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1 总则 1.1 规程制定的目的 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2 规程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和“ 宗地地价”评估。独立工矿区、 城市规划区外的成片开发区和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农村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土地 估价也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 城市基准地价评估由事业型评估单位和具有评估资格的市
2、场中介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估价 师不得少于名。宗地地价评估由具有评估资格的市场中介机构评估,土地估价师不得少 于名。 1.4 职业道德 土地估价应讲职业道德。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不得 作任何虚假的估价,应为客户保守秘密,按标准收费。 1.5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 1.6 土地估价的法律依据 土地估价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7 规程解释权 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 2.1 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 2.1.1 土地估价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合法原则; 2最高最佳使用原
3、则; 3替代原则; 4预期收益原则; 5供需原则; 6估价时点原则; 7多方法相比较原则。 2.1.2 遵循合法原则,是指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在土地评估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所评估的对象应以合法使用和合法处分为前提。 2.1.3 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估价。 基准地价评估以估价对象的现状使用为最高最佳使用。 企业改制、资产清算、地税征收、公益用地中地价评估以估价对象的现状使用为最高最 佳使用。 估价人员应对土地的现状用途和未来用途是否是最高最佳使用作出判断,并在估价报告 中说明。 2.1.4 遵循替代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同类地区类似土地在
4、同等利用条件下的价格为基 准。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具有替代性质的土地正常价格。 2.1.5 遵循预期收益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估价对象在正常利用下的未来客观有效的预 期收益为基准。 2.1.6 遵循供需原则,是指土地评估要充分考虑土地供需的特殊性和土地市场的地域性。 2.1.7 遵循估价时点原则,是指估价结果应是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2.1.8 遵循多方法相比较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多种方法评估同一估价对象,相互比较, 取得客观估价结果。 2.2 城市土地估价的程序 2.2.1 城市土地估价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确定估价基本事项; 2. 编制估价工作计划; 3. 实地确
5、认估价对象; 4. 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5. 选定估价方法计算; 6. 确定估价结果; 7. 提交估价报告。 2.2.2 确定估价基本事项,是指确定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时点等基本事项。 确定估价对象包括确定估价对象的位置、用途、面积、权属文件和估价权利性质等;确 定估价目的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而定;确定估价时点应根据估价目的和委托方要求而定, 采用公历表示,精确到日。 2.2.3 编制估价工作计划,是指在确定估价基本事项的基础上,应对估价项目进行初步分 析,编制估价工作计划。 估价工作计划主要应包括以下几项: 1. 估价拟采用的技术步骤; 2. 估价拟采用的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 3. 需要调
