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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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发 展 党 员 工 作 注 意 事 项 一 、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总 要 求 1控 制 总 量 ;2优 化 结 构 ;3提 高 质 量 ;4发 挥 作 用 。 禁 止 突 击 发 展 ,反 对 “关 门 主 义 ” 二 、 可 以 向 下 述 一 个 党 组 织 提 出 入 党 申 请 ( 应 当 依 次 ) 1工 作 、学 习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织 2居 住 地 党 组 织 3单 位 所 在 地 党 组 织 4单 位 主 管 部 门 党 组 织 5流 动 党 员 党 组 织 三 、 发 展 党 员 需 具 备 ( 上 报 ) 的 材 料 1入 党 志 愿 书 ;2入 党 申

2、请 书 ;3转 正 申 请 书 ;4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登 记 表 ;5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表 (每 半 年 考 察 一 次 ) ;6发 展 对 象 政 审 表 ;7预 审 登 记 表 ;8发 展 对 象 谈 话 记 录 表 ; 9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情 况 汇 总 表 ;10发 展 对 象 情 况 汇 总 表 ;11新 入 党 党 员 (预 备 党 员 )情 况 汇 总 表 ;12票 决 汇 总 表 ;13通 知 书 ; 14.公 示 材 料 等 。 四 、 入 党 申 请 书 的 格 式 和 内 容 申 请 入 党 的 同 志 要 由 本 人 向 党 组 织 正

3、 式 提 交 书 面 申 请 。写 入 党 申 请 书 ,就 是 申 请 人 向 党 组 织 表 达 自 己 要 求 加 入 共 产 党 的 愿 望 和 决 心 。写 入 党 申 请 书 并 没 有 固 定 的 格 式 ,但 内 容 有 基 本 的 要 求 。一 般 来 说 ,入 党 申 请 书 的 基 本 格 式 和 内 容 如 下 : 1标 题 。一 般 写 “入 党 申 请 书 ”。 2称 谓 。即 申 请 人 对 党 组 织 的 称 呼 ,一 般 写 “尊 敬 的 党 支 部 ”。顶 格 写 在 标 题 下 的 第 一 行 ,后 面 加 冒 号 ,表 示 有 话 要 说 。 3正 文

4、。主 要 包 括 : 申 请 入 党 人 对 党 的 性 质 、宗 旨 、奋 斗 目 标 的 认 识 ,为 什 么 要 入 党 ,即 入 党 动 机 和 对 待 入 党 的 态 度 ,并 表 明 自 己 的 入 党 愿 望 。 简 要 总 结 个 人 在 政 治 、思 想 、工 作 、作 风 等 方 面 的 主 要 表 现 。 今 后 努 力 方 向 以 及 如 何 以 实 际 行 动 争 取 早 日 加 入 党 组 织 。 4结 尾 。申 请 书 结 尾 ,一 般 都 用 “请 党 组 织 在 实 践 中 考 验 我 ”,或 是 “请 党 组 织 看 我 的 实 际 行 动 ”作 为 正 文

5、 的 结 束 。正 文 写 完 之 后 ,加 “此 致 ,敬 礼 ”等 用 语 结 束 全 文 。 申 请 书 的 最 后 ,要 署 名 和 注 明 日 期 。一 般 写 “申 请 人 XXX”, 下 面 写 上 “X 年 X 月 X 日 ”。(署 名 必 须 手 写 ) 五 、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与 发 展 对 象 的 含 义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应 从 已 经 向 党 组 织 提 交 入 党 申 请 书 的 人 员 中 ,即 通 常 所 说 的 “入 党 申 请 人 ”中 由 支 委 会 研 究 决 定 ,并 报 上 级 党 委 备 案 。 经 过 党 组 织 一 年 以 上 培

6、 养 教 育 ,在 听 取 党 小 组 、培 养 联 系 人 和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经 支 委 会 (不 设 支 委 会 的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认 为 基 本 具 备 了 党 员 条 件 ,并 报 上 级 党 委 备 案 后 , 列 入 发 展 计 划 ,准 备 近 期 发 展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在 发 展 前 称 作 “发 展 对 象 ”。 六 、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填 写 的 要 点 及 方 法 1“出 生 年 月 ”应 填 写 公 历 时 间 (如 1990 年 11 月 )。 2“贴 照 片 处 ”要 贴 本 人

