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 化学品购销 合同 ( 年 月 日 ) 甲方: 广东工业大学 乙方: 广州 *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广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经双方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 一 、 供货物品在公安局备案许可范围内,按实际使用需要购买。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重量 ( KG) 单价(元) 小计(元) 1 2 3 4 5 6 以下空白 总 金额(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二 、 合同总额包括乙方包装、运输、保险、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 三 、 付款方式: 乙方货物送到并经双方
2、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实后,开具全额销售发票给甲方,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含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四 、 合同的仲裁 : 如有 争议, 双方 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 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广州市合同履行地的管辖人民法院 ) 。 五 、 合同有效期 自 签订即 日起 180 天 有效,供货有效期以购买 备案证明批准的有效期限 为准。 六 、 合同签订方式:双方 签名并 盖章有效。 七、 本合同书一式 四 份,均为正本 ,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三 份 , 乙方执一份 。 甲 方: 广东工业大学 乙 方: 广州 *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 100 号 地 址: 广州市 *路 429 号 305 室 开户银行: 广州市工行三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602028909000196985 银行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 12440000455860226X 银 行联行号: 12 位,必填项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020-39322383/39322698 电 话: 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