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手册 XXXX 有限公司 20 年版 2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概述 第三章 员工行为规范 第四章 人事政策 第一节 入职指引 第二节 培训与发展 第三节 绩效管理 第四节 薪酬管理 第五节 异动管理 第五章 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 第一节 安全生产 守则 第二节 工伤保险 第六章 福利制度 第七章 考勤制度 第八章 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 第九章 奖惩制度 第一节 奖励 第二节 处分 第十章 合理化建议、申诉 第十一章 附 则 3 第一章 总则 1.1 制定目的 本手册旨在使员工了解公司的战略目标、核心价值观和管理风格,从而迅速融 入公司的企业文化。 本手册能帮助员工熟悉公司的人事
2、政策和管理制度,更好地享有自己的权利和 履行应尽的义务。 本手册还明确了员工的行为规范,为员工自觉遵守公司规则成为一个合格的组 织公民指出了行动方向。 1.2 适用范围 所有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 公司概述 第三章 员工行为规范 3 1 员 工 形 象 诚信,通达,开放,进取。 真诚,与人为善,自觉树立企业和个人的良好信誉。 胸怀开阔,善于包容吸收,接受新事物,与时俱进,不断追求企业和个人的进 步。 3 2 员 工 基 本 规 范 “八爱” 爱国爱党,爱企爱岗,爱人爱已,爱学爱思。 “五讲” 讲文明,明礼守法,以德服人; 讲奉献,勤俭敬业,服务至上; 讲正气,明辨是非,顾全大局
3、; 讲学习,自强不息,开拓进取; 讲创造,超越自我,精益求精。 “三尽三求” 4 对社会尽力,对企业尽职,对家庭尽责; 求国家强盛,求企业发展,求家庭幸福。 第四章 人事政策 第一节 入职指引 4.1.1.招聘原则 4.1.1.1 公司聘用员工的基础原则是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 取。 4.1.1.2 公司实行亲属回避制。除了特殊情况以外,员工与其亲属不能有直接 工作隶属关系。员工入职后因婚姻状况改变而出现此关系时,公司有权调整其岗位。 4.1.2 录用条件 遵纪守法、忠诚实干、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基础专业知识, 适应所承担的工作,认真负责。 4.1.3 证明 应聘者
4、(应届毕业生除外)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由其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被公司录用。 4.1.4 职前体检 员工只有接受全面的职前检查且无异常方可就职。特殊情况除外,但应在入职 后两周内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问题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需到公司指定的医院机构进行体检。 如员工提供虚假身体健康状况资料,一经发现,将立即被解除合同。 4.1.5 入职手续 4.1.5.1 填写员工履历表 ,交验相关资料。 4.1.5.2 领取新员工入职告知书 。 4.1.5.3 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指定机构,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将档案关系转移的, 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延期申请。 4.1
5、.5.4 到所在用人单位报到,由所在用人单位确认其职位和工位;领取工作 证或就餐卡。 4.1.6 新员工培训 5 新员工应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 4.1.7 劳动合同与试用期 4.1.7.1 员工在接收入职培训后,一律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1.7.2 所有新入职员工均被安排试用,试用期期限依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 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4.1.7.3 应届毕业生实行见习管理,见习期一般 6 个月至 12 个月。 4.1.7.4 试用期内,员工如违纪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亦可递交辞职信解除劳动合同。 4.1.8 转正评估 4.1.8.1 试用期满前,新员工对自
6、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所在用人 单位对其进行评估。所在用人单位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4.1.8.2 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后,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合格者 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或终止试用。 第二节 培训与发展 4.2.1 培训理念 公司重视培养和发展人才,鼓励员工不断学习,挑战自我,提高素质,锐意创 新,使员工成为学习型组织中的高绩效团队成员,并与公司共同发展。 4.2.2 培训原则 公司的培训工作紧密结合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岗位能力培训为基础, 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重点,分级管理,注重实效。 4.2.3 培训对象及形式 员工在公司可以得
7、到满足工作要求和长远发展需要的各类培训。培训形式包括 入职培训、上岗培训、转岗培训、学历学位教育培训。 4.2.3.1 所有新入职员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4.2.3.2 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合格的在职员工必须接受再培训。培训后,不合格 者不得上岗。 4.2.3.3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相关岗位的员工应积极学习,经考核合格后 方可上岗。 6 4.2.3.4 公司鼓励各种形式的旨在提高员工自身素质的学历学位教育。 公司对业余自费和公派委培的员工,实行奖学金制。 4.2.4 培训费用 4.2.4.1 参加公司或所在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员工,需按标准交纳培训费,培 训合格者凭发票回所在用人单位报销。 4.