7、近 期 (半 年 内 )两 寸 照 片 。 3“籍 贯 ”是 指 本 人 祖 居 的 地 方 ,按 现 在 的 行 政 区 划 详 细 填 写 。 4“学 位 ”与 “学 历 ”。需 注 意 的 是 学 位 不 等 同 于 学 历 ,获 得 学 位 证 书 而 未 取 得 学 历 证 书 者 仍 为 原 学 历 。如 :有 的 人 学 历 为 本 科 毕 业 ,以 后 通 过 在 职 人 员 学 位 申 请 取 得 了 博 士 学 位 ,这 时 , 学 历 仍 为 本 科 ,而 不 能 称 之 为 取 得 “博 士 学 历 ”。在 职 申 请 学 位 不 是 学 历 教 育 ,申 请 人 在

8、获 得 学 位 后 ,只 表 明 其 在 学 术 上 已 达 到 硕 士 学 位 的 学 术 水 平 ,具 有 硕 士 学 位 毕 业 研 究 生 的 同 等 学 力 (学 习 能 力 的 “力 “),不 涉 及 学 历 。 5“入 党 志 愿 ”。填 写 本 项 时 首 先 要 将 自 己 对 党 的 认 识 、入 党 动 机 及 怎 样 做 一 个 合 格 的 党 员 等 内 容 写 清 楚 。在 填 写 时 要 联 系 自 己 的 思 想 认 识 实 际 ,不 要 单 纯 照 抄 党 章 或 其 他 材 料 。 6“本 人 经 历 ”包 括 个 人 的 学 习 经 历 、参 加 劳 动

9、和 工 作 的 经 历 。一 般 应 从 7 周 岁 或 上 小 学 一 年 级 开 始 算 起 ,根 据 本 人 不 同 时 期 所 从 事 的 职 业 ,分 段 填 写 。前 后 时 间 要 互 相 衔 接 。同 时 , 要 填 上 对 你 这 段 经 历 最 熟 悉 的 证 明 人 。 7“奖 励 或 处 分 ”。一 般 是 经 过 一 个 单 位 或 上 级 领 导 机 关 批 准 表 彰 和 奖 励 的 ,均 可 填 入 ,并 写 明 何 时 何 地 何 原 因 受 过 何 种 奖 励 。处 分 是 指 有 批 准 权 限 的 领 导 机 关 ,根 据 所 犯 错 误 的 事 实 和

10、 性 质 ,按 照 党 纪 、团 纪 、政 纪 和 国 法 所 依 的 组 织 处 理 或 刑 事 判 决 。 8“家 庭 主 要 成 员 情 况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是 指 和 自 己 有 血 缘 关 系 或 婚 姻 关 系 的 直 系 亲 属 。 9“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情 况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本 人 的 旁 系 亲 属 和 与 本 人 关 系 较 密 切 或 本 人 受 其 影 响 较 大 的 亲 友 、同 学 等 。 10“对 党 还 有 哪 些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这 一 项 没 有 特 别 要 求 。凡 是 申 请 入 党 者 认

11、 为 表 格 中 各 项 没 有 包 括 进 去 或 没 有 完 全 表 达 清 楚 的 问 题 ,又 需 要 向 党 组 织 说 明 的 ,都 可 以 填 写 。 11“入 党 介 绍 人 意 见 ”。入 党 介 绍 人 把 被 介 绍 人 的 思 想 、品 质 和 经 历 、表 现 等 方 面 的 主 要 情 况 ,以 及 是 否 已 经 具 备 了 党 员 条 件 的 意 见 ,综 合 地 写 在 这 一 栏 中 ,以 便 组 织 进 行 审 查 。两 个 介 绍 人 在 填 写 意 见 时 ,必 须 各 写 个 人 的 意 见 ,第 二 介 绍 人 意 见 不 能 只 写 “同 上 ”

12、或 “同 意 第 一 介 绍 人 的 意 见 ”。填 写 意 见 后 ,要 签 名 盖 章 ,注 明 日 期 。 12“支 部 大 会 通 过 接 收 申 请 人 为 预 备 党 员 的 决 议 ”。决 议 主 要 内 容 : 发 展 对 象 的 主 要 表 现 ; 应 到 会 和 实 际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党 员 人 数 及 票 决 结 果 ; 写 上 支 部 名 称 ,通 过 决 议 的 年 月 日 ,并 由 支 部 书 记 签 名 盖 章 。 13.“上 级 党 组 织 指 派 专 人 进 行 谈 话 情 况 和 对 申 请 人 意 见 ” 应 如 实 填 写 谈 话 情 况

