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 填表单位(科、室)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信 息 名 称 信息内容摘要 拟 稿 人 电 话 全部公开 部分公开 申请公开 拟稿人公开意见 及法定理由 不予公开 信息拟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公开 依申请公开 其他 政策解读 材料名称 政策解读 未提供政 策解读材 料理由 非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 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其他 拟公开信息科室 (单位)自审意见 全部公开 部分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签 字: 年 月 日 业务分管领导意见 全部公开 部分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签 字: 年 月 日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 构(保密办)审核意见 全部公开 部分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公开(理由: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注:1. 本表由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体)按法定程序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填写; 2. 此表所列事项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依据,文件、文书等可作诉讼书证的重要信,此表所有事项必须 完整填写和在相应的选项“”打“” ,其他类信息根据需要填写; 3. 各单位可按照此表样式自行制作。此表由本单位整理归档、长期保存,以备核查和追责。 4. 2017 年 2 月 15 日起,全市民政系统按照一事一表一审原则,统一填写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