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2: 责任督学工作职责 一、督促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指导学校依法办学、全面管理, 引导学校确立科学发展目标,提升办学理念,完善管理制度,实施素 质教育,推进“轻负高质”,特色办学。 二、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督促学校执行减负“六个严格”要 求,严格开设课程,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禁集体补课,严格考试 管理,严守作息时间,严格招生秩序。 三、督促学校提升教师素养。督促学校加强干部和教师二支队伍 建设,制定教师培养规划,指导学校加强师德教育,构建校本研训实 施、反思和交流推广机制,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执教能力。 四、督促学校提高管理水平。指导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改善 办学硬件条件,强化校
2、园文化建设,完善制度,努力营造布局合理、 整洁卫生、环境优雅的校园。 五、督促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指 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提升校园安保、维稳、消防、交通、 食品等日常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实现隐患闭环管 理。 六、积极开展督导活动。责任督学对责任范围内的学校实施经常 性督导,随访督导每月至少 1 次。每学期期末向市教育局督导室提交 督导工作报告。 七、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学校普遍存在的热点、难点 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对随访督导活动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 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提出意见、建议。 八、完成教育局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