位应积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对本部门涉及创模工作的 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报道。并将开展新闻报道的情况向市创模办报 送。 (五)加强督办检查。市创模办会同市监察局加大检查督办力 度,并将创模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全市通报,同时作为年终 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 创 模”主题标语 “创模”主题标语 共建环保模范城 - 8 - 打造绿色新铜川 同建环保城市 共享绿色未来 千年药王养生地 转型共建环保城 天蓝地洁环保城 宜居宜业新铜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