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XXX 公司 规 章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二一八年五月 目录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1 资金管理制度6 柘源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6 收支业务管理制度40 工程管理制度与流程45 人事管理制度65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76 合同管理办法82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92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94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98 1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加强党内民主和监督,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实现我公司重 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以下 简称“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2、 、 党政领 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一、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领 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决定。 2依法决策原则。重大问题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规定,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3科学决策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 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确保决策贴近本局实际,符合林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4决策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其 他需保密的事项外,
3、柘源分公司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应当 以适当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5责任追究原则。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 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 2 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 1重大决策事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规章和国家法律法规, 以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 的重大事项; (2)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规划编制,重大发展战略、 重要领域发展思路,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年度计划及其他全公司性的 年度重要指标、重要工作计划制定落实的重大事项; (3)涉及全公司性机制、体制、
4、制度改革、机构编制设置、调 整,国有资产产权重大变更和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4)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公司的重要奖惩事项; (5)涉及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重大事项处理、重要信访及矛 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6)其它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 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1)党委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调动、交流、解聘、 表彰、奖励和处分等事项; (2)列入本级天保、企业供养的人员调入和新人员招录事项; 3 (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实施; (4)其他需要集体
5、决策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1)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包括每年度列入省、市、县确定的重 大工程建设项目,以本级为主立项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本级建设资 金总额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的非重点工程项目,等重大项目; (2)年度上级部门下达需考核的重大项目; (3)其它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 4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涉及公司资金的调配使用。主要包括: (1)公司年度预(决)算方案; (2)预算外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的公司单项支出; (3)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大额度资金。 三、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1议题提出。党委重大事项的决策议题,由相关公司领
6、导提出, 也可以由公司各科室或其他部门提出,经公司经理审核,并报记分管 领导同意。 2调查研究。由公司经理确定,公司副经理组织调研、征求意 4 见,或由公司组织专门的议题调研组,围绕拟提交的决策议题,进行 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或 调研报告。 3提出方案。在调查研究、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有关科室(单 位)提出具体方案,一般应提出两种以上的比较方案。 4风险评估。有关科室(单位)提出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工作方 案,主办单位应当事先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评估, 并进行合法性、风险性论证。 5征求意见。重大决策事项研究审议前,要召开座谈会,广泛 听取党代表
7、、职工代表、专家学者、党外人士、社区群众、老干部等 社会各界的意见;对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应 通过新闻媒介(包括互联网)或采取公开展示、公开征集、听证会等 方式在全公司范围公开,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 6会议讨论。作出重大事项决策前应通过召开公司党委会(或 党委扩大会)的形式进行充分讨论。会议讨论由公司经理或由公司经 理委托的副经理主持。会议一般由负责议题提出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先 进行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7会议表决。公司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对重大事项议题进 行充分讨论后,由主持人总结讨论情况,提出初步意见,由党委成员 进行会议表决。根据会议表决结果,由主持
