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潍坊禹王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迎接国家验收环境检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ZFCG-HT-2017-048 采 购 人:潍坊市寒亭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 2 目 录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 工程量清单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第六部分 磋商办法 第七部分 政策性文件规定 第八部分 附件 3 潍坊禹王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迎接国家验收环境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项目: 潍坊禹王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迎接国家验收环境检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ZFCG-HT-2017-048 三、采购项目
2、情况: 四、网上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 2017年 7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至 7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无需现场报名) 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注册、诚信入库并进行网上报名。已注册的企业可直接报名。 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报名程序: ( 1)诚信入库: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投标人需先进行诚信入库,注册时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市辖区”。 (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
3、验证将不被通过)。 (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验证时间:上午 09:0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7:00(法定公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环境检测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省级 (含 )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证证书( CMA),认证范围包含:大气、噪声、水质。 20.862 4 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 1 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尽早提前注册,避免因验证时间不足而影响投标报名)。 ( 4)报名并生成子账号:供应商从“企业会员系统”登陆,在“采购业务” “填写
4、投标信息”中,找到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报名(投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均需点击“报名”按钮报名),也可用手机扫描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左侧二维码,下载“交易通” APP,使用手机报名。报名成功后请点击“生成子账号”并务必牢记(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所投每个标段子账号均需单独生成,请妥善保存,不得对外泄露 )。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 “综合下载”中下载“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4.获取采购文件:请已报名投标人于 2017 年 7月 20 日 09
5、时 00 分至 7月 26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 “采购文件下载”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售价: 0元。 注: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 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 8月 2日 15 时 00分至 2017年 8月 2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二 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 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 8月 2日 15 时 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二 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 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5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潍坊市寒亭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潍坊市寒亭区 5035号 联系人:李建凤 联系方式 : 0536-7252435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北宫东街 3299号新华大厦 A座 14 楼 联系人:杨文婷、张书源 联系方式: 0536-8096892、 15621764880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潍坊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
7、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 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投标人资格评审阶段,采购代理机构协助评审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潍坊市信用办推送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市环保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在规定的时限内禁止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与相关公共 资源交易活动 发
8、布 人: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2017 年 7 月 19 日6 第一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潍坊禹王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迎接国家验收环境检测项目 2 建设地点 潍坊市寒亭区 3 建设规模 详见 工程量清单 4 采购范围 环境检测 5 质量标 准 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合格 6 工期 45 天 7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8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省级 (含 )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证证书( CMA)认证范围包含:大气、噪声、水质。
9、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承包方式 全费用单价 12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 2017 年 7月 27 日 14 时以前将疑问一次性提交至 邮箱中,并 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文婷、张书源 联系方式:0536-80968925,156217648880. 答疑回复时间: 2017 年 7 月 27日下午 18: 00时前 13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采购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人在采购系统中以补充通知等方式修改磋商文件。补充通知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14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供应商请在投
10、标截止日期前随时关注补充通知,并在招标系统中予以回复。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了解答疑及澄清内容的,采购人及 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15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第 8.2 条规定。 7 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16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 提交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二 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2 日 15时 30 分 17 开标 开标时间: 2
11、017 年 8月 2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潍坊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二 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供应商应提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原件。 18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第六部分” 磋商办法” 19 磋商保证金 投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只接受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肆仟 元整 (¥ 4000元 ); 开户银行:潍坊银行新城支行 账户名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只接受银行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未按规
12、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在报名页面上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阅读“生成子账号须知”内容,并点击“确认”按钮。当“潍坊银行”一栏提示交易成功,则生成子账户成功,点击“完成”按钮,在页面上面红色字体中查看子账号。 注意:保证金缴纳账号格式为 802090001421013894-*,中间字符“ -”为减号,并非下划线符号。 投标人需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中。在规定时间前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响应文 件将被拒绝接受。 不同投标供应商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不同投标供应商单位
13、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不同(账号未生8 成视为账号不同)但交纳至同一个保证金账号的,视为该投标供应商单位互相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友情提示:银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电汇业务,请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是否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户的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的划转需要一定时间,望投标单位尽早缴纳! 注: 1.投标保证金凭证备注中注明“潍坊禹王湿地环境检测保证金” 20 履约保证金 无 21 磋商预算价 20.862 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本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9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潍坊禹王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14、迎接国家验收环境检测项目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潍坊市寒亭区环境保护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供应商应提供令 采购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磋商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应提供下列资格文件原件,未提交原件或者提交原件不合格者,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3.1.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保证金缴纳凭证; 3
15、.1.3 资质证书; 3.1.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3.1.5近三个月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 3.1.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7行贿犯罪记录查 询函; 10 3.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3.1.9信用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 1、近三个月是指: 2017年 1月(含 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 2、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审。磋商小组仅对资格后审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 3.1.6、 3.1.7、 3.1.8、 3.1.9项原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视为有效。 4、 磋商代表: 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 5、 磋商费用 5.1 无论磋商 结果如何,供应商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2 中标(成交)供应商需承担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下表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 5.3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