8、2.4.2 参加外出培训的员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或所在用人单位领填武烟集 团员工外出培训申报表并逐级审批。 员工可凭此申报表到公司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培训结业后凭相关证件到公司 人力资源部或所在用人单位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核意见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培训 及相关费用。 4.2.4.3 参加学历教育的员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或所在用人单位领填职工业 余自费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或职公派委培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逐级 审批。 业余自费学习的员工先由自己垫付学费,公派委培学习的员工可凭已审批的 职公派委培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或所在用人单位办理借 款手续。员工待学成毕业后再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或所
9、在用人单位领填职工学历 (学位)教育奖学金报审表并逐级审批。公司人力资源部或所在用人单位根据审 批意见支付相应奖学金。 4.2.5 培训协议及补偿 参加外派中长期培训、公派委培教育的员工,公司或所在用人单位将与之签订 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凡在约定服务期限内辞职、解除 劳动合同的员工均应补偿公司的培训出资费用。 培训费用的赔偿范围包括培训直接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职业资格考试费、学 历教育奖学金以及培训相关差旅费。赔偿额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1已服务年 限/规定服务年限) 培训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节 绩效管理 4.3.1 绩效管理体系 公司的绩效目标体系分为五个层
10、级:最高层级是由公司董事长会、经理办公会 7 制定的公司年度重点经营目标;第二层级是由企业管理部制定的公司年度生产经营 策略目标;第三层级是由企业管理部制定的一级单位(部门)经营管理目标;第四 层级是由各用人单位制定的二级部门业务目标;第五层级是由各用人单位制定的岗 位工作目标。下一层级目标必须保证上一层级目标的完成。 4.3.2 考核制度 4.3.2.1 各用人单位建立分类分层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的结构一般包 括:考核对象的分类分层、工作标准、工作目标、评价办法等。 4.3.2.2 考核的基本原则 公平考核原则。绩效考核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客观、全面、真实地考核和 评价员工工作情况。
11、 单头考核的原则。员工的考核主要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进行。 客观考核的原则。公司根据明确规定的考核标准,针对客观考核资料进行评价。 差别考核的原则。绩效考核的等级之间应当有鲜明的差别界限。 4.3.3 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者的收入、职务晋升、培训等挂钩。 第四节 薪酬管理 4.4.1 工资组成 公司实行年薪制和岗位工资制两种工资制度。 岗位工资制实行动态管理,一岗一薪,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薪随岗变。岗位 工资制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效益工资和工资性津(补)贴四个单元组成。 4.4.2 工资支付 4.4.2.1 公司按月发放员工薪资、各类津贴及加班费等。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提前
12、支付工资。 4.4.2.2 当月新进、离职、退休等员工,按其实际在职天数计薪。 4.4.2.3 完成一次性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员工,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即时计薪。 4.4.3 其他人员工资 各类新进人员、重组企业员工工资和不在岗人员生活补助按照公司或所在用人 单位制度执行。 8 4.4.4 工资发放主体 公司总部(含事业部) 、各独立核算单位、各重组企业生产单位为工资发放主体。 在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工作的员工,全资或控股公司为工资发放主体。 4.4.5 标准工资 4.4.5.1 标准工资作为支付加班及各种假期待遇计算基数 执行岗位工资制的员工,其标准工资按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的合计数计算; 执行年
13、薪制的员工,标准工资按基本薪的70%计算; 实行劳动力市场价位工资的岗位,其标准工资按基薪计算; 日工资基数按员工本人标准工资,除以国家规定员工全年平均月工作天数;小 时工资基数以日工资基数除以8小时确定;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4.4.5.2 岗位变更 属同一级的岗位变更,从次月起,执行新任岗位的岗位工资。 属不同岗级之间的变更,高岗调低岗,从次月起执行调入岗位的岗位工资。低 岗调高岗,由用人单位进行严格的岗位考核,考核期为三个月,考核期内执行原岗 位的岗位工资。考核期满考核合格,执行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 4.4.6 休假间工资待遇 员工依法享受国家各种假期,公司按照其岗位人
14、员标准工资支付。 员工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享受年休假的,休假时间不可转移至下一年度,可 适当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员工工资标准的 200%支付。 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节日期间,公司安排员工休息或参加庆祝活动的, 应当依法支付员工工资,但员工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职工因事请假,按日工资扣减工资。 职工因病请假,工龄十年以内,按日基本工资 40%扣减岗位工资;工龄十年以 上(含十年)至二十年以内,按日基本工资 20%扣减岗位工资;工龄二十年以上 (含二十年) ,按日基本工资 10%扣减岗位工资。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公司或所在用人单位当地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工伤员工接受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
