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申报利益冲突管理程序 一、 目的 为了鼓励员工因个人利益冲突而向公司申报,防止因为在处理个人与公司利益关系时, 收到其私人利益因素的干扰,不采取相应的处理举措,使价值判断和工作方法取向偏离公 司利益要求,发生为了谋取私人利益给公司的利益和其他员工带来的危害行为,特制定本 程序。 二、 发生利益冲突的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董事、股东、员工涉及工作、职务利益冲突的认定和处理。董事、 股东、员工涉及工作、职务利益冲突范围包括: 1、 与公司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员工。 2、 公司的董事、股东之间发生的本规则规定的利益冲突行为。 3、 与公司发生关联业务的公司、法人之间发生本规则规定的利益冲突行为。
2、三、 利益冲突定义 利益冲突,指公司的董事、股东和员工在执行公司的事务中,因自身利益(即直接利 益冲突)或者受事务关联人之间利益关系影响(即间接利益冲突) ,可能损害公司和其他董 事、股东、员工权益的情形。 四、 职责 4.1 员工的经理有以下责任: 4.1.1 评估可能的利益冲突 4.1.2 建议合适的行为解决或排除利益冲突 4.1.3 通知相应的人力资源部并与之一起解决利益冲突 4.1.4 确保公司管理层知道可能的利益冲突 4.1.5 监督已披露的利益冲突 4.1.6 跟进任何新的利益冲突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员工的经理及管理层沟通后,决定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并建议 必要的行动措施。 五
3、、管理程序 5.1 利益冲突的情况 (a ) 员工或其配偶、未满 18 岁的子女,或任何近亲(员工最能判断何人是近亲) , 在公司的事务中由金钱利益,例如身为公司的董事或合伙人,或大量持有股份,以及担任 有报酬的雇佣工作、职位、行为、专业或职业。 (b) 员工是某公司、协会、联会或其他机构的董事、合伙人、顾问、客户或雇员, 或有其它重要的关联,而该公司正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或者要发生业务时。 (c ) 作为专业顾问,曾以个人或某公司成员的身份向任何人或机构提供意见,或 代表人或机构或经常与该人或机构有事务往来,而该人或机构是与本公司的事务相关联的。 (d) 员工在处理事务中,业务单位的雇员是其同
4、学、关系密切的朋友,并且可能 会影响公司利益时。 (e) 在采购中双方事先有接触,并且是唯一供应商或者没有更多的供应商可以供 选择时。 (f) 员工打架、斗殴或其他行为,处理或调查者与其中当事者有某种关系时。 (g ) 商业竞争。员工在职期间应聘于其他与本公司有竞争行为的公司时。 (h) 财政利益。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从事其他事务以获得财政利益时 5.2、利益冲突的申报及处理 对于 5.1 中所列的情形,要做到: (a ) 利益冲突的申报;公司鼓励员工充分披露/ 申报任何可能引起利益冲突的情形, 若察觉存在利益冲突,须立即向上级领导进行逐级汇报,填写利益冲突申报表,以回避因 利益冲突可能给公司与
5、其他员工带来的利益损害。 (b) 每一年度,公司提醒所有员工:他们继续有责任申报可能的利益冲突。 (c ) 在任何时候,每当员工有可能的利益冲突出现时,或原来已申报的可能利益 冲突有所改变,必须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索取利益冲突申报表,进行申报并交给直接经理。 (d) 该员工的直接经理建议合适的行动来解决或排除利益冲突,并把建议转交给 相应的人力资源部审核。 (e) 指定的人力资源部人员审核每一个汇报的可能利益冲突及其直接经理建议的 行动,提出意见并取得管理层的同意后,反馈给直接经理执行。 (f) 业务已经开展,才发现存在利益冲突时,要立即终止业务关系,并上报给公 司 (g ) 对于可能存在潜在利