8、人宣布正式决定或形成决 议。 在实施会议讨论和会议表决阶段,要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列席 5 旁听制度。根据不同的议题,邀请熟悉会议议题或涉及工作的相关人 员列席旁听会议讨论、会议表决全过程。 8组织实施。对会议表决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依照法律法规 和工作职责,由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的牵头部门及责任 单位应制定具体办法和措施,明确具体落实的部门经理和责任人,按 照决策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等组织实施,确保党委决策落实到位。 9监督检查。对重大决策事项的组织实施情况由党委办负责督 办落实。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委反馈,并与各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相挂钩。负责重大决策实施的牵头部门或责任落实单
9、位要定期向党委 报告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反映决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 问题。同时,除依法应当保密外,重大决策的组织实施情况应通过党 (政)务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 会各界的监督。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 程序进行。 四、责任追究 1明确责任主体。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对决策和执行“三重一大” 事项负总责,公司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切 6 实对“三重一大”事项作出决策并抓好组织实施。公司党委委员为直 接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或党委书记报告 “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 2严格责任追究。对于违反“
10、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 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决策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 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 要责任人的责任;对于不执行或擅自改变“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定,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纪检监察机 关应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依法依纪进行追究。责任追究应 当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不得以集体责任代替个 人责任。 7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 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 现金管理暂
11、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 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收入、 支出、保管事宜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四条 公司财务资产部与所属各单位财务部门是会计核算、财 务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公司财务资产部与 所属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办理。 第五条 公司资金管理实行授权审批制度,根据公司整体管理需 求进行授权,各单位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资金管理、审批、结 算。 第六条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 职守,廉洁
12、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 业道德水平。 8 第七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按 照资金预算制度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 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要严格遵循资金预算流程规定。 (一)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应加强资金收支业务的预算控制, 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年度资金预算。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汇总编报年度 资金预算上报集团财务中心。 (二)公司以集团财务中心审批的年度、月度资金预算额为依据, 对公司的日常资金管理进行全面控制,对各单位(部门)的资金预算 工作起指导性作用。 (三)公司各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年、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 并在
13、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公司各财务部门设资金管理岗,负责收集本单位所属各部 门、各科室的年(月)度资金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年(月)度资金预 算,提交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 (五)公司根据各单位(部门)年度、月度资金预算,经预算管 理委员会讨论批准,下达月度资金计划,是公司月度资金管理的指令 性标准。 (六)批准后的月度资金计划是各单位、各部门资金使用的准则, 必须严格遵守。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由使用部门申请,公司主管领导批 准后,经预算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并加盖印章后方可进行资金结算。 9 第八条 审批人依据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
14、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 见办理资金业务。各单位对于重大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和审批,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发生。 第九条 公司各财务部门应加强资金运行管理,建立内部稽核制 度,定期对资金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防止资金风险。各财务部门 应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查询功能,对本单位财务的收支情况予以监督, 了解其月度资金收支执行情况。 第十条 建立资金报告制度,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表”和“现 金流量表” ,进行资金运行情况分析,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资金变动 事项及时报告,及时掌握资金流向、资金预算执行动态及结果。 第十一条 严格资金管理岗位职责分工。涉及到不相容的岗位时, 应分别由
15、不同人员担任,形成内部相互牵制机制。至少包括以下几项: (一)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 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 银行预留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 (三) 网银电子证书令牌不得由一人保管。 (四) 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和密码,不得随意转交他 人。 10 (五) 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不得是同一人。 (六) 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不得是同一人。 (七) 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会计监督不得是同一人。 第十二条 资金支付的一般程序: (一) 支付申请。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根据月度预算 和生产计划需要,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资金计划,资金计划应注明款项