15、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 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过 12 个月。工伤员工评定伤残 等级后,停发其原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9 4.4.7 加班加点工资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规定支 付工资: 安排员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 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支付工资。 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 时工资标准的 200%支付工资。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300%支付工资。
16、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休息日工作的视为正常劳动。员工在综合 计算工时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 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已含上述补贴不执行加班工资规定。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执行。 4.4.8 其他工资支付 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经公司同意或派遣参加社会活动的,公司应当按照提 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4.4.9 工资支付其他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有关员工工资支付的其他规定均依照现行的国家政策和本公司 相关规定执行。 4.4.10 薪金保密 公司倡导薪金保密的政策,员工不得与其他员工交流他人或自己的有关薪金
17、情 况。 第五节 异动管理 4.5.1 人事异动分为公司内部员工轮岗、借调、转岗、晋级、降级、离职。 4.5.2 轮岗 公司实行轮岗制度,轮岗坚持专业人做专业事的原则,人岗相适原则,有组织 定期轮岗原则,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员工任职回 10 避制度的原则。具有培养前途,需要多岗锻炼的年轻员工,在适当的时候可进行轮 岗。 4.5.3 借调 各用人单位之间借调人员时,借用部门与借出部门应进行协商,并经公司人力 资源部确认。 4.5.4 岗位异动 员工申请或需要在各用人单位之间转岗的,由拟调员工提出调动申请,或由调 出部门根据拟调员工个人意愿结合其工作表现向公司人力资源部
18、推荐。调动批准后,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告知调出、调入部门,开具员工异动通知单通知拟调员工办 理工作移交手续。 4.5.5 竞争上岗 公司实行竞争上岗制度,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符合竞争岗位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的员工可以参加竞聘。 4.5.6 离职 离职分为辞职、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 4.5.6.1 辞职 员工辞职,必须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并提前 30 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或所 在用人单位提交。 辞职员工凭已批准的员工辞职申请表 ,按表上批准的离职日期到公司人力资 源部或所在用人单位领取员工异动通知单 ,然后按照表单上的要求办理工作移交 手续。 工作移交手续办
19、妥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同时 结清薪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5.6.2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时,公司向员工发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说明解除的理由和 依据。劳动合同终止时,公司向员工发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在接到解 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应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或所在用 人单位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公司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清偿拖欠职工的工 11 资、生活费、医疗费等,员工应同时偿还所欠公司债务。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由公司按规定缴至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止。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公司出
20、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在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备案,并帮助员工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4.5.6.3 离职交接 员工无论以何种理由离职均应办理完毕其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归还所有公司 物品、结清一切账目。否则公司有权冻结其名下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并 保留对此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力。 员工在合同期内离职,须按其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赔偿相应部分或全部培训 费用及办理用工手续等费用。与公司或所在用人单位签署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 第五章 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 第一节 安全生产守则 5.1.1 公司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有关 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21、,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同时 要求公司全体员工树立安全生产的高度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自觉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公司全体员工遵守安全生产 守则。 5.1.2 公司各用人单位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 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工作) 。 5.1.3 严格执行事故分析制度,发生事故不得拖报、漏报、瞒报,重大事故必 须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事后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做到“四不放过” (原因 未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责 任者