6、查的资料及取得途径; 4. 预计所需的时间、人力和经费。 2.2.4 实地确认估价对象,是指估价人员必须亲自到估价对象现场,实地勘查核实估价对 象的位置、四至、面积、建筑结构、权属界限、周围环境、道路状况等,并对估价对象及 周围环境或临路状况进行拍照等。 2.2.5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应经常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并进行核实、分析和整理。 估价所需资料主要应包括下列方面: 1. 估价对象相关经济行为的申请、批件及合同等; 2. 对土地价格有普遍影响的资料; 3. 对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土地价格有影响的资料; 4. 相关房地产交易、成本、收益实例资料; 5. 确定土地估价参数的相关资料; 6. 反映估价
7、对象权属及状况的资料。 2.2.6 根据估价目的及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选择土地评估的基本方法或其它具体评估方 法进行评估,计算地价。具体评估方法是在基本方法上根据对象的特殊性衍生出来的符合 估价基本原理的方法。 2.2.7 估价人员在确定对象价格后,应按估价报告格式的要求撰写估价报告书。按照评估 项目委托合同,估价机构向委托人提交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报告需经当地土地管理机关确 认后才能送交委托人。股份制改造上市企业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需按规定报省土地管理机 关或国土资源部确认。 、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3.1 城市土地价格影响因素分类 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三大类: 1. 一般因素;
8、2. 区域因素; 3. 个别因素。 3.2 一般因素 一般因素是指影响城市地价总体水平的社会、经济、政策和自然因素等,内容包括人口、 行政区划、城市发展过程、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土地利用规划及计划、 社会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 3.3 区域因素 区域因素是指影响城市内部区域之间地价水平的城市繁华程度及区域在城市中的位置交通 条件、公共及基础设施水平、区域环境条件、土地使用限制和自然条件等。 3.4 个别因素 个别因素是指与宗地直接有关的自然条件、市政设施条件、宗地面积、形状、长度、宽度、 地质条件、使用限制和宗地位置等。 地价影响因素复杂,且各宗地价格的影响因素不同。估价人员一定
9、要仔细调查,具体分 析,不可千篇一律。 基准地价评估 4.1 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主要有编写基准地价评估任务书、制定基准地价调查表和工作表、准备工作底 图等。 基准地价评估任务书的内容包括:城市基本情况、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的领导与组织、估 价时间安排和经费预算、估价成果及技术方案等。 基准地价评估的表格应根据各的实际需要来制定。一些基本表格见附录 A。 基准地价工作底图为: 大城市 1:100001:20000 中等城市 1:50001:10000 小城市以下 1:10001:5000 按路线价评估基准地价的区域, 局部商业用地的基准地价图可采用更大比例尺图件。 4.2 资料调查与整理 4.2.1
10、 资料调查的一般要求 1. 调查、收集到有关的地价资料要按实地位置标注到估价工作底图上; 2. 调查以土地级或均质地域为单位进行; 3. 样本抽样采用分类不等比抽样调查; 4. 样本要有代表性; 5. 样本分布要均匀; 6. 调查样本数为每级别内相同土地利用性质宗地数的五分之一至五十分之一,一般房地 出租买卖的调查样本至少应占其总量的,每级样本总数不少于 30 个; 7. 所选样本应能同时获得地价或利用效益和相对应的土地条件资料; 8. 出让、转让、出租、入股、联营、联建等地价和企业单位土地利用效益资料以元为单 位,准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9. 调查资料必须填入相应的调表格。 4.2.2 资料调