6、益冲突,如关联方通过第三方去影响事务的处理,要及 时向上级报告。 (h) 重要岗位如采购部等,实行与其他岗位轮换制度。 (i) 利益相关方关系处理原则:“利益相关方关系”是指员工与客户、商业合作 伙伴、竞争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员工应遵循公平原则对待 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竞争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员工。 5.3 利益冲突的识别 (a )员工的入职调查表和个人简历中的近亲属。 (b)员工与关联公司的既往业务中的利益冲突调查。 (C )以前提交个利益冲突调查与复核小组的报告。 (d)利益冲突调查与复核小组对员工的调查与复核结果。 (e)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与业务房的记录。合同
7、执行后的考核。 5.4 利益冲突调查与复核 5.4.1 公司成立利益冲突调查与复核小组,有人力资源部、采购部、财务部、设备部、 质量部以及物流部等有关部门及公司高层主管人员组成,采取合议方式决定公司事务中的 利益冲突的判断与解决方法。 5.4.2 对于已经存在的利益冲突选用没有利益冲突的人员。 5.4.3 对于可能存在利益冲突采取询问、向第三方调查的方式来判读。直到确定没有利 益冲突存在为止。 5.4.4 对于已经发生了的利益损害后果的,并且经过复核员工存在主观上的故意的,按 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5 保密义务 公司的员工已经了解或者掌握了公司的保密信息,在正在开展的业务中不可避免地披 露或
8、利用已知的保密信息,从而有可能违反或可能存在违反公司的保密义务时,要向利益 冲突调查与复核小组报告,否则不得接受该项业务。 5.6 利益冲突豁免后的防范 在解除与利益冲突有关的事务后,该员工不得以其他手段向利益关系的一方交流、披 露 有关的信息。 5.7 利益冲突处置方法 (a )出现利益冲突后,利益相关员工上报给利益冲突调查与复核小组消除利益冲突。 由于没有利益冲突的员工继续没有完成的工作。 (b)在不能或者没有必要更换有利益冲突的员工时,对事务关联重新评审,更换没有 利益冲突的关联方。 (c )新的业务关系又形成新的利益冲突时,按本款(a) 、 (b)执行,直到消除利益冲 突为止。 (d)
9、已经出现利益冲突并且产生了一定的后果,要对后果进行评估,进行处理。 (e)上述方法仍不能消除利益冲突时,可以委托不存在利益冲突的第三方完成业务。 5.8、告知义务 公司员工利益冲突情形后,应立即告知关联方相关事实或不能继续完成业务的原因和 可能产生的后果,同时征求当事人的谅解。 5.9、利益冲突查证 利益冲突的审查流程: (a ) 成立专门小组来负责对利益冲突的审核判定。 (b) 所有的业务在开展之前报到利益冲突进行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的评定。如果存 在更换没有冲突的员工或更换没有利益冲突的关联业务单位。 (c ) 经小组审定没有利益冲突的员工要做出局面无利益冲突声明,并且保证没有 对事实隐瞒和承
10、担因为隐瞒事实带来的所有后果。 (d) 业务执行中和执行接受评审。 (e) 经过评审没有利益冲突的,告知当事人并对可能存在的危害进行评估。 5.10、违反办法的责任 (a )员工违反本规则,由公司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劳动合同等 处分。 (b)员工已经因为利益冲突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时,进行必要的赔偿,如果金额特别大 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可以追究司法责任。 5.11.调查与处分 公司在收到书面投诉、举报或反映员工有违反本办法行为时,应当由利益冲突调查小 组进行调查,并对违规员工给予处分。对严重违反本规则、触犯行政犯规的,应当移送司 法行政部门查处。 5.12、接受调查 员工接到公司利益冲突的调查通知后,应当接受调查,及时提供书面陈述和相关材料。 拒绝接受调查的,公司可以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 5.13、利益冲突管理程序的宣传与员工的上报制度 (a )本办法出台后要在职工中进行培训,使所有的员工了解什么是利益冲突、利益冲 突的范围、利益冲突潜在危害、如何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如何避免利益冲突、对利益冲 突的处理和申报等。 (b)所有从事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员工在业务开展之前要有意识地避免利益冲突,对 业务有关的各方进行潜在的利益冲突,如果出现了利益冲突加以回避,并将情况上报。 六、相关文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