22、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 5.1.4 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新员工未经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 全教育,不准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5.1.5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12 5.1.6 正确使用劳防用品,不准私拆和损坏防护装置。工作时间不准穿拖鞋, 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5.1.7 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开展“三无” (无事故、无违章、无 隐患)和“三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竞赛活动,接受 安全生产检查,并督促工友遵章守纪。 5.1.8 在生产过程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23、、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不遵守安全 管理制度、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防用品等造成事故的,将追 究有关责任,严重的提请司法机关处置。 第二节 工伤保险 5.2.1 工伤认定 5.2.1.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2.
24、1.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 后旧伤复发的。 5.2.1.3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醉酒导致伤亡的; 13 自残或者自杀的。 5.2.2 公司按国家政策规定为所有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5.2.3 职业病 5.2.3.1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员工,公司或用人单位将按照国务院 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
25、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 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或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5.2.3.2 公司和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 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六章 福利制度 6.1 假期 6.1.1 员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类假期、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期间照常支 付员工的薪金。 6.1.2 员工可根据工作的安排并征得领导同意,获得批准后取假。取假的一般 程序: 6.1.2.1 员工提前向公司或所在用人单位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并填写请 假申请单 ; 6.1.
26、2.2 具体休假时间,由员工报公司或所在用人单位批准。 6.1.3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一年内一次性病假超过 45 天或累计病假超过 65 天; 一年内一次性事假超过 25 天或累计事假超过 30 天; 一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 50 天; 当年休产假的; 因员工个人原因,一年内在岗工作时间不足 9 个月的; 当年已休探亲假的; 全脱产培训 3 个月以上的(含 3 个月) ; 如在年休假或探亲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 14 取消年休假或探亲假; 6.1.4 依国家规定法定假日如下: 元旦一月一日; 春节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二日
27、、三日; 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女员工在三月八日享受半天假日,但如逢休息日或其它假内,则不另行补假。 6.1.5 年休假 公司员工,凡在公司或用人单位实际在岗满一年的可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的计算、使用的最小单位为天,不满 1 天,按 1 天计算。 6.1.6 婚假 公司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转正员工,给婚假 3 天,如符合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 15 天假期。但员工必须在结婚注册 日后 12 个月内取假。婚假由工会批准。 6.1.7 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正常生产的女员工产假为 90 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 15 天;晚育的女职工增 加晚育假 15
28、 天;对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增加 15 天产假。 女员工难产、多胞胎每多生育 1 个增加产假 15 天、晚育增加产假 30 天,生 育同时符合上述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女员工妊娠不满 12 周(含)流产的产假为 15 天; 12 周以上 16 周以内流产的产假为 30 天; 16 周以上 28 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 45 天; 女工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可休假 7 天;若取宫内节育器,当天可 休假 1 天;皮下埋植休假 3 天,视同全勤,特殊情况有卫生部门认可,可适当延长 假期。 上环女职工怀孕后作补救手术或已婚妇女第一胎做人工流产,全月按产假处 15
