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保密协议 编号:博密字第 002 号 甲方(单位):北京运通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事 岗位工作,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不正当竞争法 、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 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
2、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 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 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 房屋买卖销控表及销控数据等。 3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 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4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等。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6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
3、一切与甲方事务 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 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 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 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 许” )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5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6不得复
4、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 光盘等; 7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 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 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8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 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9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 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 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5、。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 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 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 万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 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 ,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 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
6、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 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 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四条 1、2 款”的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 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 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 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 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签订地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东路 19 号。 九、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 款的理解无异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此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