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新平县 2016 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新平县 2016 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 地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平县 2016 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 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7 27 号)文件, 批准同意征收古城街道纳溪社区旧城、中新寨、小新寨、纳溪、 乙本甲小组;桂山街道凤凰社区第三、第五小组;平甸乡红星村 委会老余寨小组;建兴乡马鹿社区彝族小寨、马鹿塘小组。共 4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4 个村(居)委会 10 个村(居)民小组的集体 土地 37.6322 公顷(其中耕地
2、 31.6528 公顷、建设用地 0.9951 公 顷、未利用地 0.0953 公顷),作为新平县 2016 年度第二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范围、面积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指导思想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支持新平县 2016 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项目、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人的合 法权益为宗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云南省林地管 理办法、 物权法、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云南省十五个州 (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云国土资 201427 号)、 新平县建设 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新政发 201667 号)等相关法律 2 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公开
3、透明、积极稳妥” 的 原则;坚持周密化安排,精细化操作,程序化推进,快捷化运作; 以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顾大局、促发展、创和谐的思想作风, 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顺利推进。 三、目标原则 (一)目标。按照县委、政府有关项目建设的要求,力争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二)原则。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合法 权益的原则;统一标准,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依规补偿的原则。 四、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新平县 2016 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及乡(镇)负责人会议,布置工作,下达 任务,明确职责,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征地补偿
4、安置工作组要召 开会议制订方案,组织实施,妥善处理有关问题。涉及的乡(镇) 要召开涉及征地村组群众大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 抓好落实,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把矛盾消化在基层。 (一)征收土地工作方案 1.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云南 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 27 号)、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平县建设用地征地 拆迁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新政发 201667 号)执行。征地补 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3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 2.征地补偿的标准。 新平县 2016 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5、征地补偿涉及一类 区和三类区: 一类区: 水田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为 165 万元/公顷,旱 地(园地)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为 90 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土地 补偿及安置补助费为 153.9 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土地补偿及安 置补助费为 16.5 万元/ 公顷; 三类区:水田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为 76.5 万元/公顷,旱 地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为 46.5 万元/公顷,林地(灌木林地)土 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为 4.5 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土地补偿及安 置补助费为 116.7 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 为 12 万元/公顷; 其它农用地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参照周边相同地类进行
6、补偿。 3.青苗、果树、苗圃补偿标准。 (1)大小春作物:水田 2500 元/亩;旱地 1200 元/亩。 (2)蔬菜:3500 元/亩。 (3)果树(每亩种植果树不低于 50 棵,零星果树参照连片果 园价格按棵补偿):初种 3000 元/亩;初挂果 10000 元/亩;盛挂 果 15000 元/亩。 (4)苗圃按市场评估价格补偿。 4 (5)竹林补偿,按平均每根 25 元进行补偿,即:林木补偿费 =根数25 元(高 1 米以下不 补偿、枯死的不 补偿)。 4.建(构)筑物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平县建设 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新政发2016
7、67 号)执 行。 5.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助标准。按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 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云政发2008 226 号)第七条“政府补贴 部分由财政部门从增收的专项征地资金中一次性划拨。政府在 征收土地过程中根据国家确定的土地级别,每亩增收不低于 2 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基本养老保障” 执行。 6.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兑付到集体,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一 事一议”来确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的分配比例按照土地 管理法律、法规确定;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兑付给青苗和 附着物的所有者。涉
8、及集体农村基础设施的,所赔偿费用必须 用于集体公益事业或公共设施建设,不能分配到个人。 五、工作步骤 1.征地告知、宣传动员阶段(2017 年 2 月 21 日至 3 月 20 日); 将拟征土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形式告知被 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在告知后, 5 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 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阶段(2017 年 3 月 21 日至 6 月 30 日 ); 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 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9、、农户 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听证告知及签订协议阶段(2017 年 7 月 1 至 8 月 30 日); 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 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 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没有异议后签 订征地协议。 4.公告补偿阶段(2017 年 9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拟订土 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进行公告。公告后及时足额把相 关补偿费用兑付到集体和农户。 六、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新平县 2016 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工作 的顺利推进,成立项目征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10、组 长:杨雪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组 员:陈绍平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阳吉安 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荣尧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学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6 李志敏 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杨付周 古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鹏飞 桂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云山 平甸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永安 建兴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志敏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征地 工作的顺利开展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新平县 2016 年度第 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征地工作,具体分组如下: (一)征地指导协调组:负责对土地征收业务的指导及各工 作组的沟通协调。 组 长:杨雪波 组 员:陈绍平、李志敏、杨付周、朱鹏飞、
11、李云山、李永安 (二)政策宣传、信访组:负责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及应对处 理征地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信访工作。 组 长:杨雪波 副组长:陈绍平、李志敏 (三)建设用地报件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做好项目报件资 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审批工作。 组 长:李志敏 副组长:鲁志林 组 员:王朝先、杨昆、杨绍武 (四)社会保障组:负责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工作,做好失 7 地农民保险保障报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审批工作。 组 长:杨雪波 副组长:李荣尧 组员由涉及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居) 委会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五)征地工作组:负责做好项目涉及的土地权属、地类、面 积以及地上建(构)筑物、附
12、着物的清点、核实、确认和听证工作 及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 一组(古城街道):组 长:杨付周 副组长:李占柒 组 员:董文兵、普美英、杨昆及古城街 道办事处和村组人员相关人员。 二组(桂山街道):组 长:朱鹏飞 副组长:王 洪 组 员:刀明宝、龙有福、杨绍武及桂山 街道办事处和村组人员相关人员。 三组(平甸乡):组 长:李云山 副组长:丁云龙 组 员: 陈俊辉、李红星及平甸乡和村组 人员相关人员。 四组(建兴乡):组 长:李永安 副组长:张建琼 8 组 员:丁文明、陈琪娟及建兴乡和村组 人员相关人员。 (六)抢栽、抢种监督组:监督、制止、调查抢栽、抢种行为。 组 长:杨雪波 副组长:阳吉安 组员
13、由涉及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村(居)委会抽调相 关人员组成。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及乡镇抽调的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新平县 2016 年度 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认识 提高到项目实施上,树立大局意识,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目标, 细化责任,分户引导做好被征地农户的思想工作,扎实有效地开 展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为新平县 2016 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各 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既要防 止克扣压低征地补偿标准,保证补偿金足额兑付到集体(农户) 手中,又要禁止被征地
14、集体(农户)漫天要价,拒绝、阻碍、扰乱 征地秩序的行为发生。对在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聚众闹事、阻碍 征地工作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 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 (三)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涉及征地的乡(镇)、村(居)委会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及时 解决有关问题,把矛盾消化在基层。指导协调组要充分发挥职能 作用,切实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并对征地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及时解决好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征地工作全面推进。 各工作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新平县 2016 年度第二批次 城镇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工作组要充分结合各自实际, 进一步明确工作人员和村组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征地拆迁补偿 工作任务。 (四)扎实工作,严肃纪律 各相关部门和涉及乡(镇)要结合项目征地的要求,围绕工 作目标,在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的前提下,认真抓好征地补偿 工作,并确保各项工作的克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