29、理。未上环女职工怀孕做人流手术,手术时上环全月按产假处理。怀孕 4 个月后做 引产手术的休假 45 天。 凡未上环怀孕者,做补救手术仍不上环者,手术和休假期间,按半月产假半 月病假处理,一年内人流二次者作事假处理。 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申请产假时,女工至少应在产假前 30 天,将休假申 请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6.1.8 哺乳期时间 需要给未满一周岁的婴儿哺乳的女员工,每天可享受 1 个小时的哺乳假。多胎 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每天哺乳假增加 1 个小时。 6.1.9 男员工护理假 凡女方晚育,男员工可获 10 天的带薪护理假。该员工必须获得其上级主管批准, 并出具新生儿出生证明及休假申请
30、。但如果男员工未休护理假的,将给予 30 元/天 的补偿,增加的假期视同出勤。 6.1.10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死亡时,经出示相关证 明,给予三天丧假,丧假须连续休,不得间断。 6.1.11 探亲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时间满一年,又不能在公休假 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待遇;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可享受探望父母待遇。 6.2 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 限。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 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 3 个月
31、到 24 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3 个月;5 年以上 的为 6 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6 个月;5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为 9 个月;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的为 12 个月;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的为 16 18 个月;20 年以上的为 24 个月。 医疗期 3 个月的按 6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 个月的按 12 个月内累计病休 时间计算;9 个月的按 15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 个月的按 18 个月内累计病 休时间计算;18 个月的按 24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
32、算;24 个月的按 30 个月内累计 病休时间计算。 员工非因工负伤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 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能 力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 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 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 当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
33、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其法定的医疗期满 后公司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在 24 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公司和当地劳动部门批 准,可以再适当延长医疗期。 6.3 劳动保护 公司为在岗员工发放高温费、烤火费、防寒、防暑用品,为在岗女职工发放每 月经期防护用品。 公司每年为在岗职工进行一次体检;女工每年一次妇检。 6.4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公司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主要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补充保险。同时,建 立健全员工住房公积金管理。 6.5 内部
34、补充医疗保障 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公司建立内部补充医疗保障体系。 17 第七章 考勤制度 7.1 工作时间 对于因工作性质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岗位,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 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7.2 加班 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因工作确实需要加班,经与同级 工会协商,员工同意,方可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还需提前填写超时工作申请表 。 经过批准在工作日或公休假日加班将被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如果无法倒休完 毕,则依法领取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直接领取加班工资。 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各部门经理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超过 正常工作时间后的延迟下班及公休
35、日的工作将不计作加班。 7.3 考勤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上下班时必须考勤,及时记录本人出勤情况。 7.3.1 考勤表 考勤记录是员工考核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考勤表必须如实填写。因故没有签 到的员工,在当天下班前到公司或所在用人单位主管领导处说明情况,并补签考勤 表。考勤周期同步于工资发放周期。每月底考勤表在同级薪金发放单位或部门汇总, 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7.3.2 迟到、早退、旷工 员工晚于规定时间上班者视为迟到,早于规定时间下班者视为早退。 每次迟到或早退在 30 分钟以内的,将受到口头警告;超过两次者(含两次) 将被记为一级警告。 一次迟到、早退或离岗在 30 分钟至 4 小时的,