11、查的内容 1. 土地定级成果资料:包括土地级别图、土地定级工作和技术报告、其它能用于土地估 价的定级成果及资料; 2. 土地利用效益资料:包括不同行业资金利润率标准、同一行业不同规模的资金利用效 益资料、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劳动力标准、行业经济效益资料、单位或企业土地利用 效益资料; 3. 地租、地价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入股等资料,房屋买卖、出租资料, 土地征用及房屋折迁补偿标准资料,房屋造价、重置价等相关标准及土地开发费用资料等; 4. 影响地价的因素资料; 5. 其它资料:历史地价资料、经济发展及利息率利润率资料、有关经济指数及建筑材料 价格上涨指数、土地开发与经营的政策法
12、规、条例、规定等、有关土地房屋的税收种类、 生产率、城市规划等有关资料。 4.2.3 样本资料的整理 1. 样本剔除。 逐表审查调查资料,将缺主要项目、填报数据不符合要求和数据明显偏离正常性况的样 本剔除。 2. 样本资料归类 将初步审查合格的样本资料,分别按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土地用途、企业用地效益、 地价的交易方式和地价计算方法进行归类。当样本数量少于规定要求时应进行样本的补充 调查。 4.3 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 4.3.1 以土地定级为基础,土地收益(地租)为依据,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评估基准地价。 该技术路线主要用于土地市场不发达,土地交易案例不多的城市。 4.3.2 用土地条件划分
13、均质地域(或以土地定级为基础),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评估基 准地价。该技术路线主要用于土地市场发达,土地交易案例多的城市,是今后基准地价评 估的主要技术路线。 4.3.3 用土地条件划分均质地域,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评估路线价。该技术路线主要用 于土地市场发达城市的部分商业用地的评估。 4.4 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 4.4.1 土地级别的确定 根据城镇土地定级规程的要求,确定土地的级别。 4.4.2 样本数据处理 4.4.2.1 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 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按利用现状划分。在分用途全域覆盖性评估基准地价时,也以土地 的现状开发程度和现状利用程度为依据,适当考虑土地利用规划。
14、土地利用类型分为商业、 住宅、工业用地三大类,在一些土地利用分异较明显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可将商业用地 又分为金融、宾馆、办公和普通商业等用地,住宅用地也可再分为一级住宅、二级住宅和 三级住宅用地等类型。 4.4.2.2 单元土地质量指数计算 根据土地级别内单元总分值进行级差收益测算时,单元土地质量指数按下式计算: fi Xin = n 式中:X in :某单元土地质量指数; fi :某单元总分值; n :土地级别数 4.4.2.3 行业或类别资本效益折算系数的计算 分别以商业、住宅、工业中某种行业或类别的资本为标准,按下式计算各行业或类别 的资本效益折算系数: Crm Kci = Cr 式中
15、: Kci :某用地类型中的某行业或类别资本效益折算系数 Crm :该用地类型中某一行业或类别全市平均资金利润率 Cr :该用地类型中标准行业或类别全市平均资金利润率 4.4.2.4 规模资本效益折算系数的计算 分别以商业、住宅、工业中当地行业最佳企业规模或技术水平下的资本为标准,按下式 计算规模资本效益折算系数: Crn cs = Cmax 式中: cs :某一行业或类别某一规模下的资本效益折算系数 Crn :该行业或类别某一规模下的全市平均资金利润率 Cmax :该行业或类别最佳规模下的全市平均资金利润率 4.4.2.5 企业标准资本额的计算 企业标准资本额按下式计算: Cs =CeKci
16、 Kcs 式中:C s:企业标准资本额 Ce :企业实际使用的资本额 Kci 、K cs 同前。 4.4.2.6 合理工资量的计算 按当地各行业不同技术水平下劳动力的定员标准,用下式计算合理的工资支出标准: LPs Lcs = Lce LPe 式中:L cs :某企业在标准定员情况下应支出的工资额 Lce :该企业实际支出的工资额 LPs :某一技术水平下同等规模的企业应有劳动力标准 数量 LPe :企业实际占有的劳动力数量 4.4.2.7 企业效益资料的整理 将收集到的企业效益资料,按标准化公式计算整理。 4.4.3 指标选择与样本数据归类 4.4.3.1 级差收益测算指标的选择 级差收益测