13、,并 表 明 谈 话 人 对 发 展 对 象 是 否 适 合 入 党 的 态 度 。 14“总 支 部 审 查 (审 批 )意 见 ”。党 总 支 不 能 审 批 预 备 党 员 , 但 应 当 对 支 部 大 会 通 过 接 收 的 预 备 党 员 进 行 审 议 ;没 有 党 总 支 的 ,支 部 将 入 党 志 愿 书 等 材 料 直 接 报 党 委 审 批 ,总 支 一 栏 可 空 着 。 15“基 层 党 委 审 批 意 见 ”。党 委 审 批 新 党 员 ,必 须 召 开 党 委 会 集 体 讨 论 决 定 ,不 能 由 个 人 或 少 数 人 代 替 党 委 审 批 。填 写 审

14、 批 意 见 时 ,应 写 清 批 准 或 未 批 准 的 理 由 ,并 写 清 党 委 表 决 的 情 况 。如 批 准 为 预 备 党 员 ,则 应 注 明 预 备 期 从 X 年 X 月 X 日 始 至 X 年 X 月 X 日 止 (预 备 党 员 的 预 备 期 为 一 年 ,预 备 期 从 支 部 大 会 通 过 其 为 预 备 党 员 之 日 算 起 )。 16“备 注 ”。这 一 栏 由 党 组 织 填 写 ,主 要 填 写 表 中 其 他 项 目 中 没 有 包 括 而 又 应 该 说 明 的 问 题 。例 如 ,自 动 退 党 、脱 党 、劝 退 等 组 织 上 除 名 的

15、,需 要 补 办 入 党 手 续 、签 注 说 明 的 问 题 、结 论 意 见 等 。 七 、 召 开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支 部 大 会 应 注 意 的 问 题 1发 展 对 象 未 来 三 个 月 内 将 离 开 工 作 、学 习 单 位 的 ,一 般 不 办 理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手 续 。 2召 开 讨 论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的 支 部 大 会 前 ,支 委 会 应 当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严 格 审 查 ,经 集 体 讨 论 认 为 合 格 后 ,报 具 有 审 批 权 限 的 基 层 党 委 预 审 ,经 预 审 合 格 后 的 发 展 对 象 才 由 支

16、 委 会 提 交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 3召 开 讨 论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的 支 部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到 会 人 数 必 须 超 过 应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人 数 的 半 数 。(以 下 人 员 可 以 不 计 算 在 应 到 会 人 数 之 内 :患 有 精 神 病 或 其 他 疾 病 导 致 不 能 表 达 本 人 意 愿 的 ;自 费 出 国 半 年 以 上 的 ;虽 未 受 到 留 党 察 看 以 上 党 纪 处 分 ,但 正 在 服 刑 的 ;年 老 体 弱 卧 病 不 起 和 长 期 生 病 生 活 不 能 自 理 的 ;外 出 学 习 或 务 工

17、 半 年 以 上 等 , 按 规 定 应 转 走 正 式 组 织 关 系 而 没 有 转 走 的 。) 4发 展 对 象 和 介 绍 人 必 须 始 终 参 加 支 部 大 会 。发 展 对 象 因 故 不 能 参 加 大 会 ,大 会 应 改 期 召 开 。支 部 大 会 表 决 时 ,发 展 对 象 不 必 退 席 。如 有 特 殊 情 况 ,介 绍 人 中 有 一 人 不 能 出 席 会 议 , 该 名 介 绍 人 应 在 会 前 向 党 支 部 作 认 真 负 责 的 介 绍 。如 果 两 名 介 绍 人 都 因 故 不 能 出 席 会 议 ,支 部 大 会 应 改 期 召 开 。 5

18、要 充 分 发 扬 民 主 。开 会 时 ,主 持 人 要 引 导 与 会 的 党 员 充 分 发 表 意 见 。讨 论 时 ,党 员 对 入 党 申 请 人 提 出 的 问 题 ,应 由 支 委 会 或 介 绍 人 或 发 展 对 象 回 答 时 ,均 应 解 答 。 6表 决 在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中 进 行 ,采 取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赞 成 人 数 超 过 应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的 半 数 ,才 能 通 过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的 决 议 。因 故 不 能 到 会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会 前 正 式 向