36、按旷工半天处理,并被记为一 级警告。 一次迟到、早退或离岗在 4 小时至 8 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将被记为二级 警告。 一个月内连续旷工达 3 天(含 3 天) ,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 5 天者(含 5 天) , 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18 7.3.3 请假 员工因病、事、工伤、婚、丧等休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有效。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请假的,须在上午 8:30 前致电或委托直系亲属向所在用人 单位请假,告知原因,并在事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员工休假完毕或提前结束休假 返回工作岗位,须到所在用人单位销假。对不经请假或不办理手续者一律按违纪处 理。 所有请假均须填写请假单 ; 病、婚、
37、工伤休假须持有关部门开具休假证明,报所在用人单位批准; 员工请事假一般不超过五天,由其所在单位批准,请事假五天以上的,须报公 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员工请事假时,须提前三个工作日申请。 工伤假、丧假、产假可当日申请; 婚假、护理假需提三个工作日申请。 7.4 出差 凡因工作需要前往本市以外地区工作,不能当晚返回者,均视为出差。员工因 业务需要出差时,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表 ,并经所在用人单位批准。出差任务完成回 来后,一星期内填写“出差旅费单”冲账。 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申请出差现金预支及开支报销的费用包括: 旅馆住宿费; 膳食费; 与业务有关之通讯费(于账单上列明致电
38、何处及所致电电话号码) ; 交通运输费; 个人出差补助。 出差开支/报销费用项目及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 8.1 知识产权的归属 所有商标、版权、设计、专利、其他知识产权及产权的所有人均为公司,上述 19 知识产权包括产品品牌名称、公司名称、发明、工序、模子、工具、方法、图纸、 公司的机密及信息。 执行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 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 人。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办理。 8.2 员工奖励 公司将对有职务发明
39、创造的员工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 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员工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 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8.3 知识产权的保护 员工保护公司知识产权应遵守以下事项: 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知识产权而使员工获得个人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 不得在任职期间内私自复制知识产权。 不得做或答应、允许别人做任何可能威胁或损害公司知识产权和利益的行为。 不得受其他员工及第三方影响而不当或错误地利用知识产权。 员工应按公司要求全力以赴帮助公司保护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 8.4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含义: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
40、 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 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成果、技术资料、管理诀窍、薪金制度、 客户资料、货源情报、产销策略、产销信息、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8.5 商业秘密的保护 员工须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不泄露公司的方针政策、计划设想及各项管 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严守公司经营、技术秘密。 禁止将公司内部属于商业机密的部分随意带出; 20 禁止将公司内软硬件资源随意带出、拷贝、复制、外传; 当有访客时,确定所有文件皆已收妥; 在丢弃业务资料时,请务必把他们先粉碎掉; 当离开办公室时,把工作桌面清理干净,不要把机密资料文件公
41、开放置于桌 面。 公司机密数据或机密文件所覆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的经营、组织机构、发展规划、投资等业务信息; 公司的财务信息; 公司的薪金制度、员工的薪酬信息; 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成果、技术资料、 ; 管理诀窍; 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产销信息; 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其他专属公司并纳入秘密保护范围的资料或信息。 8.6 不竞争义务 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受聘于公司以及在离职后的两年期限内,员工不得从 事下列行为: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同类且有直接或间 接竞争关系的业务。不得单独或与他人合伙在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公司内担
42、任董事 或股东的职位。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受聘于任何第三方,担任与其在公司从事的业务性 质相同的工作。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或公司提供与公司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有 关的技术建议或帮助。 与公司或所在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或不竞争协议的,依照协议执行。 8.7 离职保密管理 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在离职时应单独签订具有保密义务的交接清单,需要在将 公司商业秘密归还后方可离职。 21 第九章 奖惩制度 第一节 奖励 9.1.1 奖励对象 公司对在本岗位工作业绩突出,推进公司建设、维护公司利益等方面表现优异 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将视实际情况分为两种: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