17、算选择的指标主要有单位土地面积的净收益、单位土地面积标准资金占有量、 单位土地面积合理工资占有量、企业所在土地的级别或单元总分值。 4.4.3.2 样本数据归类 以土地级别为单位,分别以不同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数据归类,可以细分的土地类型还 可按细类归类。 4.4.3.3 样本数据检验 数据检验以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为单位,分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抽样样本的总体和方差检 验。 用卡方检验法、秩和检验法分别对已知数据总体分布类型和未知数据分布类型的样本进 行总体一致性检验。 用 t 检验法和均值方差法分别对样本总体为正态和非正态分布的进行异常值剔除。 当检验后的数据不能满足模型建立的需要时,应增加抽样数据,
18、按以上方式重新进行数 据归类。 4.4.4 模型选择与系数估计 4.4.4.1 模型选择 1. 常用于级差收益(地租)测算的模型有: A、 Yn=A(1+r)X1n 或 Yn=A(1+r)aX1n 其中: Yn :第 n 级土地样本每平方米土地的利润值; A:常数; r :利润级差系数; X1n :第 n 级土地级别指数或单元土地质量指数; :待定系数。 土地质量从优到劣按等级系数,n 排列,土地级别指数取值为 n,2,。 、 Yn = b0 + b1X1n+ b2 X2+ b3X3 式中:Y n :第 n 级土地样本每平方米土地的利润值; X1n :第 n 级土地级别指数或单元土地质量指数;
19、 X2 :每平方米土地上标准资金占有量; X :每平方米土地上标准工资占有量; b0 :常数,大于零; b 、b 、b :分别为土地、资本、劳动力的回归系数。 C 、 Yn=A(1+r)X1n X2b2 X3b3 式中:Y n :第 n 级土地样本每平方米土地的利润值; A:常数; r :利润级差系数; X1n :第 n 级土地级别指数或单元土地质量指数; X2 :每平方米土地上标准资金占有量; X :每平方米土地上标准工资占有量; b 、b :分别为资本、劳动力的回归系数。 D、 Yn = F(X1n)+ b2X2+ b3X3+V 式中:Y n :第 n 级土地样本每平方米土地的利润值; X
20、1n :第 n 级土地级别指数或单元土地质量指数; F(X1n):自变量 X1n 的未知函数,为土地带给企业的利润; X2 :每平方米土地上标准资金占有量; X :每平方米土地上标准工资占有量; b 、b :分别为资本、劳动力的回归系数; :误差项。 2. 模型选择方法 根据数据资料条件,用以下方法进行模型选择: 方法一:在已知线性模型的前提下,用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的二维散点图来初步确定模 型的数学形式。 方法二:将样本数据依次代入可能的数学模型中,得到不同样本的回归模型,同时对各样 本模型进行经济、统计和计量检验,按检验结果,选定测算模型。 4.4.4.2 系数估计 1. 模型确定 根据
21、4.4.4.1 条中提供的模型、模型选择方法和样本数据条件,确定收益测算模型,测定 各因素系数值。 2. 系数估计 将样本资料代入数学模型,求出各因素系数的估计值。其计算方法一般用最小二乘法求解 因素系数估计值,工作步骤为: 1. 线性变换,将各种非线性模型变换成线性模型; 2. 构造拟合误差的平方和; 3. 导出正规方程组; 4. 求解正规方程组; 5. 确定因素系数估计值。 4.4.4.3 因素系数估计值的可靠性检验 1. 经济意义检验 一般从符号和值域两个方面检验。符号检验主要是根据模型中变量设计所要达到的条件 进行检验;值域检验是根据现实经济条件加以具体限定。 2. 统计检验 通过回归
22、系数 bj 的统计显著性检验,判断因素 Xi 对净收益 Y 的影响程度。 通过回归系数的总体显著性检验,判断因素在总体上对净收益的影响程度。 通过模型的拟合优度检验,判断建立的模型与样本数据的拟合程度。 3. 计量经济检验 通过异方差性检验和多重共线性检验,判断统计检验的有效性。 4.4.5 土地收益计算 将样本数据代入确定的数学模型中,得到每一级土地上不同行业的土地收益值,各模型 土地收益为: 模型 Ini =A(1+r)X1n B 模型 Ini =Yni (b0 +b2X2+b3X3) Yni C 模型 Ini = (X2b2 *X3b3) D 模型 Ini =Yni-(b2X2+b3X3
23、+V) 式中:I ni :第 n 级土地上样本单位面积的土地收益; Yni: 第 n 级土地上样本单位面积的利润; A、X ln、r、b 0、b 2、b 3、X 2、X 3、V 含义同中各模型。 某一级土地收益的平均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I n :第 n 级土地上不同行业土地的平均收益; :第 n 级土地上的样本量。 4.4.6 基准地价计算 4.4.6.1 土地还原利率的确定 土地还原利率确定方法见 5.2.5 条中第二款。 4.4.6.2 基准地价计算 将土地收益视同经营者交付地租的能力,按下式估计每一级土地不同用途的基准地价: In P1b = rd 式中:P 1b:某一用途土地在某一土