19、党 支 部 提 出 书 面 意 见 的 ,应 当 统 计 在 票 数 内 。 7、表 决 采 取 无 记 名 投 票 的 形 式 。 8在 表 决 前 和 表 决 时 ,任 何 人 不 得 以 暗 示 、串 联 等 方 式 授 意 他 人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 9支 部 大 会 讨 论 两 个 以 上 的 发 展 对 象 入 党 时 ,必 须 逐 个 讨 论 和 表 决 。 10如 果 入 党 申 请 人 经 支 部 大 会 表 决 ,不 能 接 收 为 预 备 党 员 的 ,其 入 党 志 愿 书 和 有 关 资 料 由 党 支 部 保 存 ,并 切 实 做 好 申 请 入 党 人 的

20、 思 想 工 作 。 11支 部 要 指 定 专 人 做 好 会 议 记 录 。其 要 求 是 :写 清 会 议 时 间 、地 点 、内 容 、主 持 人 、记 录 人 、党 员 总 数 、实 到 和 缺 席 党 员 人 数 (写 明 缺 席 原 因 )、参 加 会 议 的 预 备 党 员 和 列 席 人 名 单 、 会 议 讨 论 情 况 、表 决 形 式 及 结 果 。 12支 部 大 会 决 议 ,要 写 清 对 发 展 对 象 的 主 要 表 现 、应 到 会 和 实 际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党 员 人 数 、表 决 结 果 、通 过 表 决 的 日 期 等 。并 按 要 求

21、把 支 部 大 会 决 议 写 进 入 党 志 愿 书 中 有 关 栏 目 ,填 写 支 部 名 称 并 由 支 部 书 记 签 名 盖 章 。 八 、 党 委 审 批 的 要 求 1.镇 (街 道 )党 (工 )委 及 市 直 机 关 党 工 委 所 属 的 基 层 党 委 ,不 能 审 批 预 备 党 员 ,但 应 当 对 支 部 大 会 通 过 接 收 的 预 备 党 员 进 行 审 议 。 2党 总 支 不 能 审 批 预 备 党 员 ,但 应 当 对 支 部 大 会 通 过 接 收 的 预 备 党 员 进 行 审 议 。 3临 时 党 组 织 不 能 接 收 、审 批 预 备 党 员

22、 ;党 组 不 能 审 批 预 备 党 员 。 4由 党 支 部 把 已 写 入 支 部 大 会 决 议 的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连 同 本 人 入 党 申 请 书 、政 治 审 查 材 料 、培 训 教 育 考 察 材 料 等 报 基 层 党 委 审 批 。 5党 委 审 批 前 ,应 当 指 派 党 委 委 员 或 组 织 员 同 发 展 对 象 谈 话 。谈 话 人 应 当 将 谈 话 情 况 和 自 己 对 发 展 对 象 能 否 入 党 的 意 见 ,如 实 填 写 在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上 ,并 向 党 委 汇 报 。 6审 批 接 收

23、预 备 党 员 是 一 项 十 分 严 肃 的 工 作 ,必 须 召 开 党 委 会 ,坚 持 原 则 ,严 格 把 关 。必 须 集 体 讨 论 和 表 决 ,按 少 数 服 从 多 数 的 原 则 作 出 决 议 。不 得 以 碰 头 会 、联 系 会 或 委 托 党 委 职 能 部 门 代 行 审 批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更 不 能 由 书 记 个 人 说 了 算 , 也 不 得 以 传 阅 材 料 的 办 法 审 批 。参 加 审 批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的 党 委 委 员 ,必 须 超 过 半 数 ,否 则 ,党 委 会 应 改 期 召 开 。如 果 在 同 一 次 会 议

24、 上 讨 论 审 批 两 个 以 上 的 发 展 对 象 入 党 时 ,应 逐 个 审 议 和 表 决 。 7党 委 会 审 批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时 ,要 认 真 听 取 谈 话 人 和 组 织 部 门 的 意 见 ,认 真 负 责 地 审 议 发 展 对 象 是 否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 入 党 手 续 和 有 关 材 料 是 否 完 备 。经 一 半 以 上 的 党 委 委 员 认 为 赞 成 ,方 可 批 准 为 预 备 党 员 。 8当 党 委 委 员 出 现 意 见 不 一 致 时 ,应 区 别 不 同 情 况 妥 善 处 理 。如 因 有 的 党 委 委 员 对 发