16、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原始单 据或相关证明。 (二) 支付审批。 1、 公司领导及所属各单位、各部门领导根据其职责和资金收 支授权审批制度规定,按相关业务审批程序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批准后,资金表一联由用款经办部门提前送财务部门复核,另一联由 用款部门自存,支付复核时连同凭证交经办财务人员审核。 2、结算会计依据挂帐的应付款项列出周付款计划,报财务部门负 责人审批,根据审批的周计划,填制付款申请单,报主管会计、总会 计师或单位负责人审批,履行完审批手续。 (三) 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资
17、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 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相关凭证是否 齐备合法,金额计算是否正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填 11 制相关付款通知单,交由财务主管签字,签字后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 续。 (四) 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付款通知单及其 他原始凭证,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 记账。未经复核人员和财务主管签章的资金支付凭证,出纳人员拒绝 受理。 第十三条 资金收入的一般程序: (一) 收入预测。各单位应定期(年、月)根据生产计划、销售 计划、应收款项的预计回收额等资料,分项目预测资金收入情况。 (二) 收入审核。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
18、设置相关的记录,建立完 整的销售登记制度。财务部门核对销售合同、销售计划、定价表、折 扣执行、销售通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赊销授权批 准等文件,及时检查往来帐目的核对与冲销情况。 (三) 办理收款。根据现金缴款单、银行存款进帐单和应收票据 等结算单据,编制记帐凭证,办理收款入帐。 (四) 收入分析。对产品(劳务)销售、收款的两个收入环节进 行跟踪管理。通过发票(收据)与资金核对、货品(劳务)与发票 (收据)核对,分析资金收入的完整性、及时性。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发 12 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十五
19、条 会计、出纳人员应严格职责分工,出纳人员必须具备 会计从业资格,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 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十六条 公司各财务部门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为 5000 元整。 第十七条 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 对职工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 (二) 个人劳务报酬; (三)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 各种奖金; (四)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六) 转账结算起点 10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八) 超出现金收支范围的,通
20、过银行转账结算。在合法、规范 的前提下,运用金融结算工具,减少直接以现金方式办理的收支业务。 第十八条 现金管理禁止下列行为: 13 (一) 超出规定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 (二) 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 (三) 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 “白条”顶库; (四) 将公司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五) 设立“小金库”或保留帐外公款; (六) 借用其他单位现金或向其他单位借出现金;利用本单位帐 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七) 公司所有现金销售收入都要当天入账,当天联系存入公司 银行收入专户上,禁止“坐支”现金。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 准留存
21、于经办部门。 第十九条 现金的支付程序: (一) 按规定的现金支出范围,会计核算人员审核经办人提交的 支付单据,编制记帐凭证,交由稽核人员复核。 (二) 出纳人员根据经复核的记帐凭证支付现金,并监督经办人 员在记帐凭证上签字。出纳人员在记帐凭证栏处加盖个人章。 第二十条 现金的收入程序: (一) 现金收入须由会计人员审核收入单据,确认资金来源,编 制记帐凭证,交由稽核人员复核。 14 (二) 出纳员清点现金后,在收款凭证上签字盖章,在原始凭证 和收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后,方可入账。 (三) 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必须于当日(或银行规定的时间)送 交银行。 第二十一条 现金的帐务处理程序: (一)
22、 现金收支业务发生时,对各项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和 其他结算凭证等,必须由经办人和有关各级负责人审核批准,财务复 核员复核无误后填制“付款通知单” ,制作记账凭证,经财务主管领 导审核同意后,方可由出纳进行收付结算。 (二) 公司各财务部门应按不同的币种,设现金日记账,出纳根 据收付款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及时编制“现金日报表” ,保证账款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发 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处理。 第二十二条 现金的盘点: (一)每一工作日终了前半小时,出纳人员应核对现金日记帐。 (二) 公司各财务部门应当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
23、编制“现金盘点表”并由出纳人员和盘点人员在表上签字确认,确保 现金帐实相符,必须有其他财务人员在场监盘,现金的盘点方式为实 地盘点法。 (三) 核对现金日记帐与现金实存数,如存在差异,及时查清原 15 因,报请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批后,进行现金溢缺的帐务处理。 (四) 稽核人员应定期、不定期(每月至少一次)抽查现金盘点 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 现金的保管: (一) 现金收付和保管只能由出纳负责,其他人员非经特别授权, 不得接触现金。 (二) 现金不得随意存放,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 出纳员的保险柜内,其余应放入保险柜内,保险柜必须设置在适当防 盗和报警装置的办公室内。 (
24、三) 经常性收取较大额度现金的单位或机构要与银行签订上门 收款协议,由银行定时上门收款。 (四) 大额现金的存取应配备专门车辆和专门的保卫人员。 第四章 备用金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备用金主要是预付给公司有关部门或职工用于出差 等的零星开支,严禁以备用金的方式办理异地项目结算。 第二十五条 审请备用金经办人据实填写“借款单” ,根据公司 授权审批制度的规定程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在财务部门办理申请 借款手续。 第二十六条 实行限期报销制度。对因公出差人员回来后一个月 16 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否责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新的备用金借款。对无特 殊原因拖欠两个月以上公款的,应从其工资中扣除借款。 第二十七条