24、地级上的基准地价; In :某一用途土地在某一土地级上单位面积的平均收益; rd :土地还原利率 根据计算结果,确定用级差收益(地租)测算的每级土地上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 用类型的基准地价。 对离散度较大的测算结果,要在级别基准地价基础上,确定用级差收益测算的不同区域、 地段的基准地价。 每一级土地上,将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的最高基准地价作为用级差收益测算 的该级土地的基准地价,根据需要可用确定级别综合基准地价的方法确定区域或区段的综 合基准地价。 按测算结果,编制各级各类土地的基准地价表。 4.5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4.5.1 各类用途土地级别或土地均质区域的确定
25、4.5.1.1 以已划定的土地级别作为基准地价的测算区域。如果城市土地级别较大,而同类 用地的地租地价在同一级别的变化幅度较大时,就要细分土地级别或区域。 4.5.1.2 在没有进行土地定级的城市,可按城市土地条件相似和样点地价相近划分均质地 域,作为基准地价测算区域。其一般程序为:选择划分区域的因素,确定因素划分区域的 标准,调查资料和图件,初步划分区域,实地校核调整和区域边界的确定。 4.5.1.3 均质地域中样本数量较少,不能满足模型推断的样本需要量时,可通过均质地域 同一性判别,进行适当归并。 4.5.2 样点地价的整理 交易地价资料即样点地价资料的整理包括一些样点宗地地价的评估和样点
26、地价的修正。宗 地地价评估方法见 5、6 、7 。在样点地价的整理中,关键是各参数的确定。估价人员一定 要从实际出发,调查研究,积累有效数据,确定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估价参数。 4.5.2.1 土地联营入股资料 根据合同内容或双方的实际经营情况,按土地的年收益或入股比例,分别计算地价。 1. 用土地入股取得的年收益,按下式计算地价: Plg 1 Pls=() s rd 式中:P ls联营土地单位面积地价 Plg土地股每年分享的利润或股息 s联营土地面积 rd土地还原利率 2. 用合同规定的资本投入情况和分成比例,按下式计算地价: re 1 Pls=Cg() rc s 式中:P ls联营土地单位面
27、积地价 Cg出资方的资本总量 re出地方利润分成量 rc出资方利润分成量 s联营土地面积 4.5.2.2 以地换房资料 用出地方取得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作为让出土地的总地价,按下式计算地价: StbPbs Pls= s 式中:P ls宗地单位面积地价 Stb转让土地方获得的建筑面积 Pbs单位建筑面积的平均售价 让出的土地面积 4.5.2.3 联建分成资料 联建分成的土地不直接进入市场,估价中不计算土地资本的利息,也不计算投资资本的 利润,则地价计算公式为: (P bm+T)S lb (P bm+T)S lbRv Pls= = Scl Scb 式中:P ls联建房中单位土地面积的地价 Pbm房屋单
28、位建筑面积造价 T房屋单位建筑面积交纳的税费 Slb出地方分成建筑面积 Scl出资方建筑物分摊的土地面积 Rv容积率 Scb出资方分成建筑面积 4.5.2.4 样点地价的年期修正 不同年期的样点地价资料只有进行基准地价年期(一般以法定最高出让年期为基准地价 年期)修正,才能用于基准地价评估。 1. 有限年期使用权地价修正到基准地价年期: 计算公式为: 1(1/(1+r d) m) Pm=Pml 1(1/(1+r d) m1) 式中:P m基准地价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m1样点地价的实际年期 Pm1样点地价 m基准地价年期 rd土地还原利率 2. 所有权地价修正到基准地价年期: 计算公式为: P
29、m=P1(1/(1+r d) m) 式中:P 为土地所有权价格, Pm、r d、m 含义同上。 4.5.2.5 样点地价的交易时间修正 不同交易时间的样点地价,只有修正到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时地价,才能用于基准地价评 估。时间修正系数的确定以年为单位,区别不同土地用途,计算地价年度之间的平均上涨 或下降幅度。在建立地价指数系统的城市,可用地价指数计算。 计算公式为: Pis Kij= Pij 式中:K ij某类土地用途第 j 年数据修正到基准地价评估年的系数 Pis某类土地用途基准地价评估年土地交易平均价(或地价指数) Pij某类土地用途第 j 年土地交易平均价(或地价指数) 对不同年份发生的交
30、易宗地地价,地价修正到评估年份的计算公式为: Pls=KijPji 式中:P ls修正到评估时间的宗地价格 Pji第 j 年,第 i 类宗地的实际成交地价 4.5.2.6 样点地价的容积率修正 不同容积率下的样点地价,只有修正到基准地价评估所设计的标准容积率下地价,才能用 于基准地价评估。首先编制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Pis Kr= Pi 式中:K r容积率修正系数 Pis某一区域某一用途基准地价标准容积率下单位面积平均地价 Pi某一区域某一用途在某一容积率时单位面积的平均地价 对不同容积率情况下发生的交易地价,按下式将地价修正到标准容积率的价格: Pls=KrPli 式中:P ls修正到标准容