43、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级别的奖励: 在公司工作二年以上,表现优秀,多次被评为先进者; 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效者; 自觉和有效减少或防止他人对公司的损害,使公司获得实际利益者;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提供重要信息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获取重要信息使公司业务得以成功运作者; 超额完成公司利润指标或业务量者; 科学研究或技术发明上取得重大成功者; 业务改进,技术改造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在专业技术比赛上获奖者; 遇见紧急情况,奋不顾身,不怕风险敢于承担责任并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 失,确有实效者; 节约物质、爱护财产,为公司减少经济损失; 其他应给予
44、奖励的情况。 9.1.2 奖励方式 9.1.2.1 精神奖励:对获奖者在公司范围内给予通报表扬。 9.1.2.2 物质奖励:给予获奖职工精神奖励的同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物 质奖励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主要有: 根据效益情况,给予获奖员工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出资安排获奖员工赴外地或国外旅游; 优先安排或将员工参加培训。 22 在这种奖励方式下,如果员工申请投考国家教委注册的正规院校,且所学专业 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批准后,员工可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学习所占用工作 时间视同出勤。学费超过奖励金额部分,由员工自理。 第二节 处分 9.2.1 处分种类:根据员工违纪的程度和性质,公司对员工违纪的处
45、分分为一 级警告、二级警告和解除劳动合同。 9.2.1.1 适用于一级警告处分的违纪行为(不必满足所有这些情况): 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如迟到或早退在 30 分钟以内,当月累计两次以上(含 两次) ;旷工半天等; 违反公司请假制度的,如违反病事假应提前申请的规定等; 违反员工仪容仪表有关规定的,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佩戴或不适当佩 戴证章;工作时间喧哗或追赶嬉戏;用不礼貌语言对待同事; 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读小说、吃食物、打私人电话、在更衣 室洗个人衣物等) ; 生产工作时间内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会见与工作无关的客人,或未经允许 私带外来人员到公司参观; 不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做好交
46、接班,或不与同事合作的;丢失公司文件,但未 造成重大损失; 不按照规定使用公司电脑的,如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电脑;在公司电脑上使 用与工作无关的光盘或打游戏;未经管理系统部批准,在公司电脑上使用非标准软 件等; 违反所在用人单位劳动管理细则、 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同等规定的; 其他情节类似行为。 9.2.1.2 适用于二级警告处分的违纪行为(不必满足所有这些情况): 违反公司考勤制度较严重的,如旷工一天;托人签到或代人签到;未经允许 擅自离岗或离开公司;占用工作时间兼职或使用公司资源作为私用;在岗睡觉等; 违背或拒不执行经理或主管的合理指示,如拒绝主管的工作分配,或未征得 部门经理批准私自调班等
47、; 扰乱工作秩序,如涂改、撕毁公告栏上的内容,散布谣言、发出虚假、诽谤 23 言论,对员工、公司、供应商和客户造成负面影响;无端与公司客户争执;拒绝接 受公司保安人员检查;在禁烟区吸烟等; 违反防火或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如不按规定穿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违规 使用生产设备,或违规处理药品;发生事故不写日志、不报告主管或向上级提供假 资料;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等; 行为不当,滥用职权,擅自挪用公司财物,造成公司或客户经济损失达 5000 元以下的; 在三个月内累计两次出现适用于一级警告的违纪行为; 违反所在用人单位劳动管理细则、 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同等规定的; 其他情节类似的行为。 9.2.1.3
48、 适用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纪行为(不必满足所有这些情况): 当月连续旷工 3 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达 5 天,除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外,还须支 付公司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欺骗行为,如伪造或篡改公文,伪造或隐瞒公司要求提供的员工个人信息等; 偷盗公司或员工财物的,除解除劳动合同外,还须依据财产损失予以赔偿; 故意破坏公司设施设备,破坏公司财产、环境、服务或其他员工的财物; 行为不当,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给公司或客户造成经济损失达 5000 元以上; 不执行上级指示,造成停产 10 分钟以上; 违反保密制度,出卖或泄露公司所有的技术、专利、产品、薪资、商业信息, 财政状况和其他公司文件和信息;参与公司竞
49、争对手的商业活动;未经公司许可, 参与与公司有竞争关系企业的各种业务活动;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行凶、殴打他人; 对其他员工进行性骚扰;就某人的残疾、宗教信仰、种族或外貌取笑、歧视 或作冒犯性动作;对其他员工进行恐吓和报复等; 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在一个月内累计两次以上或年度累计 4 次以上出现适用于二级警告的违纪行 24 为; 违反所在用人单位劳动管理细则、 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同等规定的; 其他情节类似的行为。 9.2.2 处分程序 9.2.2.1 员工违反一级警告 员工的直接主管在根据事实的基础上,填写员工违纪通知单 。并提交给所在 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审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在收到报告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批。 直接主管负责通知员工处理决定并将员工违纪通知单交与员工签字确认。 如果员工阅读处罚决定后拒绝签名,应由另一经理在场并由此经理以文字描述这一 拒绝事实并签名。 9.2.2.2 员工违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