25、 每月对备用金的使用及结存情况进行认真清收,对 长期未冲销的备用金应向财务部门主管领导汇报,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第二十八条 备用金领用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或调动前,必需到财 务部门办理备用金退款手续,否责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第六章 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除了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结算 外,其他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第三十条 银行帐户的管理: (一) 银行帐户的开立: 1、公司加强银行帐户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的规定 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不得私自开设银行帐 户,银行帐户实行集团公司统一审批管理。 2、公司原则上不得在注册地或住所地以
26、外开立银行帐户,公司 及所属各单位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开设银行帐户的,需向公司财务资产 部申请,公司财务资产部报经集团批准和备案,方可开设银行帐户。 3、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因经营业务结算需要确需在异地开 17 设银行帐户的,要采取总分帐户管理模式,在业务发生地开立临时帐 户作为支出户,工程完工或业务完成后要及时撤销异地帐户。 4、开立关闭境内外外汇帐户,按照集团公司批复和国家外汇管 理局要求,向集团财务中心和当地外汇管理局备案。 5、银行开户手续必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总会计师书面授权的财务 人员直接到开户行办理,严禁通过私人代办开户手续。 6、 公司各单位开立银行帐户时要与银行签订银行结算帐户管
27、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填制银行预留签章卡片,送交开户 银行存档,妥善保管银行预留签章卡片和开户许可证。 (二) 银行帐户的分类: 1、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开立收支帐户,执行资金“收支两条线” 管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部门所有销售收入及其他收入来源都属 于统管资金范围,统一转入公司银行“收入统管专户”上。该账户资 金由财务中心统一管理,不对外支出款项。 2、公司各单位日常资金支付业务通过费用支出账户进行处理,费 用支出帐户资金仅来源于上级部门的拨款和银行利息收入及其他暂收 代付款项。 (三) 银行帐户的变更、撤销: 1、单位更改名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 他开户资料发
28、生变更时,于集团公司批复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 18 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变更手续。 2、撤销银行结算帐户时,于集团公司批复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开户 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帐户的申请,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帐户存 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由银行核 对无误后办理销户手续。 (四) 银行帐户管理禁止如下行为: 1、 公司银行帐户只供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 帐户供外部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部单位或个人代收代付、转账 套现; 2、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3、严禁财务部门以外的业务部门设立、管理、操作银行帐户; 4、未经上级财务
29、部门批准,私自开设银行帐户; 5、隐瞒各银行帐户使用情况; 6、多头开户。 (五) 银行帐户的监管: 1、 公司财务资产部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帐户的开立及使 用情况,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开立银行帐户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撤 销银行帐户等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公司各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至少每季检查一次帐户的对帐情况, 19 并要有记录。 第三十一条 银行印鉴的管理: (一) 预留银行印鉴实行分管办法,其中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 权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公司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个人 章分别由会计和出纳保管,不准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二) 银行预留印鉴与各种收付款票据、有价
30、证券、银行存单分 岗、分人管理。 (三) 每日业务结束时,印鉴相关责任人必须把印鉴分别锁入不 同的保险柜,次日工作时取出。保存预留印鉴的保险柜密码要每月更 换一次。 (四) 印鉴保管人临时外出或更换时,必须填写“印鉴交接登记 表” ,办理交接手续,经授权并登记在案以备查。 (五) 当银行预留印鉴相关责任人发生变动时,财务部门应当立 即办理银行印鉴更换,已报废的印鉴,不得重新使用。 (六) 如果印鉴遗失,立即向开户银行挂失,并出具书面申请、 开户登记证、营业执照、公函和公安机关证明等相关文件,变更银行 预留印鉴。 (七)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预留手写签名或 电子签名,但必须要有完
31、备的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 签字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不得以加盖个人名章代替。 20 第三十二条 银行业务处理流程 (一) 银行存款的收付须履行资金收付的一般程序,会计核算人 员审核经办人送交的收付单据,编制记帐凭证,交由稽核人员复核。 (二) 出纳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付款凭证,在当日根据不同的 结算方式办理款项收付,在原始付款凭证上加盖银行付讫章和出纳个 人名章。 (三) 办理银行存款业务时,严禁以下行为: 1、 对其他单位或个人拆借资金; 2、 办理违规高息存款业务; 3、 公款私存; 4、 在企业非经营所在地存款,经授权批准的除外。 (四) 单位所有资金收支必须
32、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禁止 以下行为: 1、 以个人名义开设帐户办理公款收支业务; 2、 帐外设帐; 3、 资金“体外循坏” ; 4、 非财务部门管理资金。 21 (五) 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远期支票、与银行预留印 鉴不符的支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严禁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第三十三条 银行存款的帐务处理流程 (一) 银行存款发生收支业务时,各项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 和其他结算凭证等,必须由经办人和有关各级负责人审核批准。 (二) 复核批准后的原始票据经财务复核员复核后填制“付款通 知单” ,制作记账凭证,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收付 结算。