31、积率时的宗地地价 Pli某一容积率下的宗地交易价格 Kr同前 4.5.2.7 样点地价的其它修正 根据交易地价资料情况,还可以进行如下修正: 1. 交易情况修正:把交易情况不正常的样点地价,修正到在公开、公平的正常市场情况 下交易地价。协议出让地价、暗箱操作地价、急买急卖地价等均属不正常交易地价。 2. 地价楼层分配修正:样点资料若为大厦某层之建筑售价,需根据地价楼层分配关系求 出其基地价。 3. 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修正:在不同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下的样点地价,一定修正到基准地 价评估所设定的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下的标准地价。 4. 同一用途中不同用地细类修正:商业用地中大商厦、金融大厦等与临街小店铺的
32、地价, 住宅用地中高档住宅与低档住宅的地价,在没有按细类评估基准地价时,要作用地细类的 修正。 等等。 4.5.2.8 样点地价图的绘制 在有条件的城市,要在工作底图上绘制样点地价图。 1. 按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用途分别作地价样点资料分布图; 2. 土地级别界线和均质地域界线要反映在图上; 3. 直接在图上表示地价,地价资料多时,采用分级图表示地价点标准。 4.5.3 样点数据检验和处理 4.5.3.1 样点数据检验 1. 同一土地级或均质地域中,同一交易方式的样本地价要通过样本同一性检验。同一均 质地域中样本数量不能满足总体检验的需要时,需对均质地域进行差别判别归类,按类进 行样本总体同
33、一性检验。 2. 同一均质地域中,不同交易方式计算的样本地价,也要通过样本总体同一性的检验。 3. 样本总体检验规定参见 4.4.3.3 条中有关规定。 4.5.3.2 样点数据处理 1. 城市中商业中心区的地价最高区段,应单独表示。 2. 相同用途的样点地价,在确定方差检验精度后,精度以外的数据作为异常数据剔除。 方差检验规定参见 4.4.3.3 条中有关规定。 3. 同一级别、均质地域中,不同交易方式下估算的样点地价,当总体不一致时,以最有 代表性,样点数量多的作为基准地价评估的基础资料。 4.5.3.3 数据整理 将经过修正及样本数据处理以后的样点,按土地级、土地均质区域、土地用途和资料
34、交 易方式顺序进行整理,并填表。 4.5.4 利用样点地价评估区域或级别基准地价 4.5.4.1 用样点地价评估区域或级别的基准地价 1. 有样点区域或级别的基准地价评估 A. 样本数量的确定。按数理统计要求,合格样本量最少应为影响因素数的倍。 B. 模型选择及基准地价计算。在有样点区域或级别内,可利用不同用途交易样点地价 的平均值作为该区域的基准地价。一般选择下式计算区域或级别的基准地价: 或 式中: Pla:某均质地域或级别内的分用途单位面积基准地价; Pli :某均质地域或级别内各用途各有效样点的单位面积地价或众数样点单位面积地价; M:均质区域或级别内可利用的有效地价样点数; SI:样
35、点宗地面积。 2. 没有交易价资料或交易价格资料较少区域或级别的基准地价评估 没有交易资料的区域或级别,基准地价评估采用比较法、比例系数法或系数修正法进行。 评估程序为: A. 对已评估出基准地价的区域或级别,建立地价与影响价格的土地条件对照表; B. 将没有交易资料或数量不足的区域或级别,进行土地条件调查和量化; C. 比较待估价区域或级别同有地价区域或级别的接近程度,估算其基准地价; D. 因素差异大的区域,在比较基础上,采用系数修订法估算区域基准地价; E. 通过确定各种用途基准地价在不同区域或级别内的比例关系,估算出其它用途的基 准地价。 4.5.4.2 建立样点地价和土地级别模型,评
36、估级别基准地价 A. 模型选择:在土地定级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样点地价与土地级别之间的数学关系模 型,求出各用途各级别的地价级差系数,再用地价级差系数等参数来计算级别基准地价。 数学模型为: Yn=A(1+r)Xn 或 Yn=A(1+r)aXn 其中: Yn :第 n 级土地交易样点地价(求基准地价时是级别基准地价); A:常数; r :地价级差系数; Xn :第 n 级土地级别指数或单元土地质量指数 :待定系数。 在特殊情况下,要做地价与土地级别二维关系图,确定测算模型。 B. 系数估计:将收集到的不同用途的地价资料,按用途将通过检验的地价资料代入模型中, 估计参数值和 r。估算出和 r 后,
