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基本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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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土地估价基本方法 土地价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 逼近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另外路线价法也是土地 价格评估中常用的方法。 (一)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土地估价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估价方法之一,也是 国际上通用的基本估价方法。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替代原理, 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进 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带估土 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替代经济原理。 根据经济学理论,在同一市场上,对于具有相同效用的商品,应 该具有相同的市场价格,即具有完全的替代关系。在同一市场上 具有替代关系的两个以

2、上商品会因为相互竞争而使其价格相互 牵制而趋于一致。市场比较法就是通过对具有替代关系的类似土 地的交易价格进行修正,求得待估宗地的价格。 基本公式: Vd=Vb x A x B x D x E Vd待估宗地的价格 Vb比较实例宗地价格 A待估宗地情况指数 / 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 正常情况 指数 / 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B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 / 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 指数 D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 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 指数 E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 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 指数 归结起来看,这种方法是在两个可比的土地商品之间按照它们的 情况指数、价格指数、区

3、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比值来确定待估地 的价值。 (二)收益还原法 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法、收益资本化法、地租资本化法等。 是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 以此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由于土地具有永续性,因而人们 可以期待外来的土地收益。当把这未来若干年延续而不断取得的 土地纯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折现为现在的价值时,它就表现为 土地价格。从理论上讲,具有永续性的财产都可以出售,即都有 市场价格。而这个市场价格也就是财产的现值,亦即等于其未来 纯收益的折现价值。其简单意义就是,投资购买一块土地而获得 的纯收益,在价值上等于将这笔投资存入银行而每年获得的利息 量。这 就是收益还

4、原法的基本原理。 由于土地收益是不同生产要素组合的结果,土地只是其中的 要素之一,还有人类劳动、资本、管理和科学技术等,因此,土地 纯收益是在土地收益中扣除非土地收益的贡献量,或其应得的报 酬后的余额。这种土地纯收益是因食用土地而带来的,理应归土 地所有者所有,因此,它就是地租。 收益还原法一土地纯收益的确定为前提,因此,它只适用于 由收益的土地和建筑物或房地产的估价。 基本公式: 土地收益为无限年期 V= a / r V 土地收益价格 a 土地纯 收益(地租) r 土地 还 原利率 (三)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 要依据,在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

5、税金和土地增值收 益来确定土地的价格的方法。成本逼近法是从投资成本角度来考 察土地的价值,但它不能完全反映土地的真实价值。因为一宗土 地的价值高低,主要取决于在土地未来利用中所产生的收益大小, 而不是取决于对这块土地投资改造的费用大小。成本逼近法一般 用于新开发土地、工业用地、既无收益又无比较实例的公建、公 益用地的价格评估,选择该方法时应慎重。 基本公式: 地价= 土地取得费 + 土地开发费 + 税费 + 利润 + 土地增值 收益 = 土地成本价格 + 土地增值收益 (四)剩余法 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是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 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

6、息、利润和税收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土 地投资旨在获得报酬,这个潜在的报酬多少就决定了土地价格的 高低。剩余法的理论依据与收益还原法基本相同,都是对未来剩 余收益的计算。收益还原法中的地租或土地的纯收益,是对土地 收益的费土地因素扣除,而剩余法则是直接从资本化后的价格扣 除非土地因素的贡献。 剩余法主要应用于有开发价值的土地估价,一般由以下几种类型: (1)代开发的地的估价;(2)待拆迁改造在开发房地产的估价;(3) 仅将土地或房产整理成可供直接利用的土地或房地产的估价; (4)现有新旧房地产地价的单独评估,即从房地产价格中扣除房 屋价格,剩余之数即为地价。 基本公式: V

7、= A - ( B + C ) V待估土地的价格 A总开发价值或开 发完成后的不动产总价值; B 整个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 C开 发上合理利 润 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具体公式为: 土地价格 = 房屋于其总售价 - 建筑费用 - 专业费用 - 利息 - 销售费用 - 税费 -开 发商利润 (五)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通过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分析,对各 城镇已公布的同类用途同级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估算待估宗 地客观价格方法。由于基准地价是区域平均价,因此,要评估该 区域中某一宗地的价格,还必须根据该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 件,对区域平均价进行修正,方能得出宗地价格。 (六)

8、路线价法 路线价法是根据土地价值高低随距街道距离增大递减的 原理,对面临特定街道且地段相同、用途相同的城市土地, 设定标准深度,求取在该深度上数块土地的平均单价并附设 于该街道上,此单价称为路线价;然后根据此路线价格,再 配合深度百分率表,用数学方法计算出临接该街道的其他各 宗地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 土地价格是为购买获取土地预期收益的权利而支付的代价,即地 租的资本化。土地价格的高低取决于可以获取的预期土地收益高 低。因此在进行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时,应先弄清楚划拨土 地相应的权利,充分考虑出让土地使用权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之间 的权利差别对地价的影响。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进行抵押、转让 、出

9、租,但与出让土地 使用权相比,国家对划拨土地进入二、三级市场有较严格的限制, 而且禁止利用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活动。究其根源,主要是因为划 拨土地使用权为无偿取得,国家权益未能显现出来。若将划拨土 地使用权价格加上出让金,则应等于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在此 理论基础上,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计算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 成本法。在用成本法计算出让土地价格 时,土地价格为土地 成本价格与土地增值收益之和。其中,土地增值收益源于“增值 地租”, 应归土地所有者即国家所有,相当于出 让金部分。土地成 本价格为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平均成本。因此,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应为土地成本价格,包括土地取得费、土

10、地 开发费、有关税费、利息和利润。 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是在估算土地未来每年 预期纯收益 的基础上,以一定的还原率,折算为评估期日收益总和的一种方 法。目前土地估价规程对如何计算土地纯收益及出让地价已作 了明确规定,但对划拨土地纯收益的计算方法尚无明确规定,因 此,可通过调查与待估宗地属于同一区域的国有企业土地租赁的 租金水平来间接计算。国有土地租赁的租金水平由土地出让金水 平决定,是国家权益在土地收益上的体现,所以用土地纯收益减 去国有土地租赁的租金,可得到划拨土地的纯收益。再经过区域 因素、个别因素的比较修正,求得待估划拨土地的纯收益。最终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等于划拨土地的纯收益除以土地还原利率。 市场比较法。可以预见,随着企业对划 拨土地权益认识的日 益增强,划拨土地抵押、转让等行为的日益增多,划拨土地交易 实例也会逐年增加。我们可通过对划拨土地交易案例进行交易情 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的修正得出待估划拨土地使用权价 格。 用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扣减出让金间接计算。目前,很多地 方通常以评估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土地出让金,出让金比例较为 固定。由公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划拨 土地使用权价格+ 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可以得出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 出让土地使用权 价格(1-出 让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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