25、展 对 象 的 情 况 不 了 解 而 产 生 不 同 意 见 ,应 由 组 织 委 员 或 报 批 党 支 部 负 责 说 明 情 况 ,加 以 解 释 , 然 后 付 诸 表 决 ;如 因 发 展 对 象 存 在 某 些 缺 点 错 误 ,党 委 委 员 对 其 是 否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有 不 同 意 见 ,应 展 开 充 分 讨 论 ,认 真 分 析 这 些 缺 点 错 误 是 否 影 响 其 入 党 ,尽 可 能 取 得 统 一 认 识 ,然 后 付 诸 表 决 ;如 因 发 展 对 象 的 某 些 重 要 问 题 没 有 调 查 清 楚 ,引 起 意 见 分 歧 ,应 暂 时

26、 休 会 ,待 调 查 清 楚 后 再 开 党 委 会 审 议 。 9在 填 写 审 批 对 象 入 党 志 愿 书 中 “基 层 党 委 审 批 意 见 ” 一 栏 时 ,应 写 清 预 备 期 从 何 年 何 月 何 日 起 到 何 年 何 月 何 日 止 。 由 党 委 书 记 签 名 盖 章 ,并 加 盖 党 委 印 章 。 10党 委 审 批 要 及 时 ,应 当 在 党 支 部 上 报 后 的 三 个 月 内 讨 论 审 批 ,并 报 上 级 党 委 组 织 部 门 备 案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可 以 适 当 延 长 审 批 时 间 ,但 不 得 超 过 六 个 月 。 11

27、党 委 审 批 后 ,要 及 时 向 有 关 党 支 部 下 发 “批 准 入 党 通 知 书 ”。党 支 部 应 及 时 将 其 填 入 新 党 员 名 册 中 ,并 按 规 定 将 其 编 入 一 个 小 组 ,参 加 党 内 组 织 生 活 。 九 、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申 请 的 写 法 1标 题 。一 般 为 “转 正 申 请 书 ”或 “转 正 申 请 报 告 ”。 2称 呼 。顶 格 写 “尊 敬 的 党 支 部 ”然 后 加 冒 号 ,另 起 一 行 , 写 正 文 。 3正 文 。分 四 部 分 :第 一 部 分 ,写 明 自 己 是 什 么 时 间 被 批 准 入 党

28、 的 ,到 什 么 时 间 预 备 期 满 。延 长 预 备 期 的 党 员 ,要 写 明 什 么 时 间 被 延 长 预 备 期 的 ,到 什 么 时 间 延 长 期 满 ,并 正 式 向 党 组 织 申 请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第 二 部 分 ,汇 报 自 己 在 预 备 期 间 的 表 现 ,这 是 转 正 申 请 最 重 要 的 部 分 ,要 尽 可 能 写 得 详 细 、具 体 。 既 要 写 入 党 后 的 收 获 、进 步 ,取 得 的 成 绩 ,也 要 写 还 存 在 哪 些 缺 点 。第 三 部 分 ,针 对 自 己 的 缺 点 和 不 足 ,写 明 今 后 努 力 方

29、 向 , 措 施 要 具 体 可 行 。第 四 部 分 ,如 果 还 有 什 么 情 况 和 问 题 ,在 入 党 时 没 有 向 组 织 上 讲 明 白 ,或 是 在 预 备 期 间 发 生 了 什 么 应 该 向 组 织 上 说 明 的 问 题 ,也 应 写 清 楚 。如 果 没 有 这 方 面 的 情 况 , 这 一 部 分 就 不 用 写 了 。 4结 束 语 。用 “此 致 、敬 礼 ”结 束 。签 署 自 己 的 姓 名 ,注 明 日 期 。 十 、 关 于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问 题 1预 备 党 员 的 预 备 期 必 须 满 一 年 。预 备 期 从 支 部 大 会 通