37、要进行系数可靠性检验,检验要求按 4.4.4.3 条中的 有关规定进行。 C. 基准地价评估:将估计值、r 和有关参数代入,得到各级土地的基准地价或各单元分 值的估计地价。地此基础上,根据地价的离散程度,确定区域基准地价。 4.5.4.3 用地细类基准地价的估算 根据市场交易地价资料,按商业、住宅、工业用地中的用地细类再作分析,如商业用地 中又可分金融细类、宾馆办公细类、商场细类和零售商店等细类,住宅中又可分一级住宅、 二级住宅和三级住宅等细类,根据地价在细类中的变化,估算各用地类中细类的基准地价。 4.6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 4.6.1 路线价的评估范围 路线价主要用于繁华商业区段的
38、价格评估。 4.6.2 商业用地路线价区段的划分 4.6.2.1 地价区段划分标准: 1. 商业用地区位条件、交通条件、人流量多少、位置相似的地块划归同一区段; 2. 商服繁华程度基本相同的地块划归同一个地价区段 4.6.2.2 区段划分方法: 1. 以道路、沟渠或其他明显地物为界限; 2. 在确定有路线价标准的地价区段,以里地线为界线。里地线采用临街宗地众数进深代 替。 4.6.3 样点地价的整理 与 4.5.2 条中有关规定相同。 4.6.4 样点地价的数据检验 与 4.5.3 条中有关规定相同。 4.6.5 评估区段地价 4.6.5.1 有样点区段路线价的评估 以市场交易地价资料为基础,
39、求取各区段的平均价为区段地价。方法有三种: 1. 取中位数。 2. 取众数。 3. 取算术平均数。 4.6.5.2 无样点地价或样点地价较少的区段路线价评估 没有交易资料的区段路线价评估,采用比较法、系数修正法进行。见 4.5.4.1 中第二款。 4.6.6 划分地价等级 把区段地价按地价高低排列,并描绘在数轴散点图或频率直方图上,密集区域即为一个 地价等级。 4.7 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 4.7.1 基准地价确定的原则 1. 以实际数据测算的结果为准,以比较、修正的结果为辅。 2. 地产市场发达的以市场交易资料测算结果为准,级差收益测算结果验证。 3. 地产市场不发达的以级差收益测算结果为准,
40、市场交易资料测算结果验证。 4. 体现地产管理政策。 4.7.2 基准地价的确定 以一种方法测算城市基准地价的,用该种方法确定的级别商业、住宅、工业用途的基准 地价为城市基准地价。 以两种以上方法测算城市分用途基准地价的,应以级别或区域为单位,用不同方法的测 算结果,根据当地土地市场状况和地价水平,确定级别或区域中各用途的基准地价。 以两种以上方法测算城市基准地价的,根据不同方法的评估结果、土地市场状况等,以 其中最符合市场行情的一种方法的结果为标准,用其它方法的结果进行适当修正,确定各 用途的基准地价。 根据城市土地利用特点,在一些大城市,如果其土地分异较明显,则可按商业、住宅、 工业用途中
41、的用地细类再作分析,估算各用地类的基准地价。 4.8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4.8.1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是采用替代原理,建立基准地价、宗地地价及其影响因素之间 的相关关系,编制出基准地价在不同因素条件下修正为宗地地价的系数体系。以便能在宗 地条件调查的基础上,按对应的修正系数,快速、高效、及时地评估出宗地地价。它分为 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和路线价修正系数表两种。 4.8.2 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有用土地利用效益(地租)资料和市场交易地价 资料两种方法。 如果基准地价成果在商业、住宅和工业三大土地利用类型下有细化地类的基准价格,则
42、 尽可能编制细化地类的基准地价系数修正表。如果其基准地价成果只有商业、住宅和工业 三大地类,则基准地价修正体系一定要反映土地利用的复杂性。关键是准确地把握各用地 类型的地价影响因素和影响权重。 4.8.2.1 用土地利用效益(地租)资料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1.确定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 按 4.7 条的评估结果,确定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 2. 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选择 (1) 商业用地的影响因素 A. 商业繁华度。主要指商业区级别、商业服务业店铺总数。 B. 交通便捷度。主要指商业用地与公交、道路等城市交通系统连接的便利程度。 C. 基础设施完善度。主要指商业区各项市政基础设施的利用程度和质量高
43、低。 D. 环境质量优劣度。主要指商业区的人口密度、收入水平、社会治安等人文环境和污 染、绿化及自然灾害等自然环境。 E. 规划限制。主要指城市规划对商业区土地利用的要求。 F. 宗地条件。主要有宗地位置、形状、地质、面积、利用方向(细类)和利用强度等。 G. 其他因素。 (2) 住宅用地的影响因素 A. 住宅区的位置。包括距商业服务中心和城市中心的距离、所处的土地级及级中区位、商 业服务业对各类型住宅区的影响程度等。 B. 基础设施完善度。主要指直接用于为居住服务的各项市政基础设施的利用程度和质量高 低。 C. 交通便捷度。主要指生活和工作的交通方便程度。 D. 公用设施完备度。主要指为住宅