33、 (三) 出纳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付款凭证,在当日付款,然 后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编制“银行存 款日报表” ,确保当日付款业务,当日全部处理完毕,登记上账。 第三十四条 支票办理流程 (一) 支付业务的办理流程 1、 由出纳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 ,加盖预留的银行签 章后,领购支票; 2、 签发支票前,为防止签发空头支票,出纳人员应认真查对 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 3、 签发支票时,将支票的确定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 22 称、出票日期要素填写齐全,并加盖预留的银行签章。签发现金支票 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4、 经办人在支存根和“支票管理明细表”上签
34、字,出纳人员 在“支票管理明细表”上填写支票领用日期、业务事项、金额、支票 号、领用单位、备注等作为备查, “支票管理明细表”按支票的流水 号登录,并提示经办人员在 10 日内办理结算; 5、 作废的支票须加盖红色“作废”标记,与重新签发的支票 存根一起作为附件粘贴,并在“支票管理明细表”备注栏内注明“作 废”字样。 (二) 收款业务的办理流程: 1、 收到支票后,检查支票上记载的要素是否齐全、是否已过 提示期限,是否附有条件、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签章、是否曾被拒绝付款。 2、 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背书日期,在被背书 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
35、,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帐单送交开户银行,取 得加盖银行转讫章的“银行存款进帐单”后,交会计人员入帐。 (三) 确需使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写明出票日期、收款人和使用 限额,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加盖银行预留签章。 第三十五条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办理流程 (一) 支付业务的办理流程 23 1、 对外支付款项时,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或“银行本票 申请书” ,填明收款人名称、金额和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 签章。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 明“现金”字样。 2、 将银行受理后加盖银行转讫章的“银行汇票申请书”或 “银行本票申请书” ,交由会计人员作为原始凭证。 (二)
36、 收款业务的办理流程: 1、 收到的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时,检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 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 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人 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 额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 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签章是否符 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是否按规定签章。 2、 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的填入银行汇(本) 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填写“银行存款进帐单” ,并在汇票背面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盖上预留签章。
37、 3、 出纳将银行加盖转讫章的“银行存款进帐单”交会计人员 记帐。 第三十六条 汇兑办理流程 24 (一) 付出款项时,先填写“银行业务申请凭证” ,列明确定的金 额、受款人名称、汇款人名称、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委托日期、 签章、将银行加盖转讫章的“银行业务申请凭证”交由会计作为原始 凭证。 (二) 出现银行退汇时,应查清原因,待退汇款项到帐后方可办 理重新支付。 (三) 收到款项时,出纳将收到的“银行存款进帐单”交会计人 员,落实资金来源,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七条 银行对帐 (一) 每月取得“银行存款对帐单”后,由会计人员核对银行存 款收支,并于次月初 7 个工作日内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
38、节表” ,然 后由编制人员、出纳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并由银行确认加盖印章 存档。出纳人员不得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 (二) 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包括的内容:银行存款余额的一致性; 对帐期内资金流入流出的时间、金额与实际经济业务的符合性;资金 流入流出都必须在单位会计帐簿中记载;未达帐项的项目、金额;上 期未达帐项的本期到帐情况等。 (三) 分管资金岗位的主管会计至少每季检查一次银行存款对帐 情况,并要有记录。会计机构负责人至少每月一次通过电话或银行网 络查询银行存款余额。 25 (四) 银行存款不允许跨月、跨年入帐,对于未达帐项应查明原 因,当月形成的未达帐项应于次月清理完毕,超过一个月
39、的未达帐项 及时上报会计机构负责人未达帐项报告表,作出处理。未达帐项报告 表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第七章 网上银行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为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 开通企业网上银行业务,一定要按照银行企业网银业务管理制度和规 定操作流程办理业务,不得违规操作。必需遵守集团公司网银安全 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财务部门启用银行企业网银业务,必须与承 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 务、交易范围等,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十条 公司企业网上银行支付业务建立三级审核制度,即操 作员、审核员、授权主管,各级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执行 业务操作。
40、 第四十一条 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内控制度,保证网上交易的 安全完整和系统的畅通稳定。 第四十二条 电子证书令牌的保管 (一) 操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子证书令牌,完成网上银 行业务后,必须把各自的电子证书令牌(TOKEN)从读卡器中拔出, 26 并同时退出网银系统界面,将其锁入各自不同的保险柜中。 (二) 公司网银业务相关操作人员,应严格管理好各自的电子证 书令牌(TOKEN) ,对各自电子证书令牌(TOKEN)的操作密码保密, 每月定期修改密码,防止泄密。 (三) 电子证书令牌(TOKEN)保管人临时外出时委托他人代管, 必须填写“印鉴交接登记表” ,并在交接时修改操作密码。 第四十三
41、条 网上银行业务处理流程 1、 办理网上银行付款业务时,指令录入人员和审核人员必须 取得已批复的资金调拨或支出计划。网上银行付款实行“三人操作、 二级审核”制度。任何一笔付款业务必须有三名或二名以上操作人员 才能完成,根据授权审批权限,二级审核人员须由单位负责人、总会 计师或其授权人员担任。 2、 审核人员无权录入和修改付款指令,如果发现付款指令错 误,必须通知录入人员修改。 3、 出纳员对每笔收支款项都要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付款 通知单为依据,进行款项支付。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当天网上银行交 易必须与银行日记帐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 4、 各单位必须取得经银行确认,并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凭
