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 危 重 症 患 者 优 先 处 置 制 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 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大可能保证患者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 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 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 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制定 优先处置制度: 一、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进 入“ 有限处置通道 ”的病人 :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 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二、 “优先处置通道 ”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 24 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 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
2、进入“优先处置通道” ,由 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 优先处置通道” 的病人, 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与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 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 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 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有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 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 1-2 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 的决定。 凡对进入“ 优先处置通道” 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 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 追究其责任。 三、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 急诊科在积 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 卫生局长。 急危重症患者处理流程 急 诊 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 急诊医生接诊 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 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危重症病人的监护 进入 ICU 病房 待抢救结束、病情平稳,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 病情再评估 转普通病房