44、区域服务的公用设施完善程度,包括学校、幼儿园、 医院、邮电所等配置状况。 E. 环境质量优劣度。主要指住宅区内居民的就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居住条件、治安 等人文环境和污染、绿化程度、自然灾害等自然环境。 F. 规划限制。主要指城市规划对住宅区土地利用的要求。 G. 宗地条件。主要有宗地形状、地质、面积、利用方向(细类)和利用强度等。 H. 其他因素。 (3) 工业用地的影响因素 A. 交通便捷度。 B. 基础设施完善度。 C. 环境质量优劣度。 D. 产业集聚规模。 E. 规划限制。 F. 宗地条件。 G. 其他因素。 (4) 各因素影响地价程度的确定 采用特尔斐法、层次分析法等,按各因素对地
45、价的影响程度,确定各因素的权重值。 3. 各因素影响地价修正幅度的计算 (1) 修正幅度值的计算 以级别或区域为单位,调查各级别或区域中正常土地收益的上限、下限值等,分别以土 地收益值同基准地价折算的年土地收益值相减,得到上调或下调的最高值。 上调幅度的计算公式为: Inh-Ilb * 100% Ilb 下调幅度的计算公式为: Ilb - Inl 2 * 100% Ilb 式中:F 1-基准地价上调最大幅度 F2-基准地价下调最大幅度 Ilb-基准地价折算的年收益 Inb-级别或区域正常土地收益的最高值 Inl-级别或区域正常土地收益的最低值 在确定上调、下调幅度的情况下,内插修正值,将宗地地
46、价修正幅度划分成五个档次。 (2) 影响地价各因素修正幅度的确定 按照 4.8.2.1 条第二款中确定的不同用途各因素对地价的影响,按下式计算各因素的修 正幅度。 F1i=F1*Wi Fi =F *Wi 式中:F 1i某一因素的上调幅度 Fi 某一因素的下调幅度 Wi 某一因素对宗地地价的影响权重 以基准地价为一般水平,其修正系数为零。在一般水平与上限价格之间,内插条件较优 的修正系数,一般为 F1i,同时确定较优条件下的地价标准。在一般水平与下限价格之 间,内插条件校劣的修正系数,一般为 Fi ,同时确定较劣条件下的地价标准。在此 基础上,将各地价影响因素的权重值同修正系数相乘,即得到各因素
47、在不同标准下的实际 修正系数。 4. 编制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 根据在优、较优、一般、较劣、劣个档次地价标准下确定的各地价因素修正系数,编制 出级别或区域内不同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并确定各种修正系数对应的因素指 标条件,即编制各类用地因素指标说明表。各表形式见附录。 4.8.2.2 用市场地价资料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1. 确定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 按 4.7 条的评估结果,确定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 2. 修正幅度值的计算 将调查到的区域中正常地价的最高值、最低值与基准地价作相对值比较,得到相对于基 准地价的最高和最低修正幅度值,其计算方法参见 4.8.2.1 条中第三款的规定。 对基
48、准地价与最高地价、最低地价之间的均分点,按样点地价计算修正幅度。 按修正幅度值,将各有关地价点定为优、较优、一般、较劣、劣五个标准。 3. 影响地价各因素修正值的确定 根据五个标准的修正幅度,将修正幅度按因素权重分解到各影响地价的因素上,确定出 各因素在不同标准下的修正值,具体计算按 4.8.2.1 条中第三款的规定。 4. 确定宗地价修正系数对应的因素条件 具体按 4.8.2.1 条中第四款的规定进行。 4.8.3 路线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路线价修正系数表是指利用路线价评估宗地地价时,根据宗地临街深度与宗地价格的变 化规律而编制的深度指数修正表。宽度修正、宗地形状修正等在评估具体宗地地价时由评 估人员自定。 4.8.3.1 确定路线价 依 4.6 条中路线价的确定方法确定。 4.8.3.2 编制深度指数修正表 深度指数修正表依据宗地临街深度对路线价的变化程度制定。其基本程序为: 1. 标准深度即里地线的确定。一般是以临街宗地的平均进深为准,或以临街宗地进深众 数为准。 2. 确定级距。在同一级距内,地价对路线价的变化程度较小,并视同一致。深度百分率 表中级距的选定,应分析比较市场地价调查中地价变化的规律性,从而确定级距数、级距。 3. 确定单独深度百分率。将宗地面积自临街红线至里地线以内依一定距离(级距)划分 为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