42、 证作为帐务处理的依据,通过计算机打印的凭证不得作为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 通过企业网上银行进行资金拨付,应权责明确,界 27 限清晰,不得由单人办理网上资金支付的全过程。 第八章 财务票据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必需加强公司票据的管理,规范财务票 据的传递和保管,控制票据的有效使用。本制度所称票据系指与公司 日常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包括发票、支票、汇票、 收据等。公司处理有关票据事务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司财务票据由出纳保管,必须建立“票据登记薄” ,登记票据的购买、使用、保管等事项。每工作日结束后,应把相关 票据放入保险柜,次日工作时取出。 第四十七条
43、 票据的使用 1、出纳不得签发空头财务票据或者签发与预留银行的签章不符 的票据。财务票据上出票人的签章,为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 2、使用票据收款必须两人以上,一人开票,一人收款,票证按 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不得涂改。其他 内容涂改必须加盖收款人私章并仅限修改一次。收款票据必须盖单位 公章和开票人签章,填写收款项目名称并详细注明结算方式。 3、 票据已填写需作废的,把票据全联完整的收回后,必须要 加盖作废印章,按照票据业务发生顺序装订入账。 4、 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或者在到期前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 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 被责令终止
44、业务活动的,应及时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 28 务人行使追索权,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拒绝证明或者退 票理由书和其他有关证明。 5、 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 3 日内, 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 6、票据免失后,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在通知挂失止 付后 3 日内,也可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银行汇(本)票丧失,凭人民法院出具的 其享有票据权利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第四十八条 内部票据的管理 1、 内部结算票据按规定要求及时安全传递,收到结算票据后, 当月发生的结算当月办理完成。内部交
45、易的结算在网上及时确认并进 行帐务处理,不允许单方挂帐。 2、 按照内部结算票据的核算内容和使用范围,正确选择结算 票据种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签章齐全,要素完整。 第四十九条 票据领用、缴销票据时,应点清票据数量(本数、 份数) ,办理票据领用、缴销手续,明确责任。票据管理员应按规定 设置“票据登记薄” ,规范登帐,妥善保管票据领用、缴销凭证,年 终装订归档。 第五十条 票据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移交不清,不得离职。 29 第五十一条 公司发生经济业务需向对方开具发票的,由公司财 务资产部向集团财务中心申请,集团开票后返回公司财务部,由公司 财务部门交给经济业务对方单
46、位。 第五十二条 公司各财务部门应定期核对库存票据,保证帐、票 相符。 第五十三条 加强票据管理。发生票据遗失或被盗等,当事人必 须将遗失、被盗票据的名称、编号及数量等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经单位相关部门认真审查核实,审批后方可核销,遗失、被盗核销的 票据应予登记存档以备查对。人为原因造成票据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 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和使用部门的职责, 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 二 条 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使 用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
47、资产,包括 房屋、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 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非生产经营性设 备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 产管理。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物质设备,则作为低值易耗品。 30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 维护、处置、转移等活动有关的部门及个人。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码 第四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 房屋及建筑物,是指公司拥有的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 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如厂房、办公用房、仓库、 食堂、宿舍等。 2、 机器机械设备,是指各种机
48、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 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3、 交通运输工具,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交通及运输工具,如汽车、 自行车、摩托车、叉车等。 4、 电子设备,本项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 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 包括计算机、空调、复印机、投影仪、打印机等,以及由电子计算机 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5、 办公家具,是指用于办公及生活用的沙发、家具、书橱、桌 椅等。 第五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 1、固定资产后取得后,由综合管理部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 31 对于成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如单独领用,应分别编号
49、,如购置一套计 算机,主机、显示器应分别编号,键盘、鼠标易损可以不单独编号。 2、编码方法 固定资产编码采用 4 层 8 位数字代码表示,第 1 位表示固定资产 类别,第 2、3 位表示固定资产取得年份的后两位数;第 4、5 位表示 固定资产取得月份;第 6、7、8 位表示流水号。其分类结构如图所示。 3、固定资产类别及代码 固定资产类 别 代码 房屋建筑物 1 机器机械设备 2 交通运输工具 3 电子设备 4 办公家具 5 32 4、固定资产编码示例 例如 综合管理部 2014 年 7 月 1 日购置显示器,则编号为 4 14 07 001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及折旧 第六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应按其不同来源渠道分别确定。 1、 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 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从国外进口设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