30、过 其 为 预 备 党 员 之 日 算 起 。 2预 备 党 员 在 预 备 期 间 受 到 党 政 纪 律 处 分 ,党 组 织 在 其 预 备 期 满 讨 论 转 正 问 题 时 ,应 根 据 本 人 所 犯 错 误 的 性 质 和 情 节 区 别 对 待 。如 果 错 误 严 重 ,已 丧 失 党 员 条 件 的 ,应 取 消 其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如 果 属 于 一 般 性 错 误 ,党 政 纪 律 处 分 又 较 轻 ,本 人 检 查 认 识 深 刻 ,基 本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的 ,可 酌 情 延 长 预 备 期 ; 如 果 情 节 轻 微 ,经 过 批 评 教 育

31、本 人 已 改 正 错 误 ,免 予 党 政 纪 律 处 分 的 ,可 以 按 期 转 正 。 预 备 党 员 在 预 备 期 期 间 ,因 触 犯 刑 律 或 违 反 治 安 管 理 条 件 , 受 到 刑 事 处 理 的 ,应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 3预 备 党 员 因 病 长 期 休 养 ,在 预 备 期 满 时 ,党 组 织 应 根 据 他 在 病 休 期 间 的 表 现 ,如 对 党 的 信 仰 、组 织 观 念 、对 疾 病 的 态 度 、群 众 关 系 等 ,及 时 讨 论 其 转 正 问 题 。 4经 批 准 出 境 定 居 的 预 备 党 员 ,不 再 办 理

32、转 正 手 续 ;其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也 不 再 保 留 。相 关 材 料 需 上 报 党 委 组 织 部 门 备 案 。 5预 备 党 员 在 预 备 期 满 时 ,已 具 备 了 转 正 条 件 ,确 属 组 织 上 的 原 因 拖 延 了 转 正 时 间 ,在 办 理 转 正 手 续 后 ,其 转 正 时 间 应 从 预 备 期 满 之 日 算 起 ,仍 属 按 期 转 正 。 6预 备 党 员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延 长 预 备 期 或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都 应 当 经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通 过 和 上 级 党 组 织 批 准 。 7党 员 的 党

33、 龄 ,从 预 备 期 满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之 日 算 起 。 十 一 、 关 于 重 新 入 党 问 题 1被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的 人 ,经 过 努 力 改 正 了 缺 点 和 错 误 ,符 合 入 党 条 件 ,可 以 重 新 吸 收 入 党 。 2共 产 党 员 因 犯 严 重 错 误 而 被 开 除 党 籍 的 ,五 年 内 不 准 重 新 入 党 。如 果 本 人 五 年 后 向 党 组 织 提 出 重 新 入 党 申 请 ,除 党 中 央 规 定 不 得 重 新 入 党 者 外 ,经 过 党 组 织 严 格 审 查 ,确 实 具 备 了 党 员 条 件 的

34、,可 以 重 新 入 党 。 3因 受 刑 事 处 分 而 被 开 除 党 籍 的 党 员 ,如 果 不 是 由 于 品 质 恶 劣 ,有 意 触 犯 国 法 而 受 到 刑 事 处 分 ,而 且 在 犯 罪 以 前 ,思 想 和 工 作 一 贯 表 现 好 ,在 犯 罪 之 后 ,对 其 错 误 有 正 确 的 认 识 和 深 刻 的 悔 悟 ,在 刑 满 后 ,确 实 改 正 了 错 误 ,具 备 了 党 员 条 件 , 本 人 申 请 入 党 ,经 上 级 党 委 审 查 ,可 准 其 重 新 入 党 。 4新 中 国 成 立 后 ,自 行 脱 党 和 不 够 党 员 条 件 被 劝 退

35、 出 党 , 又 重 新 要 求 入 党 的 ,必 须 了 解 清 楚 自 行 脱 党 和 被 劝 退 出 党 的 情 况 与 原 因 。经 过 较 长 时 间 的 考 验 和 党 组 织 的 严 格 审 查 ,证 明 其 确 实 认 识 了 以 前 的 错 误 ,具 备 了 党 员 条 件 ,可 以 重 新 吸 收 入 党 。 5重 新 入 党 ,情 况 比 较 复 杂 ,政 策 性 很 强 ,应 从 严 掌 握 。 要 经 过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织 同 原 处 理 单 位 党 组 织 协 商 ,由 所 在 单 位 党 支 部 和 党 委 讨 论 通 过 ,如 果 经 过 党 组 织 长 期 考 察 ,确 实 具 备 了 党 员 条 件 的 可 以 吸 收 重 新 入 党 。但 在 基 层 党 委 审 批 前 ,必 须 报 经 上 级 党 委 审 查 同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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